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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黑色大麗花案」說的都是什麼事?

據資料記載,美國「黑色大麗花」案發生在1947年,已經過去71年了,現在依舊是懸案。不過2013年,一名退休的洛杉磯警察曾在一本書中承認他的父親是案件的主謀。

那為什麼兇手都找到了,這起轟動美國70多年的案件不應是懸案了吧,為什麼還依舊是懸案呢?

先來回顧一下轟動全美的「黑色大麗花」案件情況(為了便於各位看官閱讀,不至於產生恐懼感,在這裡省略部分現場描述,敬請諒解)。

1.案件發現。

1947年1月15日,位於美國洛杉磯中心住宅區一個婦女推著嬰兒車路過39街諾頓街區時候,發現一具疑似壞掉的人體模型,走近一看才看清是一具被一戴兩段的女屍,狀態十分恐怖。這名婦女隨後向就近的警察局報案。警察對現場勘察後,首先要確定死者是誰。據當時記載,警察推斷這具女屍大約在20歲左右。

由於上世紀40年代破案手段很落後,只能藉助於指紋。警方通過查閱指紋庫,發現這名死者叫伊麗莎白·肖特。因為當年未成年飲酒,曾在警局錄過指紋。

2.死者情況。

據調查,伊麗莎白·肖特出生在一個單身家庭。小時候父親裝死跑到加州,她一直跟著母親生活。父親後來又「死而復生」想回歸家庭,但伊麗莎白的母親沒有接納。

伊麗莎白·肖特16歲就輟學上班了,當時做的是實習生。在這個女孩心裡,找一個飛行員做老公是她的夢想,還有夢想就是當演員。

19歲時,伊麗莎白去加州投靠父親,想在演藝界發展,雖然拍了點影片,但伊麗莎白充其量就是一個跑龍套的演員。為了生活,她就不斷出入夜場和酒吧,與一些男人廝混在一起,這讓她的父親很反感。父女倆從反目,她就離開父親獨自謀生。

伊麗莎白後來認識一個叫戈登的空軍上校,總算找到了自己理想中的白馬王子。由於伊莉莎白的長相具有歐洲古典女人特有的美,所以吸引了戈登上校。隨即戈登向伊麗莎白求婚,但不久戈登就去了戰場。本來伊麗莎白想等到戈登回來完婚,可沒成想戈登卻戰死。戈登的死對伊麗莎白打擊很大,隨後她又恢復了以前那種混跡男人的生活。

3.偵破情況。

據了解,戈登死後,伊麗莎白也出現了一些改變,據認識她的人講,伊麗莎白從此喜歡黑色,金髮染成了黑色,而衣服從裡到外全都是黑色的,從此她得了一個外號「黑色大麗花」。

警察通過調查了解到,1948年1月8日,伊麗莎白被殺前,還曾給一個熟悉的男人寫信,信中說去芝加哥當模特,這是伊麗莎白寫的絕筆信。

還有一條線索。當時伊麗莎白去汽車站時,有一個叫曼利的推銷員開車送的她。從此曼利便成了嫌疑人。但警察經過調查,並沒有發現任何證據。

據曼利講,伊麗莎白曾說從汽車站坐車去芝加哥找姐姐。這與去芝加哥當模特應該是一回事。

據資料記載,伊麗莎白被殺後,曼利因為被懷疑承受了巨大壓力,後來得了精神病。警察為了從曼利那裡打開缺口,給他用過吐真劑,就是一種能使人說出真相的神經藥品,但曼利並不知道伊麗莎白的情況,從此曼利便被排除。1986年,曼利從高處墜落摔死。

警察經過多年偵查,一直沒有發現兇手的痕迹,從此這起案件便成了懸案。從發現案件開始,幾十年過去了,警察們認為兇手已不在人世。

不過居然有些人打電話向警察自首,承認他們是殺害伊麗莎白的兇手,但都被警察排除,認為這些人精神不正常。

「黑色大麗花案」後來被美國拍成電影,成為幾代人說不完的話題。就在人們認為這起案件是永遠的懸案時,案件卻在2013年出現了轉機。

原來洛杉磯有一個叫史蒂夫·霍代爾退休警察在自己的一本書中,承認他的父親喬治是殺害伊麗莎白的兇手。

史蒂夫·霍代爾是洛杉磯一名警察,退休後一直擔任私家偵探。「黑色大麗花」案發生時,史蒂夫·霍代爾才5歲,可以說這起案件伴隨他大半生。他對「黑色大麗花」案偵查情況也了解。

據史蒂夫·霍代爾透露,1999年,他在菲律賓91歲的父親病危,於是他飛到菲律賓處理後事,期間他發現了「黑色大麗花」案的一些線索。

線索一:喬治存有一張可疑照片。

霍代爾在父親住過的房間里,偶然發現相冊里一張老照片。他發現照片的女人好像在哪見過。警察的職業習慣,使霍代爾立刻想到這張女人相片太像「黑色大麗花」案的死者伊麗莎白了。於是他找到伊麗莎白照片與相片進行了對比,簡直就是一個人。當霍代爾問繼母相片的由來時,繼母說從來沒見過,也不知道這個女人是誰。

霍代爾回到美國後,找到專業鑒定機構對相片進行了鑒定。初步鑒定結論:喬治收藏的照片與伊麗莎白有80%-85%的相似度。後來又改變結論:有90%-95%的相似度。

霍代爾認為父親與伊麗莎白有關係,於是決定自己獨立進行偵查。

線索二:喬治曾經是一個醫生。

霍代爾在偵查過程中發現,警方在之前的調查中已經對案情進行了推斷。殺死伊麗莎白的人可能是一名外科醫生,因為只有醫生才具備這樣的刀法。而霍代爾的父親以前就是外科醫生,並且有700多個小時的手術經驗。這一線索很重要,正符合這條線索。

線索三:喬治曾經是重大嫌疑。

霍代爾在以往的案卷中得知,自己的父親當年曾是「黑色大麗花」案的嫌疑人,被警察調查過。因為喬治與伊麗莎白曾經關係密切。而且喬治也是一個生活極不檢點的人,總愛沾花惹草。而伊麗莎白也是一個混在男人堆里的女人。但後來警察缺乏證據就放了喬治。不過警察曾在喬治家裡安裝了監控錄音,喬治曾放出話來:即使他殺死伊麗莎白,但不會有證據。

線索四:喬治跑到菲律賓去定居。

據了解,喬治跑到菲律賓去生活,與警察進一步調查時間吻合。所以霍代爾認為父親是躲避調查。不過警察也苦於找不到兇手,才使得案件成為懸案。

那為什麼喬治有重大嫌疑,不把他抓起來呢?

任何案件都需要有證據支持,這起案件根本沒有兇手的證據,就無法認定兇手是誰。後來霍代爾還通過警犬進行搜索,當他決定再次深入調查時,現在房屋主人沒有同意。

所以現在「黑色大麗花」案件依舊是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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