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這些黃石人將不能使用公積金買房了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你可千萬別認為這只是一句口號
本月起,
我市正式開始實施公積金新政
5月起,我市正式開始實施《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遏制投機防範風險的意見》。《意見》針對「限制住房投機行為」「強化貸款風險防控」和「擴大公積金制度惠及範圍」三方面,調整了我市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
限制住房投機行為
強化貸款風險防控
擴大公積金制度惠及範圍
這三大領域均有大動作!
那麼問題來了
市民辦理公積金貸款會受到哪些影響?
讓我們聽聽專家怎麼說。
異地購房
在鄂州花湖、浠水散花等異地購房,使用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提供購房地戶籍或就業證明(繳納社保一年以上)。
(鄂州花湖、浠水散花地區仍在公積金中心合作協議時間內的樓盤項目,暫時不需要提供。)
擁有兩套住房的人將不能使用公積金
借款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購房地、公積金繳存地擁有兩套住房及以上的,不得使用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那麼大冶或陽新的職工來黃石購房呢?
——需同時查詢借款申請人在大冶或陽新以及黃石的房產。
如何認定有幾套房?
——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購房所在地和住房公積金繳存地住房套數之和進行認定。
值得一提的是: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房時,可申請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已達到兩次及以上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與上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時間間隔一年以上。
如果借款申請人(含配偶)只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結清該筆貸款後,如公積金賬上餘額有超過6個月的繳存餘額,則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貸款額度不能超過餘額的15倍
借款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借款申請人(包括共同還款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5倍(不超過我市最高貸款限額),餘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舉個例子
小明剛剛參加工作,
公積金賬戶只有8000元,
那麼按1萬元計算
小明只能貸款15萬元,用於購房。
想知道你能貸款多少點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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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情形下,共同還款人的公積金不能合併計算:
1:父母或子女已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2: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為異地繳存的;
3: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為司法凍結狀態的;
4: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為他人做了質押擔保的。
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不得低於30%;
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不得低於30%,且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原來規定:購房者有公積金貸款記錄且購買第二套房的,利率上浮。
現在則是:購房者只要購買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及利率均上浮。並且,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購房者,再次貸款時,最高貸款比例為70%。
棚戶區改造職工不受新政影響
《意見》積極支持我市棚戶區改造。對選擇貨幣化補償的棚戶區改造職工,在使用住房公積金時,仍可享受該文件所規定的相關優惠政策,不受此次政策調整影響。
「選擇貨幣化補償的棚戶區改造職工要想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需提供市棚改辦備案的《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購買安置房源資格證。」尹向榮指出,借款申請人的公積金不但可以先提後貸,而且首付比例最低可為20%,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貸款額度不與公積金賬上餘額掛鉤。
你的購房計劃是否收到了新政的影響
對於新政是否還有疑慮,
歡迎跟小編留言互動,
需要提醒的是
目前,市民已經可以在
黃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
辦理公積金提取、還款、貸款申請等業務。
本期編輯丨李娜
本期校對丨鍾海濤
本期來源丨東楚晚報
值班主任丨李磊
本期監製丨余清明
※速度擴散!黃石這些地方要停電!最長13個小時……
※再過幾天,黃石將成為全國最美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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