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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人問我,你從哪兒來,你是他的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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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中國》是講述中國社會基層的一本學術類的書籍,由我國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編寫。全書包括序言後記共16個章節。僅120頁的篇幅,是作者在西南聯大任教「鄉村社會學」時的講稿。不過,讀者們倒不必擔心,這本書是一本可讀性非常高的學術類書籍,可謂老少咸宜。本篇就根據序言和後記來為大家介紹鄉土中國到底討論的是什麼?

費先生稱《鄉土中國》是一次嘗試,一次對「中國基層社會的鄉土社會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社會?」這個問題的嘗試。這本書並不是在描寫具體的社會,而是試圖從中國的社會現象的表象找出支配著社會生活的這個體系。通過對中國基層傳統社會的觀察,得出的普遍性質。所表達的是一些通過認知而形成的概念。

簡言之,這本書將會告訴你一些中國社會現象發生的本質原因。本書所要探討的就是中國的社會結構,本書所談不關乎經濟問題而是社會結構本身。不可置否,社會現象與其他現象相互影響。但我們要從社會現象與其他現象間的關係看清「全盤社會結構」。人民的生活是維繫各種社會制度的樞紐,亦是產生社會現象的其他現象的源頭。關於社會的研究的範圍當然不能局限於某個時間某個地點。

時至今日,即使我們已經開始漸漸脫離鄉村進入城市,卻還是不免受到書中所例舉到的諸多因素的影響,中國人在社交文化等方面還是受到這些的影響的。這本書,能夠幫助我們理解一些社會現象,也能夠幫助我們理解代溝。理解從鄉村出來的人會覺得「城市套路深,我要回農村」。甚至能夠從中發現自身社交模式的缺陷等等,這像是一把理解社會現象的鑰匙。

這本書讓我覺得最有趣的是當我嘗試著以其中的概念去理解自己生活中的那些現象而後得到結果。從基層看上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因為被稱為「土頭土腦」的鄉下人,他們才是中國社會的基層。我們說鄉下人土氣,雖有幾分藐視,卻也有幾分合理。鄉下人離不開泥土,種地為生。我們的土氣確實由來已久,與農業社會的歷史不可分割。城市人可以因為「土」藐視鄉下人,但是「土」確是鄉下人的命根。「土」在民族文化中佔有相當的地位。

鄉土社會特徵: 世代定居,人口流動小

農業與游牧民族不同,其直接取資於土地,這就造成了人口的定居。這就形成了鄉土社會的一大特性,家世清楚,世代相傳,沒有大的變動。以農為生的人,定是常態,遷是變態。不過,鄉村的人口是會變動的,增加到了飽和點人口就會向外宣洩。像種子一樣向外發散,有些發芽接著向外擴散,有些則在擴散的過程中死亡。

鄉下的聚居社區並不是出於農業本身而形成的,農業本身的分工也確實沒有那麼精細。一戶人家是鄉村中最小的社區,家庭是最基本的撫育社群。但在中國這樣的情況不常見,例如像四川的梯田一樣,農民是聚村而居。造成這種聚村而居的的原因無非幾點。其一,地少人多,小農經營,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農場不會太遠。其二,需要水利設施,要求通力合作。其三,便於保衛。其四,土地的繼承與分割,代代累積成為村落。中國鄉村社區以村落為單位,村落之間是孤立的,人口流動率小,限於地域。鄉村的生活是富於地方性的。這樣就限制了這是個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彼此是鄉里鄉親,相互熟悉,沒有陌生人的社會。以社會學的角度按照目的可以把社會分為禮俗社會(生長而發生)和法理社會(為完成一件任務而結合)。鄉土社會應歸為禮俗社會。

在熟悉的社會中是可以隨心所欲,不逾越規矩的。社會與個人的矛盾在這裡獲得了統一。鄉土社會從熟悉到信任,但現代社會與我們面前談到的有很大的區別。我們現代社會的阻礙是各自陌生。鄉土社會的信用是依靠對規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而非契約。農村人的淳樸,也是來源於這裡。大家都是很熟悉的人了,哪裡會騙我呢。契約的產生有一部分也是因為陌生人之間的交易沒有足夠的信任造成的。鄉土社會中成長的人對人,對物熟悉。通過日常的接觸去摸熟他人的性格是鄉村社會中人際之間相處的基本方式。但這方法對於現代社會是不通用的。甚至是有弊病的,對於陌生人無法施行。

鄉土社會特徵:用熟悉來製造人際的契約

鄉下人在城裡人的眼睛裡是「愚」的。但是這只是知識的缺失,而不是智力問題。是對於城市的不熟悉。那麼到底城裡人認為鄉下人「愚」在什麼地方呢?本質上是因為鄉下人不識字。但這樣的「愚」並不代表他們沒有學習能力,而是沒有學習的機會。打個比方,鄉下的孩子抓蚱蜢厲害,城裡的孩子識字厲害。這是因為熟悉程度的差異。城裡孩子無需蚱蜢下飯,更加沒有練習的機會,這樣的例子說明了鄉下的人並非真的愚。因為鄉下人與城裡人的智力高低尚無定論。

