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講彩禮,要不要了解一下?
最近好多朋友諮詢返還彩禮的問題,今天和大家討論一下這個問題,有不同意見可以留言和我交流噢~~~~
按照農村習俗,訂立婚約要舉行訂婚儀式,女方父母或親屬會向男方索要些許財物,俗稱「彩禮」,另外,到結婚之前,男方還會給女方購買金銀首飾、衣物等,這些財產均屬於婚約財產,辣么,什麼情形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呢?彩禮是屬於什麼性質呢?
首先明確一點,彩禮不是贈與噢,贈與具有無償性,單務性的特徵,而婚約彩禮,形式上有些類似贈與,它屬於一種迫於當地風俗習慣,是一種基於以結婚為附加條件的行為,再次,接收彩禮並不屬於借婚姻索取財物,借婚姻索取財物是《婚姻法》明確禁止的噢,索要彩禮的行為雖然不被提倡,但是目前還尚未被法律明文禁止。
在很多農村地區,很多人視女兒為商品,並且不以結婚為目的向男方,索要高額彩禮,這樣的行為是觸發法律的噢。那麼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怎樣才能夠要求返還彩禮呢?
首先照例來波法律規定,婚約彩禮返還的問題,婚姻法未做規定,但是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釋
《最高法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一對照下有木有下列情形噢)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實務中如何要求返還呢?向誰返還呢?
1、主體資格問題,
一般應將雙方父母或者彩禮支出人、受益人作為厲害關係主體,同時列為訴訟主體。
2、返還彩禮的範圍和數額認定
彩禮的問題應當做擴大解釋啦,比如以結婚為條件贈與的金銀首飾、衣物,都可以列入彩禮的範圍,還存有實物的,可要求返還實物,如果沒有,可以折抵價格要求返還。
3、證據(這是最重要的)
彩禮的證據最難收集,因為很少有書面東西存在,因此,大金額的彩禮最好通過轉賬方式,保留轉賬憑證加上提供在場人證人證言或者聊天記錄或者通話錄音等電子證據加以佐證。
長按二微碼關注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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