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吝嗇真心
前兩天我跟阿美說,我想到一個詞叫付出成本。
「如果他真的做了你希望他做的那些事了,那才是真正喜歡上一個人。這麼一想,不陪伴才是正常的。」
-我問你,是不是有一個詞叫什麼什麼成本的?
-考慮這個事情,做了會得到多少好處。
-機會成本?
-不是啦,那是放棄的!
-那沉默成本,投入產出比。就是這個。
-那還是付出成本好聽點。
其實我不太能確定我對快樂的定義,只是在觥籌交錯之間不用太有所顧忌。有些事揭穿了就沒意思了是不是,我一邊說著各憑本事,又轉「可以接受不喜歡,但我拒絕不真誠」的博。
不得不承認,我是個新鮮感很強的人。收到快遞盒子的時候,我拆開了所有的禮物,唯獨那封信很小心翼翼,我讀了很多遍,才去接著回復消息。突然覺得現在很好了,不管兩年以後是什麼樣子,至少肯定還有機會去拍照的,去逛夜市,去聽live house。如果能有機會,我希望以後好好的。
約定好要忘掉,忘一半就棄權這事兒,我總干。我不應該每一次都沉溺於舊時間裡,更不應該主動談起我的願望和他對我的好。
我最近的注意力總不太集中,以及要提醒自己忍住想做某一件事的衝動,腦袋裡好像有兩個小人兒在打架,真得頭大,但我又不是雙子座。我雖然很快意識到這些事的後果,但我沒有及時止損。
我和阿美都樂忠於分享身邊,互相嘲笑和慰藉,我一直覺得分享快樂和分擔痛苦這是兩件事,每當我習慣性地講一件我失落的事情時,說出口時是痛快的,但卻讓我的記憶又重複了一遍。最後問題還在那兒,我一般都選擇等,一邊等一邊再找點事做,期望值卻越來越高,高到最後只能我再隨便找個理由,我主動開頭。
人都是習慣性動物吧,如果一個人連著二十一天每天和你說固定的話,在第二十二天不這樣了,你會不會想延續這件事。
在寫下這些話之後,我停下來問別人,我太不確定。第一次聽到二十一天是習慣的養成,還是高中573不知道和哪個人的故事。
二十一天的話,談習慣會不會不太夠。也許就是情誼不夠。我不能像認識三年五年的人們那樣,佯裝生氣地直接找他/她說「想你!你怎麼都不來找我!」的話。
她說「誰她媽不是呢!請問咱倆多長時間沒見了,可能就是陌生人吧。」
然後大家又笑嘻嘻的,說假期一定去找你。
我也想這樣說。
於是回憶了一下,在不夠成熟的時候,順手撩一個喜歡的,到最後我都是被融化掉的那一個。
我儀式感真得很強,限時的祝福和當天未講完的話,我都不想再聽在延時之後。我對你好,就希望你能回頭看我。我的認真換你的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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