鄉下人的「愚」是因為他們知識不及人。但這也受到鄉土社會的影響,鄉下人在城市生活的知識不及城市人多。但鄉下人是否需要文字呢?文字的用處是什麼?在鄉土社會中人是天天見面,他們相互熟悉,甚至只需依靠聲氣辨人,不必見面,更不必通名報姓。我們社會上姓名的不常用也表明了我們原本是在熟人遍布的社會中生活的.文字的發明是因為空間和時間中,人與人的接觸發生了阻礙。從這一點出發,文字即一種雙方約定代表一種意義的記號。在「面對面」的鄉土社會裡這樣的文字顯得有些多餘,甚至詞不達意。

當然,文字表意的不完全不能都歸咎於間接接觸,也是因為所傳達的情意與當時當地是相配合的。所以我們要用文法與藝術減少文字的「走樣」。而書面語必須完整,符合文法。口語可以省略,太完整顯得呆板。現代通信技術開始令人們漸漸降低了文字的使用次數。在鄉村社會裡不用文字絕不能說是「愚」,因為語言在其中必文字來得更直接,語言是用聲音來表達的象徵體系。

鄉土社會特徵: 相互熟悉無需文字,人口流動後需要

語言是發生在人與人分工合作的時候。這時人與人需要表達,發生在人與人的共同經驗之上。而特殊語言不過是親密社群中使用的象徵體系中的一部分。即可以這樣認為,在以熟悉作為基礎的鄉土社會,他們的特殊語言可能包括面部表情,點頭,皺眉等等。比如小編家的村落,路上遇到熟人表示問好,但是出了村子就沒有人懂了。其實文字是一種間接表達。「此時無聲勝有聲」只能在面對面的語言體系中出現。文字所表達的情意,多少還是會走樣的。

鄉土社會中,文字是多餘的,甚至語言也不是唯一的方式。但現代化進程中,我們開始背井離鄉,遠離鄉土社會。文字是現代化的工具,這是為什麼鄉下人對城市生活不適應的原因之一,也是提倡「文字下鄉」思考的基礎。文字發明的原因是因為人與人傳情達意受到了時間的阻隔。所謂時間的阻隔一方面是個人的今昔之隔,一方面是社會的世代之隔。

眾所周知,人有學習行為。而學習產生了記憶。記憶用詞來表現,而詞歸屬於人的象徵體系。但因為我們的當前是過去記憶的累積。當我們遺忘了,時間就會變成阻隔。人依靠抽象能力和象徵體系,累積了自己與他人的經驗,不斷傳承,成為社會共同的經驗,形成了文化。人不能離開社會生活,也不能不學習文化。在人和生活和時間的關聯中,詞是最主要的橋樑,詞形成了概念與象徵體系。

但是有詞不一定要有文字元號,也可能是語言或稱口語,鄉土社會大體上是沒有文字的社會。我們發展記憶是因為需要發展來為生活服務。我們需要多少記憶,就要發展多少記憶。發展的程度與需要的程度對等。記憶是為了將來需要時能用上,但記憶的時候我們不知道將來會不會用上,於是就變成了追憶,但這都是為了生活。生活的環境不同,所需的記憶範圍也不同。

在定型的鄉土社會中生活,記憶是不斷被取出再保存的過程,所需記憶的只是那些不同尋常的事。在鄉土社會中即使有十個「張奶奶」「李大爺」也不會認錯,在這樣的社會中,名片和身份證是不必要的。鄉土社會無需文字是因為,在熟悉的世代生活的環境中,人的經歷大多相似,因而經驗便只需從老一輩那裡口耳相傳,何須文字。但又為什麼產生文字呢?其實文字的產生有它的背景,最早是廟堂之上使用的,但因為鄉土社會開始變化,文字才有了下鄉的必要。

在鄉村工作者眼中,鄉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說起私,大有「個人自掃門前雪」的意味,但這還算好的。相對於私,公則又是另一種境況。舉個例子,大家往公共的河流中傾倒穢物,即使明知其他人也在這河流里洗衣洗菜,卻不覺得有什麼自製的地方,因為這條河是公家的。好像一說公家的,便可多拿多佔一般,有權利而無義務了。這就好像格蘭亨姆的公律,劣幣驅逐良幣,公德心就被自私心驅走。私的毛病在中國比「愚」的病更為普遍。討論公與私就必須先討論群己、人我的界限問題。這就談到了社會結構的格局。

我國傳統劃分的方法與西方社會顯然不同,西方的社會等級,邊界十分的明顯清楚。團體內與團體外的人不能模糊。我們不妨稱之為團體格局。比如家庭在西方是一種界限分明的團體。在美英,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但在中國,家這個詞具體界限無法清楚。家這個字的用法最靈活了。「家裡的」指太太,「家門」指叔侄等一大批人,「自家人」可以包羅下自己想要拉入交際圈的人,還可以表示人任何你要拉攏或者身處同一陣營的人。那麼我們不禁感到疑惑,為什麼我們這個最基本的社會單位的名詞是這樣不清楚呢?

