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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散之——中國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

註:此文載《紀念林散之誕辰110周年文集》

今年是林散之先生誕辰110周年,不知不覺林先生已離開我們20年。前年赴川,出於對林先生崇敬,我們一行攀登上峨眉山上的金頂因為金頂上有林先生的題書。豈料重新維修後的金頂,原由林先生題寫的「金頂」二字的石碑,已被移置到頂下電纜車的出口處,在導遊的引領下,雲霧繚繞中,我們尋覓到這塊石碑。千里之遙,大有見碑生悲之感!山人的無知讓我產生了一系列莫名的聯想,現時的人們可能太多注重形式上的金碧輝煌了,他們不知林散之恰是中國當代書壇的一座「金頂」,他們忽略了林散之雄秀書風與峨眉風景以「雄秀」名天下的和諧統一,這種天地自然和諧的大美,才真正蘊含著時代人文精神的內在金光!

我痛心林散之離我們的遠去,因為如今的年代,書壇已難再覓蕩漾於俗欲之上的具有本真氣息的書法,宣紙上塵土飛揚已無創造之意趣可言。我想這正是我們今天要紀念林散之,研究林散之的意義所在。

一、特殊年代造就了林散之,林散之的橫空出世將中國書法藝術提升到一個令人驚異的高度。

眾所周知,上世紀七十年代,經過文革十年,古老的中國正處於文藝全面復興的新時期。以毛澤東、周恩來為首的國家政治高層在外交政策上開始鬆動,「乒乓外交」已成為緩和長期敵對的中美、中日關係的時髦話題,而對東瀛日本,這個有著深厚書法情結的國家,「書法外交」自然擺到了一定的議事日程。作為對日本一種民間交流的形式,1972年《人民中國》畫報出版了中國書法特輯,刊登了一批中國書法家的作品,林散之的草書作品毛澤東詞《清平樂·會昌》,經郭沫若、趙朴初、啟功等人的審定首肯,被排在了首頁。他「能代表中國」的書法,一時在日本產生很大反響並波及國內書壇。林散之由此聲名大振。其實林散之被挖掘出來是很不容易的。一是他趕上了政治外交政策開始鬆動的變革好時期。二是他得到了既有政治聲望又有高深文化素養的郭沫若、趙朴初等人「伯樂」式的認知。這些「伯樂式」的權威,如今已相繼作古,難以再生。三是那個年代還沒有多少市井功利,還沒有官方書法組織的壟斷和藝術流派的門戶偏見,人們更多想到的是國家的聲譽,這就自然為林散之的橫空出世創造了「天時」。林散之出名時已是75歲的垂暮老人了,作為新時期文藝復興的中國,緊接著,他又榮幸的最早以書法家的平民身份成為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的代表之一,他的名字和當時中國政治高層人物一起,被國家主流媒體的電台、報紙播送、刊登。其名不彰的林散之終於被國人盡知,他的書法得以彰顯,他的書法在世界上代表了中國,在中國代表了一個時代。一個垂暮老人的橫空出世,同時也使他平實的人生蒙上了傳奇色彩。

林散之的傳奇般的橫空出世,看似偶然其實是一種歷史必然。避開政治因素,就他的詩書畫藝術的造諧而言,林散之出名的遲早只是一個時間概念而已,因為林散之不是一位靠政治嫁接得以存在的藝術大師。他的天賦,才情和勤奮早已成就了他的藝術。林散之的晚成,恰是他積幾十年功力後的「厚積薄發」。林散之青少年時代就打下了雄深的詩文和書畫功底。下列事實可窺一斑:林散之五歲畫虎,12歲已能為鄉鄰寫春聯;13歲前已讀完儒家經典之書《百家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左傳》、《古文觀止》、《古文詞類纂》、《詩經》、《唐詩》;23歲,也就是1923年,他在上海權威書畫雜誌《神州吉光集》上發表書畫作品。其書法對聯:「隨意而安因樹為屋,會心不遠開門見山」已經初顯才氣。29歲完成《山水類編》29卷的編纂,全書35萬字,分門別類彙集了前人有關山水畫的論述;37歲孤身作萬里游,經蘇、皖、魯、豫、陝、川、湘、鄂、贛十省,行程16000餘里,得畫稿800餘幅,詩164首;39歲寫成《漫遊小記》,連載於上海《旅遊雜誌》,其文筆之典雅,文采之粲然已非常人所能為!這些事實的存在都是他後來能夠成為一代大師的前提。

林先生曾向我出示過他大概19歲時臨寫的晉索靖《出師頌》的章草臨本。他說這本法帖是他的恩師張栗庵送給他的。在我的印象中,林先生臨寫的《出師頌》,大量刪省了章草富有隸書意味的「捺」的寫法,他有意識的迴避了這種「程式化」,用今草便捷的折筆連帶取而代之,從而突顯了今草明快靈動的特點,使自己的臨書具有「自我之境」。這種天才的「變通」顯露了他青少年時代的藝術才華。

