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醫療獲政策支持 配套規定有望本月出台
封面新聞記者 柳青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公布《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態度。衛健委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正會同法律、醫院管理及信息專家研究互聯網醫院的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最快5月底推出。
從遠程醫療到線上問診 互聯網滲透醫療多領域
互聯網已滲透醫療健康各個領域,春雨醫生2月發布的報告顯示,2017年,共有超過13萬名醫生通過該平台向用戶提供服務,輸出的線上問診總量,相當於新增了30家以上大型三甲醫院的門診服務能力。好大夫在線統計則顯示,2017年的前10個月,平台上17萬名醫生總計為社會貢獻了166萬小時的業餘碎片時間,其中超過八成用於服務單個患者。互聯網數據中心(IDC)此前曾發表報告預計,到2020年,全國互聯網醫療總問診量達2.96億,佔全部就醫問診量的近4%。
在一線城市就醫,長期被吐槽「看病如打仗 挂號如春運」,互聯網入局,能否破解這一難題?
事實上,2000年左右,我國就已開始出現「互聯網+醫療健康」平台,不到二十年,以丁香園、好大夫、春雨醫生為代表的一批企業吸引大量醫生與患者加入。以丁香園為例,擁有550萬專業用戶,其中包含200萬醫生用戶,可提供在線診療在內的系列服務。在「互聯網+」浪潮的推動下,僅2016年全國就有超過30家互聯網醫院建成。
政策明確支持發展 業內期待細化規定
日前,國辦公布《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支持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台,開展遠程醫療。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表示,按照《意見》,以醫療機構為提供主體,並把互聯網醫院作為醫療機構的第二名稱,必須和主管部門批准的實體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要一致,「也就是說,這個醫院批的是三級綜合醫院,批了哪個科,互聯網醫院可以提供相應的什麼樣內容的服務,不能超出批准的診療科目範圍」。互聯網醫院必須落地在實體的醫療機構,線上線下要一致的監管,並且必須得有實體醫療機構作為依託。
業內人士表示,《意見》的支持態度對於互聯網醫療行業來說是利好,不過在操作層面上,他們還在等待更加細化的規定。例如,《意見》允許互聯網醫院開展部分慢性病和常見病的在線複診,但是「在互聯網上初診是絕對禁止的。」丁香園品牌總監陳磊表示,互聯網診療,如何界定常見病和慢性病?又由誰來界定初診和複診?「比如很多患者在醫院看完後,又到網上再問,這應該是算初診還是複診呢?」
焦雅輝表示,《意見》印發後,衛健委正會同法律、醫院管理以及信息的專家研究關於互聯網醫院的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比如「互聯網醫院由哪一級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發許可證,怎麼驗收,如何監管?」包括對「互聯網醫院」進行界定,明確互聯網醫院登記註冊流程等等。焦雅輝說,相關管理辦法爭取於今年五月底出台。
「確權」醫療電子數據 監管要「看得見摸得著」
北京一位社區醫生對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實體醫院與患者直接接觸,掌握著患者大量隱私,如果互聯網醫療機構可提供複診,勢必會接觸到同樣的信息,「互聯網醫院擁有哪些權利?誰又能監管這些信息的安全呢?」
2017年3月,丁香園、春雨醫生等17家知名互聯網醫療企業與銀川市政府集體簽約,正式獲得互聯網醫院資質。通過發布《銀川市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辦法》)等文件,銀川建成了國內第一個關於互聯網醫院管理較為系統的監管體系。《辦法》規定,凡在銀川進行註冊的互聯網醫院,必須將其系統運營數據存放至智慧銀川大數據中心。銀川市大數據管理服務局局長王川表示,互聯網醫院屬於「互聯網+」的一種業態,這些新業態最大特徵就是網上留痕,通過網上監管,可實現全過程連續監管。
互聯網醫療涉及電子信息的「確權」問題,也就是說這些電子數據信息到底「歸誰」。「只有確權以後才能明確數據誰能使用?怎麼使用?」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透露,衛健委正在會同法律界、信息界和醫院管理的專家進行研究,對電子病歷的數據信息進行確權,以法律法規形式加大信息安全保護。下一步,衛健委還要進行醫生在線診療數字的身份認證,保證網上全程要留痕、可追溯,並且要全國聯網,實現對醫生的診療行為進行全程監管,並儘快研究出台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明確監管底線。
據了解,《意見》對強化醫療質量監管和保障數據安全作出明確規定。焦雅輝說,一方面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必須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醫生的身份能得到有效核實。另一方面,允許互聯網企業進入醫療健康領域,必須承擔相應責任,要求必須落地到醫院,保證能夠「看得見摸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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