其根本是我們的社會結構格局不是西方那樣界限分明。而像是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就發生聯繫。每個人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就像是一個同心圓,從中心到最外面的一圈圓,越往外中心的力量就越小控制力也越弱。它的波及範圍與中心的實力大小有關係。

差序格局有其伸縮性。當中心的地位發生變化時,圈子也會開始變化。這也就是為何人們總對世態炎涼頗有感觸,大概也和這分不開。西方社會,孩子成年了即使住在家裡也要給父母贍養費。團體格局中更在意權利而不是人情冷熱。而差序格局確是以攀關係講交情為代表的。這就不得不講到中國社會結構的基本特性人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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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社會特徵: 人際關係猶如水波紋般的差序格局

人倫,倫是什麼?「倫」是自己所推出的和自己發生社會關係的一群人里所發生的一輪波紋的差序。「論」的本意是水波紋。引申義才表示著條理類別秩序的意思。在此格局中,離中心的距離遠近決定了你的貴賤,親疏,遠近,上下等抽象的相對地位,這便是「差序」。雖然不盡合理。

孔子注重倫理,克己以修身,修的是自己。同心圓的中心,認為君子之道的倫理極其重要。這並不是個人主義,而是自我主義。個人主義下團體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一方面個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權益。一方面是維護人權。這些都假設了團體的存在。而中國傳統思想是一切價值以「己」為中心的。孔子所倡導的君子倫理的範圍是依照需要伸縮自如的。譬如:「子曰:「君子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是所,而眾星拱之。」」這就是一個很好的差序格局的譬喻,自己總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隨著他轉動。

我們一旦明白明白這個能放能收、伸縮自如的社會範圍,我們可以明白中國傳統社會中「私」的問題了。在差序格局中,社會關係是逐漸從一個一個人推出去的,是私人關係的增加,社會範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繫所構成的網路,因之,我們傳統社會裡的道德也只是在私人聯繫中發生意義。

中國鄉土社會的基層結構是差序格局。西方的團體格局則是眾多的個體依靠著共同的繁榮,發生關聯。他們的團體是生活的前提。而鄉土社會是每個人依靠土地自食其力,只有臨時的非常狀態才感到夥伴的需要。

鄉土社會特徵: 自食其力,分散而以道德和血緣維繫

社會的結構格局的差別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觀念,道德觀念分為,行為規範,行為的信念的社會的制裁。團體格局中,團體是一種約束各個行為的力量,一種不可狀物的團體中,團體是公正的維持者,是全能的保護者。這與他們的宗教觀念不無相關,他們對宗教的虔誠和信賴不但是他們道德觀念的來源,也是支持行為規範的力量,是團體的象徵。

在此影響下有著兩個很重要的派生觀念。一是每個人在神的面前的平等,一是神對每個人的公道。基督教的歷史裡人們一再要求直接和上帝交通,反抗上帝的「代理者」不能真正代理上帝的旨意。為了保障這兩點,團體格局的道德體系中出現了權利的觀念。人際之間的尊重權利,團體保障個人的權利,團里代理人的的權利限制。進而就產生了憲法。

而差序格局則不然,以自己為中心的社會關係網路中,最重要的自然是「克己復禮」了,都是以修身為本。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體系的出發點。從己到外推的過程所構成的社會範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繫。每根繩子被一種要素維持著。社會的範圍是從「己」推出去的,而推出產生的各種聯繫,比如親屬,匹配著孝和悌。朋友則是忠和義。

孔子曾總結說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說到這裡就必須提一下這個比較複雜的觀念「仁」。孔子一方面要給「仁」字明白的解釋,另一方面卻又有「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對這一要素的的解釋欲言又止。孔子不少次說,不夠說是仁。可是當他積極地說明仁字是什麼的時候,卻又退到了「克己復禮為仁」這套私人間的道德要素里了。孔子的這個困境在差序社會中是乃以解決的。因為沒有一個凌駕於一切關係之上的類似於團體格局裡的「團體」的。

仁只是眾多要素的總和。但無法解釋「天下之仁」。或者說非要解釋就又要回到孝悌忠信那一類道德要素上。我們的傳統觀念中沒有一個像基督教里那樣的關於「愛」的觀念。即不分差序的兼愛。西洋團體格局的社會中,個人對團體的義務有清楚的行為規範。但傳統觀念並無與這相當的道德要素至多是忠義罷了。

團體道德的缺乏,在公私的衝突上顯得更為清楚。就是負有政治責任的君王也要先完成他私人間的道德。孟子曾在《孟子?盡上篇》中對舜的父親殺了人作何處置,孟子回答,應該逃到海濱之外沒有法律的地方去。可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是說說罷了。舜做了皇帝也不能像對待其他國民的態度去對待自己的父親。這就更表現了鄉土社會下道德標準的缺乏普遍性了。

一個差序格局的社會,是無數私人關係搭建成的網路。這網路的每一個都結附著一種道德要素,因之傳統的道德里不另外找出一個籠統性的道德觀念來,所有的價值標準也不能超脫於差序的人倫而存在了。中國的道德與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對象和「自己」的關係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縮。經常見到朋友大罵貪官,遇到他父親貪污時,不但不罵而且還替他諱隱。等到自己貪污時,還可以以「能幹」二字來自解。這在差序社會中不是矛盾的。因為在這樣的社會中,一切普通的標準並不發生作用,一定要問清了,對象是誰,和自己是什麼關係之後,才能決定拿出什麼標準來。

