如果「眼睛能看見」,那麼就應該「燈能看見」楞嚴經淺釋精選
佛學
05-04
如來十番顯見——顯見是心
宣化上人《大佛頂首楞嚴經淺釋》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佛在這地方又叫一聲阿難,說:你說兩種黑暗是一樣的,沒有不同。假若這個沒有眼睛的人,只看見前邊是黑暗的樣子,現在他忽然又恢復這個眼光了,他又能見著前邊種種色、種種相了!你要是給它起名說,這是他「眼睛能看見」的話。那麼,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在黑暗裡邊那個人,他在暗室裡邊,只看見前邊都是黑暗;忽然他得到燈光了,現在他就可以看見所有的東西,這個應該叫作「燈能看見」。
你知道為什麼叫「燈見」呢?你說沒有眼睛的人不能見,有眼睛就又可以見,這叫「眼見」。那麼現在在暗室裡邊的人,沒有燈就不能見,有燈就又能見,以此類推,這就應該叫「燈見」──不是「你見」,也不是「眼見」。是不是啊?佛這麼說。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假如這個見,是燈見著的;燈它自己能有見,它就應該不叫「燈」了。又則燈觀,何關汝事:又者,這個燈能見,與你又有什麼關係呢?
※(1)「心」在什麼地方?「心」並不在身體內!七處征心(宣化上人
※念幾個月〈楞嚴咒〉也背不出來,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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