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賣家產湊夠二十萬禮金,次年下班回家聽岳母說一話,我怒提離婚
我叫劉金偉,父母意外去世後,只留給了一塊地和一套老房子,那年我才25,剛大專畢業。處理完後事後,我便去城裡打工了。我這人沒有什麼興趣愛好,就喜歡窩在家裡看書,空閑的錢基本都花在了這上面,加上平時的開銷不大,所以五年來我也存下了十萬,留著以後成家用。
年初的時候,在朋友的介紹下,我認識了芬芬,她是一個安靜的女孩,第一眼我就喜歡上她。聽朋友說,她也喜歡看書,於是我就從這點入手,不僅陪她看書,還分享彼此的見解,兩個月後就正式在一起了。
芬芬是父親走的早,是母親將她撫養成人的,第一次上門的時候,我懷著忐忑又緊張的心情,提著兩手的補品,就怕被嫌棄。不過感受芬芬母親的熱情後,我懸著的心也就放下了。可談到結婚的時候,她卻嚴肅了起來,提出了要一輛十萬的代步車和二十萬的禮金。
其實我能理解,畢竟她只有芬芬這麼一個女兒,換做是我也會捨不得,可我身上的錢只夠買輛車的。於是回去後,我便跟芬芬商量,讓她去勸勸,看禮金能不能五萬。誰知芬芬聽後,立馬拋出一句:「你家裡不是還有房子和地嗎?」
我愣住了,要是房子賣了後,以後回去可就沒地方住了,難不成還要我買房嗎?芬芬沉重的說,我可不想孩子以後讀農村的小學,更不想住在鄉下。
考慮了幾天,我還是決定了,芬芬說的也沒錯,鄉下的房子賣了就賣了吧!反正一年到頭,最多就回去睡幾天,為了孩子考慮,將來有能力了,還是要在城裡買房子的。更主要的是,我不想失去芳芳。
於是,我變賣家產,又找朋友借了些錢,終於湊夠了禮金。本來我是打算跟老婆住在出租屋的,可岳母卻勸我們搬過去,一是可以省些錢,二是生孩子後也有人幫忙照顧。想著岳母說的沒錯,這樣不僅經濟壓力小了,而且一家人待在一起感情也更好,於是我便答應了下來。
可事情遠遠沒有我想的那麼簡單,兩年的相處時光,讓我心力交瘁!我感覺自己不像是娶了老婆,反而更像是當了個上門女婿。家裡的大小事,全是岳母說了算,而且工資還被老婆管著,還規定我晚上最遲幾點回來。
記得有次,因為工作的關係,凌晨兩點多才回去,沒想到門竟然被反鎖,打電話也沒人接,最後在樓道睡了一晚。次日一早,我很生氣的問老婆是怎麼回事,她卻說這是我不守規矩的下場。那段時間,我的心情跌倒了低谷,誰知這個時候,驚喜來了,老婆懷孕了!
為此,我可是高興壞了,不僅將僅有的幾百生活費全省了下來給老婆買補品,還網上找育嬰資料,就怕這個爸爸做的不稱職。可那天下班回家,打開門後卻看見一個陌生男人坐在沙發上,不僅打扮奇怪,而且手還在空中亂擺,嘴裡還一直嘟囔著,眼見此景,我看傻了。
我剛想開口說些什麼,卻看見岳母擺出「噓」的手勢,是在叫我別說話。大約過了十分鐘,那個男人終於停了下來,岳母見狀一臉憂慮的走上前,嘴裡說道:「大師,你看到底是什麼情況啊?」
我驚訝不已,這個男人是個法師?只聽他說:「您女兒肚子里的孩子,恐怕是凶多吉少」!
不可能啊,老婆的孕吐反應挺正常的啊,醫生都說沒事了。可岳母就是不信,難怪請來法師?他接著說道:「要想母女平安,人丁興旺,那麼就必須現在給孩子起名,而且不能跟男方家,因為他家人脈單薄,福薄克妻,到他這一代可能會斷根」!
聽到這裡,我徹底懵了,這不是明擺著叫我家絕後嗎?敢情我是入贅了?氣的我立馬趕走那個法師!可現在,岳母和老婆卻都在怪我,解釋說這麼做都是為了肚子里的孩子好,還叫我不要太計較。
大家說,這事我能同意嗎?這樣的婚姻,還能繼續嗎?


※老婆懷孕6月,我迷戀上年輕家教,看到她拍的一段視頻我怒提離婚
※我結婚婆婆送我一輛車,看到車時我感動到哭,可次日我就將它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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