在團體格局的社會裡,統一團體的人是「兼善」,就是相同的。墨家的愛無差序和儒家的人倫差序恰恰相反。我們從概念上把兩種格局和兩種組織區別出來並不是多餘的。接下來我將根據此概念看中國鄉土社會的基本社群「家」的性質。我們應該吧中國鄉土社會的基本社群叫做「家族」。它不是簡單上的數量的增加,結構也和家庭有所不同。

所謂大家庭和小家庭的不同也就在這結構上了。而家的產生,這類社群的結合是為了子女的生和育。孩子長成了也就脫離了父母的撫育,子子孫孫這樣周而復始。家與學校,國家這類社群不完全一樣。這類社群不是暫時的,也不一定是永久的。但他們決非臨時所需的,因為他們的功能是長期存在的,而家庭既以生育為目的,就要準備隨時結束。

但是,在任何文化中,家庭除了生育之外更有其它功能。夫妻的合作不因子女的長成而結束。西方的家庭是團體性的社群。有嚴格的界限,因而能經營的事物也更加少了。主要是生兒育女。而鄉土社會的家中則相反。家這個社群的分子可以依需,沿親屬關係向外擴大。大家的擴大是單系的,基本上只包括父系這一方面。依單系形成的社群人類學中稱作「氏族」。家在結構上是一個氏族。氏族即家族。家族在結構上包括著家庭,最小的家族也可等於家庭。家族是基於親子關係衍生出來的。

隨著家的擴大,所形成的差異也引起了性質的變化,成為家族。這就是個事業組織。這個組織有政治,經濟,宗教等複雜的問題。相比於家族而言,家庭的存在更為短期,家庭在家族中產生,發展,消亡。而氏族則在這一過程中產生變化。

中國的家是一個事業組織,家的大小按照事業的大小而定。事業小,夫妻二人便可。業大叔侄兄弟一起上也不過分。這也說明鄉土社會中家的大小的可大可小的可變性,但結構原則是一致的。這也可以解釋一部分的家族企業的出現。而西方家庭團體中央夫婦是主軸,夫婦共同經營生育事務。而政治,經濟,宗教的功能就交給其它的團體負責。孩子在成年以後也會離開他們獨立生活。我們鄉土社會中,家的主軸在父子間,婆媳間,它的主軸不是夫婦,夫婦已成為了配軸。但這兩軸之間卻被事業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而中國家庭中家有家法,夫妻相敬,女子三從四德。親子間講究負責和服從。這些都是事業社群里的特色。

鄉土社會特徵: 夫妻的感情需求弱,主要靠父子同性維持

鄉村裡夫婦的感情的淡漠也是很常見的現象。鄉土社會的感情更多發生在同性之間,同年齡之間。而夫妻之間的感情遠沒有西方那麼強的需求。

這也許是把生育之外的許多功能都拉入了社群中的結果。中國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兩性間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這種社會環境中養成的性格。

家族在鄉土社會中是一個事業社群,而做事業的社群。紀律是必須維持的,紀律排斥了私情。這裡就涉及了中國傳統情感定向的問題了。

情感定向用以描述人發展他感情的方向。而感情的發展受著文化的規定。心理學把情感歸為是體內的一種行為。一種刺激和一種反應之間的關聯經過練習已經相當多少可稱為自動的固定模式的話。這時候,感情常常發生在新的反應的嘗試和舊反應的受阻情形中。社會學上說感情對於社會關係是存在著破壞和創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動改變了原有的關係。這也就是說,若要維持著固定的關係,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動。其實感情的冷漠是社會關係穩定的表示。

穩定社會關係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謂理解是指接受著統一體系的意義體系。也大概是將心比心的道理吧。同樣的刺激會引發同樣的反應。或者說同感共情吧。理解是無言的。

鄉土社會的感情定向是類似西方古典精神的亞普羅式的。其認定宇宙的安排有一個完整的秩序,這個秩序高於人力的創造,人不過是去接受它,安於其位,維持它。但是人連維持它的力量都沒有,天堂遺失了,黃金時代過去了。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而現代社會的情感定向卻是浮士德式的。他們把衝突看成存在的基礎,生命是阻礙的克服;沒有阻礙,生命也就失去了意義。他們把前途看成無盡的創造的過程,不斷地變。這兩種文化觀可以用來了解。鄉土社會和現代社會感情定向上的差別。

鄉土社會的練習是親密和長期的共同生活來配合每個人的相互行為,社會的聯繫是長成的,是熟習的,某種程度讓人感覺是自動的。要達到這樣的境界,就必須有一個沒有阻礙人們互相了解的環境。空間在鄉土社會中不成為阻礙了。時間上,隔代人會產生隔膜,但卻是單向的。因為年長的可以了解年輕人,甚至可以預知與部分年輕人會碰到的問題。這也不是分劃眾人的橫溝。

