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賊王張子強不僅勒索過李嘉誠10個億,香港警察還曾賠給他800萬

賊王張子強不僅勒索過李嘉誠10個億,香港警察還曾賠給他800萬

香港世紀賊王張子強,1955年出生於廣西玉林,4歲時隨父母移居香港,1996年綁架首富李嘉誠長子李澤鉅,並勒索了10億港幣,在勒索完李嘉誠後,緊接著次年又綁架了香港富豪郭炳湘,再次勒索6億,以總數16億的勒索金額被錄入世界吉尼斯紀錄,聞名全球。

其實張子強在干綁架勒索之前,就已經因搶劫裝甲運鈔車1億7000萬港幣在香港名聲大噪,更讓人無語的是,香港警察抓了他後,不僅沒有將其定罪,反倒賠給了他800萬港幣。

1991年7月12日,香港一家銀行要調配一批現金去美國,結果運鈔車都開到啟德機場的倉庫區了,被張子強帶著四名手下持槍截走,運鈔車裡共裝有美金1700萬,港幣3500萬,總值約港幣1.7億元。張子強的這次搶劫,和後來的綁架勒索一樣,也開創了香港搶劫金額的新紀錄。

呂頌賢版的張子強

搶劫案發後,香港警察將其列為第一要案,全力偵破。幾天後張子強的老婆羅艷芳在存錢時,被發現所存現鈔全部是啟德機場被劫的現鈔,至此警察找上張子強,並將他們夫妻二人一起抓獲。

1992年11月23日,香港法院判處張子強入獄18個月,羅艷芳無罪釋放。釋放後的羅艷芳當即召開新聞發布會喊冤,而且當著 無數記者的面撩起自己的長裙,露出大腿上有一道長長的淺紅色的傷疤,污衊是警察刑訊逼供所致。

香港輿論一時嘩然,羅艷芳趁勢聘請金牌律師出手,最終經過兩年半的上訴,張子強於1995年6月被無罪釋放,而香港警察也因此「冤案」被判賠付張子強800萬港幣。

這次入獄並最終被無罪釋放,一方面讓張子強變得對香港法律極為精通,另一方面沒有死刑且有無數空子可鑽的香港法律,則 讓他滋生出了更大的野心,以至於在兩年之後犯下驚天綁架大案。

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更倒霉的是他「濕鞋」的地方是大陸。1998年1月,張子強因買賣炸藥在廣東江門被捕,同年11月被判處死刑,一個月後即被執行槍決,直接年都沒讓他過。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漁樵講史 的精彩文章:

民國那些美麗的中年女人們,越成熟越有魅力,第三張老照片最美
為什麼清朝考據學最發達,其他科技都停滯不前?因為他們只能玩考據學

TAG:漁樵講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