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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佛教商業化一定是洪水猛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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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佛教微信群里看到好多人都在談論佛教商業化的問題,最近一段時間,先有北京紅螺寺(目前屬於旅遊場所)被爆出長期設大量功德箱借佛斂財,後有「普陀山」上市的爭議事件,加之去年十二部門聯合發布的整治佛道教商業化的紅頭文件,一時間抵制佛教商業化彷彿成了政治正確。

這時候,作為一個出家人,提點不同意見很可能就會被斥為貪財,所以選擇了沉默,只是默默的看每一條消息,在看的同時,也在不斷地反思,佛教商業化真的到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了嗎?或者說佛教商業化真的是洪水猛獸一無是處嗎?

要討論一個問題,那首先就有必要把這個問題的內涵和外延區別清楚。佛教商業化亦如是,筆者認為,佛教商業化起碼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為以傳統佛教寺院為主體的佛教商業化二為社會資本為主體的佛教商業化。對這兩種不同形態,其實很有分別討論的必要。

第一種,以寺院為主體的佛教商業化。寺院,一排紅牆,將世俗隔離在外,院里青燈古佛,院外車水馬龍。然而,這道紅牆的能力畢竟有限,佛教也決不應該僅僅局限在牆內成為少數出家人的專利,這也與大乘佛教普度眾生的理念是相悖的。那佛教就免不了與世俗產生接觸,在接觸過程中就出現了所謂的佛教商業化,細分又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 寺院經營的以滿足信眾需求為目的的場所的「商業化」。

南普陀流通處

典型的代表包括各個寺院設立的流通處、素食館等等,這種機構往往是寺院的組成部分,其設立的主要目的在於滿足信眾的需要,不以盈利為目的。比如流通處,通常會出售一些佛教周邊產品,比如僧衣僧服、居士服、佛珠、佛像等,這種流通處設立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方便信眾,一般都由寺院直接管理,由寺院聘請工作人員或義工負責日常打理。可能有人有疑問,既然不以盈利為目的,那何不幹脆免費呢?原因大概有兩方面,一種就是寺院本身並不生產這些東西,本來就有商品本身的成本在裡面,第二就是人工成本,這種形式的店鋪必然是全年無休每天開門,那就必須要有固定的工作人員負責日常打理,人工本身也是有成本的,除非寺院本身經濟已經發展到一定程度,否則這些成本全部由寺院來承擔也是不可能的。對於這種類型的所謂佛教商業化,筆者認為不應該抵制,但應該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非盈利」的性質不變味。

峨眉山金頂華藏寺流通處

2. 寺院參與的以開發佛教周邊產品為形式的「商業化」。

印能法師佛教音樂專輯

這種形式就是寺院直接參与、和社會公司合作開展的佛教周邊的開發。這種形式是近幾年的新興事物,在西北經濟落後地區還很少見,在江浙一帶已有萌芽,典型的代表包括寺院參與錄製的佛教唱片、佛教音樂專輯、寺院參與拍攝的佛教相關影片,以及寺院參與開發的佛教周邊產品如佛教電子書、智能念珠等。在這種形式中,寺院提供的是文化、想法,企業提供的是專業技術和製作,最後聯合推出某個產品。也許在有些人眼裡,這也是商業化了,和尚就好好倒在廟裡念經就行了嘛,幹嘛要干這些事?筆者認為這正是現代佛教發展的必然,佛教要發展決不能和社會脫節,當然在某些時候這種脫節會給人一種世外桃源的錯覺,然而從長遠來看,這絕對是不利於佛教發展的。殊不見如北京龍泉寺推出的「賢二機器僧」一時間引發轟動,也讓人看到了新時代佛教的面貌,然而,畢竟像龍泉寺那樣以清華、北大博士等高學歷人群組成僧團的模式是不可複製的,對於大多數寺院來說,即使有這些想法,憑自己的能力也無法把想法落實成產品,那就不得不與企業合作,而且就現代社會的行業分工開看,這也是術業有專攻的必然。對於,這種形式的「商業化」,筆者認為應該大力鼓勵,因為這就是展現現代佛教風貌的窗口。

禪宗少林實景音樂表演

3.寺院直接進行的明碼標價的佛事活動的商業化。

這也應該是目前最為普羅大眾所詬病的了,卻也是目前佛教界最為「主流」的商業化形式。從南到北、不論大小寺院,在具體的佛事活動上,大都是有一個明碼標價的,比如一堂超度法事多少多少錢等,這種形式常見,也就不需要在單獨舉例了,只是要說明的是這種形式往往在佛教發達的地方更明顯,典型江浙閩滬一帶。對於這種形式,筆者認為也應該一分為二的來看,首先對於佛事活動明碼標價肯定是不對的,這裡面就有販賣佛法的嫌疑。那麼,完全免費可不可行呢?也許大家會覺得這才應該是佛教的本來樣子。那我們不妨看一個佛陀在世時是怎麼樣,佛教里有一個讚歎釋迦牟尼佛的贊子,內容是「釋迦文佛,坐在祇園,給孤長者布金磚,說法利人天」。說的就是當年給孤獨長者用金磚鋪地請佛講法的典故,可見佛法本身就是就是尊貴的,說回今天,如果寺院的各種佛事全部免費也不免有輕慢佛法的可能。再者就筆者所見,現在各個寺院本身佛事就頗多,如果再免費,那恐怕數量又會劇增,到那時寺院就真的成了完完全全應付佛事的經懺道場了。面對這種情況,筆者的建議是不應明碼標價,但可以訂立有一定浮動範圍的指導價,具體由僧團根據具體情況來區別對待。