橫溝反而存在於個人生理上的差別。男女的性別差異從本質上永遠劃分著人們。在以充分了解的來配合人們相互行為的社會,性別是最大的鴻溝。這種生理上的分劃是為了生育,而生育又領他們結合。這種結合基於相異,而非相同。在相異的基礎上充分了解是困難的。這就引發了浮士德式的思考。正是由於這種阻礙的存在,生命才變得有意義,創造也是在其中產生的。

浮士德式的兩性戀愛觀,把戀愛看成一場探索,是對未來的摸索。這和友誼不一樣。友誼是停止在某種程度的了解。小編覺得,有些愛情不能變回友誼也是因為了解程度的深入是不可逆的。而戀愛在這觀念中則是不停止的了解,是追求。戀愛的持續倚於推陳出新,不斷地克服障礙,也是不斷地發現障礙,得到的只是一個過程。而不是這過程的結果。從結果說可以是毫無成就的,而且使得社會關係不能夠穩定下來。

但,把浮士德式的兩性戀愛是進入生育關係的手段是不對的。因為在鄉土社會中這種精神是不容存在的。鄉土社會無需創造新的社會關係,社會關係是生下來就決定的。因而更害怕社會關係的破壞。鄉土社會熱愛穩定。而為了使男女之間不發生激動性的感情,那就產生了一個「男女有別」的原則。而在社會結構上,鄉土社會以父子同性組合為主,婚姻異性組合的形式為輔。家族團結的重要性較高於家庭。「男女有別」使中國傳統的感情定向偏於同性方面去發展。

社會秩序限定了個性,為了維持秩序。一切足以引發混亂的要素都被遏制著。男女之間的鴻溝從此築下。鄉土社會是個「男女有別」的社會,也是個安穩的社會。

通常我們認為西洋是法治的社會,而我們是人治的社會。但法治並不是法律本身會統治,而是人依法而治。無論是法治或是人治都無法徹底摒除人的因素。

法官的判決也受到個人的偏視,社會輿論等的影響。於是有些人錯誤地認為法律不過是法官的判決。這很片面,法官的判決至少是依據法律的。但這也告訴我們法治中不能缺乏人的因素。

那麼人治與法治有什麼區別呢?若人治是法治的對立面。那麼不依靠法律社會又依靠什麼來統治呢?若沒有什麼來統治,人類社會必然大亂。但鄉土社會卻又安於穩定。這表明一定有什麼力量在統治著鄉土社會。其實,人治法治之區別,不在乎「人」「法」二字,而在維持維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據規範的性質。老子覺得只要把社區的範圍縮小,小國寡民。世界上也有著不少學者認為「無政府」是最理想的社會,可是鄉土社會並非這樣的社會,我們可以說它是個「無法」的社會,假如我們我們只把法律限於以國家權力維持的規則的話。不過,無法並不影響這社會的秩序。鄉土社會是禮治社會。

鄉土社會特徵: 以禮治代替法治,是合乎規範的行為

禮治並不是文質彬彬,而是社會公認的合式的行為規範。即使社會公認以戰俘祭旗,這也是禮治。法律也是一種行為規範,它依靠國家的權利來推行的。而維持禮治的則是傳統。傳統是社會累積的生活經驗與方法。基於人們有著學習的的能力,上一代所學到的異於生活學習的結果傳給下一代。按照這一定義,文化其實本來就是傳統。每個社會都有傳統。

衣食住行等與前人最基本的與前人重合的部分有成法可依。鄉土社會中傳統的效力要比現代社會的傳統更為重要。因為鄉土社會的重土安遷的思想,人們在土地上耕作生活,一年一年,周而復始。而所有解決生活問題的方案,都盡可抄前人的來作為自己生活的指南。這一類的指南,不必追根究底,照做有福,不做生活失去保障。於是人們對傳統產生了敬畏之心。當我們不問緣由地只按規定的方法做,而不做又有不幸的信念時,這個行為就成了儀式。而禮是按著儀式做的意思。禮依照教化來施行,人是主動服禮的。這與法律不同,法律是權力維持的,道德是社會輿論維持的。而禮是個人習慣維持的。

禮治在表面上看上去好像是人們的行為不受規矩拘束而自動形成的秩序,但其實不是自動的,而是人主動服於成規罷了。禮治以有效應付生活問題的傳統為前提。鄉土社會滿足了這個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以禮來維持。在快速變遷的社會,傳統沒有變法維持效力。應付的問題若需要團體合作時,就得保證大家在規定下合作共同應對。就得有個力量來控制這其實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謂「法治」。

這裡所講的法治也就是普通的所謂人治。但是法治這個詞不像人治一樣令人誤解,以至於有人覺得社會秩序可以由個人好惡來維持。禮治社會不能在變遷很快的社會中出現,這是鄉土社會的特色。

鄉土社會特徵: 以長老權力為主,並不常用訟師

古時候的訟師就是現在的律師。都是人們不明白法律要去請教的人。請教並不是一個可恥的事。普通人來都市裡居住,討生活,很難知道有關生活與職業方面的法律。法律就成了專門的知識。於是在講法律的都市中必然要有個顧問。律師的地位從中獲得。

