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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相處的典範

原 文

《論語公冶長篇》

5.16子曰:「宴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論語學記 第107篇

【今譯】:孔子說:「宴平仲和人相處的時候非常和善,交往了很久還能與人相互敬重。」

【學記】:宴平仲是齊國的大夫,姓宴,名嬰,謚號為平。

人生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朋友,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和朋友變成了陌生人。我們可以對一個陌生人禮敬有佳,包容忍讓,對朋友卻冷漠、指責,抱怨,甚至老死不相往來。

曾經談天說地,志同道合,高山流水般的友誼再也回不到從前,從無話不談到無話可談,一切都成為從前,我們需要反思。

夫子在兩千五百多年前就以宴平仲為典範,發現了交友之道的兩個核心點,一是和善,二是相敬。克服了人際交往中隨著情感的加深而失去了相互敬重的尷尬處境。

所謂和善。我們常說「水滴石穿」,強勢像石,和善則是水,硬碰硬會導致兩敗俱傷,以柔克剛則能不費吹灰之力達到想要的效果。管仲雲「善人者,人亦善之」,和善就是一面鏡子,你對他善,他則對你善,我們所遇到的每一個人,其實都是自己品行修養的一種反射,想要別人對我們和善,首先從自己開始和善吧!

所謂相敬。就是尊重,把選擇的權力交給對方,而不是由我去替朋友選擇,這便是最基本的尊重,不以自己的想法去限制、佔有、控制朋友。自己認為好的,不一定就適合朋友,只要他選擇的不觸犯法律,不損人利己,都應該去支持和相信。更不能不分彼此,該有的原則得說清楚,涉及到彼此原則的事情,不去觸碰,如此真能做到,沒有不相敬的友情。

【感悟】:友情需要和善和相敬,也需要有一定的原則,不能以朋友的名義干涉、侵犯到他人的個人生活。

【注釋】:交之於人也,久處則互欺也。此乃人之詬病,宴平仲與人之和善,故能相敬,相敬故能長久彌新,亦能彌香。與人交「善」「敬」不可放於言而虛於行也。

交人成久遠

相敬亦和善

平仲乃典範

善敬當相兼

作者: 王鵬翔,傳統文化愛好者,習誦經典,體味快樂人生,此《學記》僅為一己之感悟,多有瑕疵,懇請仁者教誨。

名家集義

《論語新解》:宴平仲:春秋齊大夫,名嬰。

宴子敬人。交友久則敬意衰,晏子於人,雖久而敬哀如新。此孔子稱道晏子之徳。孔門論人,常重其徳之內蘊,尤過於其功效之外見。

《論語講要》:《四書拾遺》引黃鶴《惠迪定言》:「交際之間,其人實有可敬,而我不知敬,則失人。其人本無可敬,而我誤敬人,則失已,失人失己,必貽後悔。故必由淺漸深,由疏漸親,為時既久,灼見真知,然後用吾之敬,子可免失人失己之患,此其所以為善也。」

《論語正義》:周曰:「齊大夫,宴姓,平謚,名嬰。」鄭註:「敬故,不慢舊也。宴平仲久而敬之。」則久謂久故也。君子不遺故舊,則民不偷,故稱平仲為「善交」。

《論語集注》:程子曰:「人交久則敬衰,久而能敬,所以為善。」

《論語義疏》:凡人交易絕,而平仲交久而人愈敬之也。孫綽曰:「交有傾蓋加舊,亦有白首如新。隆始者易,克終者難。敦厚不渝,其道可久,所以難也,故仲尼表焉。」

《論語點睛》:卓吾云:「『久而敬之』」四字,的是交法。」

參考書籍:《論語義疏》皇侃著,《四書集注》朱熹著,《論語點睛》蕅益大師著,《論語正義》劉寶楠著,《四書恆解》劉沅著,《論語講要》李炳南著,《論語新解》錢穆著,《論語別裁》南懷瑾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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