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火,是否驗證了自己的無能?
前兩天,演講家、書法家吳碧先生到學校來給老師們做了一場報告。在報告里,吳碧先生提到,有一位優秀教師,執教三十多年從來沒有對學生髮過一次或。
吳碧先生認為這是一種極高的精神境界,堪稱老師們的典範,值得每一位老師學習。
回想起來,迄今為止我是對學生髮過一次火的,那聲嘶力竭的吼聲如今想起,我自己都要顫抖。
是因為一部手機而引起的。學校三令五申不許學生帶手機進學校,我在班會課上也反覆強調。
晚自習之前的二十分鐘是交由各班自主安排的。七點過三分,已然過了下課時間。我打開手機看了一眼,在班級群里,一個學生剛剛發送的消息赫然在目。
我怒火中燒,一是氣學生不顧學校的警告和我的勸告,在距離高考只剩下幾十天的時間裡還視手機如生命。二是氣學生居然敢如此堂而皇之地玩手機。
我衝上了樓,火急火燎地進了教室,走路帶風。學生們都在安安靜靜地自習,我徑直來到發消息的學生身邊,爆發出了自有記憶以來最驚人的怒吼:「把手機給我交出來!」
學生明顯被嚇懵了,小心地看了我一眼,趕緊從書包里拿出了手機遞給了我。
想起有另一個學生昨天從我這裡拿走了手機還沒還回來,我快步走上講台,將這位同學的手機「砰」地往桌上一拍,大聲吼另一位同學的名字。
那位同學飛快地把手機從兜里拿出來,一路小跑上講台,把手機遞給了我。
我拿著兩部手機走出了教室,剛好第二天又沒他們班的課,我就足足一天沒去教室。
後來在群里發消息的學生來找我,向我道歉,說是他做錯了,請我原諒。另一位沒有及時交手機的同學也跟我說明理由。
我沒有向他們道歉,說實話,直到聽到這場演講前,我都不覺得自己做得不對。我認為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班主任,應該要讓學生知道自己的原則和底線,只有有了印象深刻的事件,他們才不會徘徊在紀律的邊緣。
當我發現同樣是老師,有人三十幾年不向學生髮火,且學生品行和成績都優秀的時候,我反思:在教育的過程中,發火是否是必要的?如果不發火,是不是還有別的方法讓學生知道不能觸犯紀律的紅線?
到現在我都沒有答案,但是吳碧先生用這個案例提醒了我,教育應該是從容的,是優雅的,是平心靜氣的,是潤物細無聲的。
發火也許能讓人印象深刻,但也只限於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通過正確的事件。一學期或者一年亦或視三年之中發過一次火,可能確實能取得想要的教育效果,但如果三五天爆發一次,結果適得其反。
《中庸之道》語云:不偏不倚,不過不及。關於發火,我想也應該是同樣的道理。
除了工作,其實在生活中也是一樣的。一個只會靠發火去解決問題的人一定是無能的,一個不會通過發火去解決問題的人可能是無力的。
望我們都用好情緒的劍,行好自己的路,成為調控情緒的感受,而不是淪為情緒之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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