但鄉土社會的禮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禮」,就成了撒野。若有官司要打,那必然是有人破壞了傳統的規矩。維持這規矩或者禮俗的力量來自人的良心,一個人可以自私地逾越出規矩。鄉土社會中「知禮是責任。至少社會有著教化眾人知禮的責任。」「子不教,父之過」,人們要守禮。打官司就成了一種可羞的事,表明教化不夠。鄉土社會對於「官司」的看法就是如此。

鄉土社會也有之間一套解決這類問題的辦法,調解。找上幾個村裡有威望的老人,若有讀書人,鄉紳什麼的的也一併算上。雙方各自敘說。各打二十大板,遂相安無事,各自服教。再不濟,便扭送官府。現代社會講究個人的權利不能侵犯。刑罰的用意已經不復「以儆效尤」。而旨在保護人權與社會安全。在這樣變動的現代都市社會中,環境改變了,相互權利不可能不變。法律一定隨著時間而改變其內容。

中國目前的鄉土社會的遺存還很多,自然原有對「官司」的偏見還一些地方根深蒂固地存在著。也因之司法不能夠徹底推行。原因之一,是在中國傳統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認對一切人施行統一規則。而現行法卻採用著個人平等主義。在司法的程序上也不知如何利用。而那些不容於鄉土倫理的人物卻找到了新保障。他們可以不服於鄉間的調解而告到司法處去。鄉間認為壞的行為卻可以是合法的行為。常與地方傳統合。雖然這能讓中國走上現代化的道路。

而今司法制度在鄉間還存在著一些副作用,它破壞了原有的禮治秩序,卻不能夠有效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不能單靠若干法律條文和若干法庭,要更進一步在社會的結構的思想觀念上有一番作為。否則就會造成禮治已破,法治未立的混亂局面。

論權力的人可以分為兩派,一派偏重社會衝突,一派偏重社會合作,各有千秋,也各有疏漏。從社會衝突這一方來看。在上處於支配地位的階層,他們利用權利支配在下的階層。積此類看法,權力視為衝突過程的持續而產生的平衡,權力是維持此關係必須的手段,他是壓迫性質的,有上下之分。依此觀念而言,政府,國家,組織都是統治階級的工具,而一旦衝突消失,這些組織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會自然消失。我們稱之為橫暴權力。從社會合作這一方來看。分工使得每個人都不求人,分工對眾人有利。但同時因為分工產生了權利與義務。這種權力的基礎是社會契約,是同意。分工越複雜,權利也越擴大。這種權利稱為同意權利。

鄉土社會特徵: 以同意權力為主,有長老權力統治

這兩種權力都有依據,並不相互衝突。因為在人類社會中,這兩種權利都存在。只是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偏重問題。權利是工具,即使人有著「權力的飢餓」或因某種心理變態發生單純的支配欲。其實人們喜歡的是從權力得到的利益。或是實在的社會地位或是榮譽等。

如果利益不必擁有權力就能夠得到的話,權利的誘惑也就不會太強烈。權力的誘惑主要當屬經濟利益。在同意權利下,擁有權力者並不是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所以社會必須用榮譽和高薪來延攬。至於橫暴權力,統治者要用暴力來維持他們的地位不是沒有目的的,如果沒有經濟利益可得,橫暴權力也沒有多大的意義。

鄉土社會不是一個富於抵抗能力的組織。農業民族受游牧民族的侵略是歷史上不斷的記錄。農業經濟缺乏儲蓄,經不住橫暴權力的皇權剝削。並沒有足夠的乘除。當壓迫增大,就怨聲載道,民眾揭竿而起,人民死亡,人口減少,又形成一個沒有比休息更能引誘人的方面。皇權力求無為,所以養民。為了黃泉的維持,在歷史的經驗中找到了「無為」的生存價值。

舊中國的橫暴權力即皇權,也有天高皇帝遠所觸及不到的地方。鄉土社會中的事物就被始於分工體系的同意權力所包攬。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鄉土社會裡的權力結構,名義上可以說是「獨裁」、「專制」、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續的末代皇帝之外,人民的實際生活上看,還是鬆弛和微弱的,是掛名的,無為的。

要了解鄉土社會的權力結構,只從橫暴權力和同意權力上看還是不夠的。我們可以從鄉土社會的實際情況上說橫暴權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但這並不是說鄉土社會的權力結構是普通的所謂「民主」的。這裡還有一種權力既不是橫暴性質也不是同意性質;既不發生於社會衝突,也不發生於社會合作。它發生於社會的繼替的過程,是教化性的權力。

人和螞蟻蜜蜂不同,群體生活的規律不依賴於生理的保障。人的生活規律皆是認為,用筷子夾豆腐,不學習不成,學習還得不產生厭煩。這並不是先天就有的。於是不得不加以些許強制,強制就發生了權力。

民主政治的形式就是綜合個人意志和社會強制的結果,但教化權力下被教化者沒有選擇的權利。一個孩子在一小時中收到的干涉一定超過成年人一年收到社會指摘的次數。但是教化的目的一部分可以說是為了社會,一部分可以說是為了被教化者,並不是統治關係。這是教化權力與橫暴權力的區別。教化權力雖然在親子關係里表現得最明顯,但並不限於親子關係。

