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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是成語嗎?該如何解釋?

我們接觸到的成語多數是四字成語,如狐假虎威、圍魏救趙等。但是你這到嗎,有些成語卻是三個字、五個字……甚至八個字的,如如「五十步笑百步」、「欲速則不達」、「 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人會問了,這些至多算是詞語,哪裡算得上是成語呢?

「莫須有」是成語嗎?該如何解釋?

實際上,它們還真的是成語,這要從成語的起源說起了。中國漢字語言辭彙中一部分定型的片語或短句,後世學者就給它們取個名叫成語,多數來自於古代經典或著作、歷史故事和人們的口頭故事。

由於古漢語以單音詞為主有關係,加上漢語本身句法結構,因此絕大部分成語都是四個字的,不是四字的較少。

可見,「莫須有」還真的是成語。與之相同形式的還有口頭禪、想當然、下馬威、閉門羹、露馬腳、破天荒等。

那麼,它該作何解釋呢?

我們先來看看「莫須有」的來源。「莫須有」典故出自《宋史·岳飛傳》:「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原來當年岳飛被捕,案子將要了結的時候,韓世忠不服,前往秦檜府上當面質問秦檜,誰知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岳飛兒子岳雲給張憲的反動信,雖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體莫須有」。)

韓世忠十分氣憤:「『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如果秦檜是殺害岳飛的直接兇手,那麼他一定要有確鑿的證據,相反,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秦檜是不敢自己直接致岳飛於死地的。

而現在秦檜在為岳飛網羅罪名時卻用上「莫須有」這個成語,說明要岳飛死的是趙構,但是秦檜絕對是首要幫凶和主要執行者。這樣才解釋得通他在對外宣布岳飛罪名時,不便說明也不須說明、很難說明。

這就為後世出現爭議埋下伏筆。

「莫須有」是成語嗎?該如何解釋?

第一,有些學者認為應該將「莫須有」放回到當時的語境中去。他們認為「莫須」兩字是宋朝人的口語,即「難道不」或「難道沒」之意。如: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莫須召二三大將來。」

《寶真齋法書贊》:「莫須與他明辯。」

《曲淆舊聞》:「莫須待介甫參告否。」

《鐵圍山叢談》:「莫須問他否。」

《思陵錄》:「莫須批出。」

《後村大全集》:「莫須有人。」

《分類夷堅志》:「莫須謝尚書否。」

……

這樣一來,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譯成現代語就是「岳飛的罪名,難道沒有嗎?」這樣傲慢的語氣才符合當時針鋒相對的對話。

台灣作家李敖也支持此觀點,他認為韓世忠問秦檜岳飛是否有罪?秦檜反問:「」難道沒有嗎?要知道,秦檜作為南宋重臣,不可能只以「不必要有罪」這樣的理由來搪塞殺害岳飛這樣的名將。

第二,一些學者認為「莫須有」應該是「必須有」。如徐乾學在《資治通鑒後編》里就支持這個觀點。畢沅在《資治通鑒考異》里,用《中興記事本末》的旁證,認為也是「必須有」。

不過,大家肯定會問:「莫」字憑什麼改成「必」字?兩字根本就沒什麼聯繫!

對此,清代學者俞正燮認為應該從字面解釋,他在《癸巳存稿》里解釋:「莫須有」應為「莫,須有」。「莫」表示秦檜的遲疑,「須有」表示必須有。「世忠截其語而合之,以詆檜之妄。」

很顯然,俞正燮亂點古書了。

「莫須有」是成語嗎?該如何解釋?

但是,著名語言學家呂叔湘卻支持該觀點。

至於「莫須有」到底該怎樣解釋,可能還要繼續爭論下去。

可見,中國的文字是多麼的豐富,多義詞可以在不同的時空和背景有相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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