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教師:給我戒尺,我要學生很服氣
最新
05-06
我是一九八九年以全鎮第一名的成績考入師範學校的,一九九三年畢業分配到鄉村小學教書五年,五年後調到鄉村初級中學任教二十年,工作十年評為一級教師,二十年評為高級教師。
鄉村學校工作二十多年,感到學生越來越不好教,家長越來越刁,社會對教師的要求越來越高。
有個老師失手打傷了學生,家長鬧到學校,索賠了十三萬,情何以堪?既便是老師錯了,也不應該瞞天要價。
把戒尺還給教師,我認為絕大部分家長是認可的,所有教師是同意的。我常常和同事們交流,當年我們讀中小學的時候,老師們有的拿竹竿,有的拿戒尺,也有拿棍子的,遇到不聽話的學生,三句好汪不如一棒棒,先打一頓再說,我們也不用對家長說,也根本沒有家長到學校來鬧。
我經常對學生講的一句話就是:我從來不認為體罰不是教育。適度的體罰也是教育。
我在學校裡面轉時,或是戒尺,或是竹竿總要拿一樣,遇到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給他一下,學生們也都很服氣,也沒有家長來找我算帳。
因此,為了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就應該把戒尺還給教師,提高教師、家長的素質,讓教師更好的教育學生。(厚德福)
※一線老師想知道:鄉村從教30年證書,有什麼用?
※家長不想,老師不願,一個孩子卻毀掉了
TAG:小桔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