變化很少的社會裡文化里,文化是穩定的,很少新的問題。在以傳統生活的社會,教化權力大有作為。教化權力的擴大必須假定一個穩定的文化。如果就個別方法求個別解決,難免活到老學到老。但每個人的一生中,凡是比自己年長的,他必定發生過我現在發生過的問題。他也就可以是我「師」,三人行,必有可以交給我如何應對這些問題。

我們客套中互相詢問年齡並非偶然,這禮貌反映了我們這個社會裡相互對待的態度是根據長幼之序。長幼之序,也點出了教化權力所發生的效力。教化權力教授的更多是文化中的傳統即經驗。但一旦社會的變遷加快,經驗就頗顯無力。適應這種變化的能力和年齡的關係不大,最重要的是智力和專業,有時還可加一點機會。習慣是適應的障礙,經驗等於頑固和落伍。

鄉土社會的權力結構中,有著不民主的橫暴權利。也有著民主的同意權利,不能簡單地以民主或者非民主來表示。一定要給這第三個權力一個名稱的話,我一時想不出比「長老統治」更好的來了。

鄉土社會中,長幼間發生社會的差次年長的對年幼的具有強制的權力。這是血緣社會的基礎。生育是血緣社會所必須的,不同的是一些社會用生育所發生的社會關係來規定各人的社會地位。

血緣社會是穩定的,缺乏變動,而變化得大的社會不易形成血緣社會。社會的穩定是指社會的結構是靜止的。填入結構中各個地位的人會生老病死。血緣社會依生育維持社會結構的穩定。父死子替。身份,職業,財富等都可以由血緣來傳承。我們稱之為血緣繼替。血緣作用的強弱與社會變遷的速率相關。速率越高,血緣作用就越弱。但是很少社會能完全摒除血緣作用。血緣所決定的社會地位不容個人選擇。世界上最用不上意志,同時在生活上又是影響最大的決定——「誰是你的父母」。但這完全是個機會問題。且是你無法選擇,爭辯,競爭的東西。血緣社會以此為分配工作。只要你接受了這一原則,後面的糾紛也就不復存在了。

血緣是穩定的,地緣是血緣的投影。世世代代的繁衍,地域上的距離是血緣親疏的一種反映。我們用地位來描述一個人在社會所佔的據點時,這個原指「空間」的名詞卻有了社會價值的意義。「地」的關聯派生於社會關係。最初時,一群人,一塊地,世代繁衍。血緣與地緣的合一是社區的原始狀態。但人終究不是植物,還是要流動的。人口的生長需要更多的土地。但土地往往有限。人口繁殖引起向內的精耕。精耕收著土地報酬遞減律的限制,土地養活不了的人就從社區中裂出另找耕地。裂出的人口與原來保有血緣的聯繫,但所居住的地開始不同,和血緣關係一併延續的還有姓氏和籍貫。

很多離鄉而異地求生的人並不能形成新村落,他們只能在當地已經形成的村落中設法融入。之間就形成了存粹的地緣,而非血緣。鄉土社會大多以姓氏結群,將遷入者以「客邊」、「新客」區別本村人相待。雖然現代都市規定遷入者可以取得公民權。要融入一個村子,有兩條路,第一是生根在土裡,在村裡有土地。第二是通過婚姻關係進入當地的親屬圈子。但鄉土社會是個親密的社會,這些人卻是「陌生」的。

親密的血緣關係限制著若干社會活動。最重要的是衝突和競爭。親屬是自己人。親密的共同生活中各人互相依賴的地方是多方面和長期的。因之在授受之間無法一筆一筆清算。社群的團結得益於互相拖欠的人情。而「清算」、「清帳」是絕交之謂。如果互不欠人情,也就無需往來了。

錢上的往來最好不要牽扯到親戚。以減輕社會關係上的擔負。這個是因為人情的關係。親密的血緣社會中商業也是不能存在的。他們之間如果存在交易也是以人情來維持的。商業是在血緣關係之外發展的。外鄉人在這裡某得了一份職業。地緣是從商業里發展出來的社會關係。血緣是身份社會的基礎,而地緣卻是契約社會的基礎。契約是指陌生人之間所做的約定。在簽訂契約時,各人有選擇的自由,在契約進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個同意權力去支持,契約的完成時權利義務的清算,需要精密的計算,確當的單位。這些是現代社會的特性。鄉土社會所缺的,這是這其中的冷靜與理性。

從血緣結合轉變到地緣結合是社會性質的大轉變。鄉土社會相對現代社會是靜止的。鄉土社會的變動速率要低於現代社會。而社會變動的速率要低於現代社會。而鄉土社會在這種速率很慢的變動中形成的變動方式是什麼樣的呢?

