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受賄57萬、免費性服務,前「反黑警司」擬認罪

受賄57萬、免費性服務,前「反黑警司」擬認罪

曾被美譽為「反黑警司」的前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吳偉漢,涉嫌收受57萬賄款及免費性服務,作為包庇兩名私人會所經營者的報酬,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吳偉漢涉受賄擬認罪。 (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網訊】曾被美譽為「反黑警司」的前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吳偉漢,涉嫌收受57萬賄款及免費性服務,作為包庇兩名私人會所經營者的報酬,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控辯雙方達成協議,3名被告擬各招認一項罪名,其餘控罪一律留在法庭存檔。原在保釋期間的3人表示放棄保釋,須即時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9月27日正式進行答辯。

與涉行賄2人棄保釋還柙

控辯雙方經協商後,同意控方的申請,新增一項交替控罪,令案件總控罪增加至9項。被告依次為53歲吳偉漢、46歲欒其祥及37歲謝凱健,案發時欒和謝同為灣仔私人會所MBClubMont.Busa和Golden的經營者。

警司及次被告打算招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即於2015年11月29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間,一同串謀使身為公職人員的吳,在無合法許可權或辯解下,分別五度從次和第三被告接受港幣11.4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傭金,作為吳憑警司身份的作為的誘因或報酬,即向次和第三被告披露有關警方調查MBClubMont.Busa及Golden的機密資料,並向兩人就有關事宜提供意見或協助。經修訂後,上述控罪涉及的金額被修訂至57萬元。

謝則擬承認新增的交替控罪,即於2017年1月24日,無合法許可權或合理辯解而協助和教唆次被告向公職人員,即首被告提供利益。控罪內容與上述一項無異,惟此控罪只涉及11.4萬元。

責編:鍾智維 編輯:朱劍明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香港商報 的精彩文章:

中美經貿博弈分析:貿易戰難持久,後市樂觀
首艘國產航母基本完工,不日海試!昨天它「動」了一下是在幹什麼?

TAG:香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