某寺院水陸法會功德主標價

第二種,社會資本為主體的佛教商業化。根據2018年4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發布的《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中國目前信教公民約2億,教職人員約38萬餘人,其中佛教教職人員約22.2萬人。由這些數字不難看出,佛教目前已經成了中國各大宗教中影響最大的宗教,這與佛教在中國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是分不開的,而這些自然會引來商業資本的介入,這也是發展的必然。具體來說,由社會資本為主體運營的有大致分為兩類:

1. 以地方政府、旅遊部門為主體的佛教文化景區。

法門寺佛文化景區

佛教在中國有著悠遠的歷史,在流傳過程中留下了燦爛的歷史文化遺產,以佛教文化為主體建立景區供人們旅遊、休閑也是文化旅遊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方面的典型例子如陝西的法門寺佛文化景區、南京的牛首山佛文化景區等等,這些景區的特點是都以佛教文化為核心吸引力。拿筆者比較了解的法門寺佛文化景區來說,本身就已經是國家5A級旅遊景區,據寶雞市政府官網顯示,其主管單位為法門寺佛文化景區管理委員會,景區的建設則由陝西法門寺文化景區建設有限公司進行,日常運營是由陝西法門寺文化景區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可以看出,這本身就是一個商業模式運營的旅遊景區。對於這種類型的景區,討論是否商業化本身就沒意義,因為這些景區存在的一大意義就是帶動地方旅遊、拉動經濟增長,本身就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對於這種類型,筆者認為不能用是否商業化苛責,但應加強監督,確保嚴格遵循宗教法規的紅線,包括不得開展宗教性活動(佛事),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獻(設功德箱)等等,其他的正常公司營業行為佛教不應過多干涉。

法門寺佛文化景區文化節開幕式

2.個人或團體資本建設的冒牌寺院的商業化。

班禪大師兩會談佛教商業化

這種形式現在在一些佛教發達地區也比較普遍,其運營模式是由個人或者某個團體投資建設一座寺院,然後請一些出家人入住,靠開展日常佛教活動、販賣宗教用品盈利。這種形式和上面講的景區形式最大的區別在於景區對外就是以景區的形式存在的,像法門寺佛文化景區,國家5A級景區的牌子就掛在景區入口最顯眼的地方,門票上也有主管單位、運營公司名稱等信息,門票受地方物價局管理,而這種形式則是對外與普通寺院無異,實則就是冒充寺院,甚至有的會讓工作人員穿上僧衣冒充僧人,其本質就是欺騙。之前十二部門聯合發文抵制的主要就是這種形式的商業化,因為這種形式不但損害宗教形象,本身也是違反國家宗教政策、欺騙人民群眾的違法行為,尤其個別完全以逐利為目的,管理混亂、人員素質低下,欺騙甚至打罵信眾遊客的行為屢見報端。對於這種形式,筆者認為應該堅決抵制,有關部門要加強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宗教界應該加強監督,同加強對信眾的教育,讓信眾掌握基本的辨識能力;作為信眾應該積極維護本宗教形象,遇到這種類型的可以拍照、錄像保存證據後像當地有關部門舉報。

國宗局等十二部門發文治理佛道教商業化

綜上,筆者認為,對於佛教的商業化問題,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既不能坐視不管放任假寺院、假和尚褻瀆我們的信仰,卻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把本來大有可為的佛教文化產業也一起扼殺掉,同時對於寺院來說,也應該有適應新時代發展的新思維、新方法,對於現代的、形式新穎的、大眾喜聞樂見的弘法形式應該大膽接受,這方面在確有必要的時候和社會資本合作也未嘗不可。

總之,商業化不應該是人人喊打的國家老鼠、洪水猛獸,也不一定佛教與商業資本合作就一定會展滿銅臭,金錢、資本本身並不是罪惡的,關鍵看我們用它來做什麼,如果藉資本、技術等充實寺院的弘法能力、擴大佛教的文化影響,那本身就是弘法利生,事實上現在也確實已經有不少寺院在這樣做了,比如有的寺院聘請專業的視頻製作人才對法會進行錄影后對外流通,有的寺院由專業的公司開發相關文化產品等等,這應該都是值得鼓勵的。我們真正堅決反對的,應該是那些借著佛的名義矇騙世人、愚弄信眾,同時損害佛教形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借佛斂財行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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