我們上面幾篇已經提出了三種性質的權力,橫暴權力,同意權力,長老權力。我現在又想提出第四種權力。這種權力與其它權力不同,它發生在激烈的社會變遷中。社會繼替是指人物在社會結構中的流動。而社會變遷是指社會結構本身的變動。兩者並不衝突,而是同時存在的。社會變動漫,長老權力也就更有勢力,變得快。「父不父子不子」的現象發生了。長老權力也隨之縮小。

社會結構本身並沒有要變動的需要。它的變動實際上是因為它已經不能答覆人的需要。這樣說來,社會變遷發生在舊有社會結構不能應付新環境時。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舊的社會結構已經不再受人信仰。而新的社會結構卻不是現成的,需要有人發明,或是有人向別的種文化學習,輸入並試驗。它與其他三種權力不同,它是時勢所造成的,無以名之,名之曰實時勢權力。

初民社會中,這種時勢權力常出現於戰爭或現代化過程中。這種權力最不發達是在安定的社會中。鄉土社會,當它的社會結構能答覆人們生活的需要時,是一個最容易,最安定的社會。儒家以「孝」來支持長老權力。所謂「赴死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是一旦社會的變遷速率高於世代交替的速率,就會產生衝突,長老的領導權會被奪走,革命隨之而來。如果一個領導階層能夠追上社會變遷的速率,就可以避開因之帶來的混亂。比如英國,在不流血而實行了許多基本性的改革,其中還包括兩次工業革命。

鄉土社會特徵: 兵荒馬亂時,時勢權力出場

社會環境固定時,在父親死後才改變他的道的速率中,社會變遷也不致引起人事的衝突。「反對」也無從發生,何況長老權力也不容忍反對。長老權力是建立在教化作用之上的,教化是有知對無知,如果傳遞的文化是有效的,被教的「反對」是沒有必要的,如果傳遞的文化已經失效,根本也就失去了教化的意義。「反對」在這關係里是不存在的。

容忍甚至獎勵,反對同意權力中才發生,因為同意權力建立在契約上,執行這權力的人是否遵行契約是一個需隨時加以監督的問題。甚至「反對」,也就是異議,是獲得同意的必要步驟。而橫暴權力下,則沒有「反對」,只有反抗,橫暴權力不容許「反對」的存在。在時勢權力中,反對是發生於對同一問題的不同的答案上,但是有時候一個社會不能同時實驗多種不同的方案。於是在不同方案的選擇間出現了爭鬥。回到長老權力下的鄉土社會,反對則被時間沖淡,成了注釋一般的存在。在長老權力下,傳統的形式是不容反對的,但是只要在表面上承認這形勢,內容卻可以經注釋而改變。結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國舊式家庭中生長的人都明白家長的意志怎樣在表面的無違下,事實上被歪曲的。虛偽在這樣的情境中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需的。面子就是表面的無違。名與實的距離是隨著社會的變遷速率而拉大的。在一個完全固定的社會結構是不會產生這樣的距離的。但實際上並沒有這樣的社會。

是結構的支離破碎,不足以滿足新的環境。而新的方法又還沒形成,人們依附於傳統的錶殼,卻無法依其行事。時勢權力使我又想到關於社會變遷的另一個問題。在鄉土社會人們依靠慾望去行事。而現代社會「需要」是人們行為的指導。從慾望到需要時社會變遷中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要探究二者必先明其概念。

觀察人類行為。人類的行為都是有動機的。人類行為有動機包含著兩個意思,一是對於自己的行為是可以控制的,要這樣做就這樣做,不要這樣做就不這樣做。自我決定就是意志的表現。二是人類在取捨間有所依據。這就是慾望。慾望規定了人類行為的方向。慾望滿足了,人會因之而愉悅,反之則不悅。但這狀態並不會持久,慾望—緊張—動作—滿足—愉快。這是人類行為的過程。慾望如果要能通過意志對行為有所控制,它必須是行為者自身所意識到的。人們,男女婚姻,生子,撫養,吃飯,繁衍生息。並不是出於維持人類種族的目的,而是出於慾望,是自覺的,直接決定人類行為的確實是它。

鄉土社會特徵: 依靠原始的生存慾望生活

在鄉土社會中,慾望像一隻冥冥之中的手,而慾望的表露確是從社會的文化中學來的。比如各地人的飲食習慣是從小養成的。「要」的慾望是天生的,而要的內容是文化決定的。但文化並非都利於人類的生存。但在時間中被淘汰了。當然淘汰的力量不局限於文化,也包括自然的力量。自然是不考慮人的價值的。

鄉土社會是個傳統的社會,傳統就是經驗的累積人們在行為的正確與錯誤的實驗中積累經驗,思想用於保存這些經驗。自覺的慾望是文化的命令。社會的變動加快,原來的文化不能帶來生活的滿足,人類不能不推求行為和目的之間的關係了。人們發現慾望並不是最後的動機。而是為了達到生存條件的動機。需要是與慾望的理性化。而理性是人類依據已知手段和目的關係去計划行為,是科學的。

現代社會知識即是權力,在此社會關係中生活需要做計劃,而鄉土社會靠經驗,它們不必計劃,因為時間過程中,自然替他們選擇出一個足以依據的傳統生活方案。各人依著慾望去活動就好了。

書籍介紹

《鄉土中國》作者,費孝通( 1910.11.2-2005.4.24),江蘇吳江(今蘇州市吳江區)人,著名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民族學家、社會活動家,中國社會學和人類學的奠基人之一。

End

第002本 《鄉土中國》 [中] 費孝通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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