林散之早年失怙,青年失聰,老年歸隱江上村,不幸又蒙「湯鍋之難」,他曲折的人生,豐富的生活閱歷,紮實的詩文功底,得江山之助的寬廣胸襟,成就了他的藝術。他的橫空出世,也是中華文化在新時期開始復興的標誌。

二、研究林散之,把林散之放進幾千年書法歷史傳統的長河中去考量,林散之亦無愧「草聖」的地位和里程碑式人物存在的意義。

中國書法的歷史,是一條幾千年流動的長河,這條大河有時泛起的浪花光芒照人,有時也泥沙俱下,混沌不清。審視歷史也應保持警惕,學會以批判的目光面對。特別是一些書法被當作傳統權威化或轉換成權力的話語工具時,傳統便會被一個隱蔽的巫詞左右人們的存在了。基於這一點講,中國幾千年出了無數的書法家,但真正能夠彪炳千秋的寥寥無幾。林散之則不容置疑地列屬其中。在草書發展史上值得提及的應該是王羲之、張旭、懷素、黃庭堅、明末清初有以王鐸、傅山、祝允明、徐文長、陳白沙、黃道周為代表的群體,現當代僅只于右任和林散之二人。

王羲之變章為今,在張芝的基礎上經增刪,創今草,從而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書法變革,王羲之為代表的原創體範,奠定了今草發展歷程中的第一塊基石。兩晉降而至南北朝,至隋、至唐。只有到唐代才出現「顛張」、「醉素」兩位大家。旭、素在王的原創基礎上,把草書在情意發揮上推到了極致。王羲之的偉大貢獻,不光是創造了今草的模範,更重要的是他「肇乎自然、見諸本性」的藝術觀,給書法注入了精神層面的生機。魏晉的書法是「玄學」盛行的文化折射,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書法鑄就了「魏晉之魂」。書法從此開始崇尚人的本真精神。應該說唐朝的張旭、懷素的大草是體現本真精神的,他們二人應是草書發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式人物。

唐至宋,宋以行書成就最高。「蘇、黃、米、蔡」,黃庭堅在草書方面成就最高。黃庭堅應是草書發展史上的革新派人物,他試圖打破草書的意理結構,他憑才情大開大合,但偏失草書意圓之理。黃庭堅屬權力場中的文人,以儒學為基礎的權力意識在從政文人身上往往貫徹一生。「黃草」的緊緊環繞中心,由中心向兩邊大開大合的作品結構,是中國高度穩定的傳統權力結構在書法文本中的移植。黃主張的「道義」在先,他所言的「道義」其實是與權力結盟的儒學「道義」,這與藝術之為藝術的魏晉的本真精神相背離。「黃草」逃避不了被中心力量的整合,看似誇張的用筆只是他的表面形式的存在,他太注重秩序和既定的規範。林散之曾批評黃書用筆處處講究,這是對黃的不認同之處,恰好顯露了林與黃在藝術觀上的差異。蘇東坡的評黃值得玩味:「以平等觀作欹側字,以真實相出遊戲法,以磊落人書細鎖事。」蘇指黃「欹側字」實施的是「遊戲法」。元代的草書家鮮於樞評黃更是一針見血:「張長史、懷素、高閑皆善草書,長史顛逸,時出法度之外。懷素守法,特多古意。高閑用筆粗,十得六七耳,至山谷乃大壞,不可復理。」鮮於樞此說,認為黃犯有失理之病,這個「理」應指的是作為大草之書,不能有違魏晉人倡導的「本真」之理。基於以上論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林散之自雲的草書「以大王為宗,以釋懷素為體,以王覺斯為友,董思白、祝希哲為賓」,他所指的以大王為宗,宗的是王書以情性至上,肇乎自然,率性天成的魏晉人的書學要旨。他以釋懷素為體的「體」,就是「草以點畫為情性,使轉為形質」的體。在此有必要談談于右任。于右任和黃庭堅的共同點是都屬權力場中人,於試圖將草書標準化的做法,與黃庭堅書法環環相扣,圍繞中心有意識形態方面的相謀之處。黃庭堅和于右任試圖革新大草的探索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他們都跳不出自身的局限。於推廣的草書標準化,客觀上忽略了草書創作的多樣化和生動性,有悖於晉人倡導的書以情性至上的共理。林散之較之二人的覺悟就在於他始終秉承「肇乎自然,見諸本性」的精神層面。于右任以碑法入草,雖有厚重博大之優,但「於草」尚存碑書原本的拙拗生硬的「俗跡」。「林草」植根於碑,遊離於帖,其可貴處在融碑意於筆端,不留痕迹地通過沉穩平挺的線條加以表現,從而實現了「蠶之吐絲,蜂之釀蜜」的羽化式升華。

實事求是地說,林散之上世紀70年代前的草書,雖有自我之境的體現,但仍在乎書意,七十年代以後至晚年,他的書法語言已不在像此前那樣教條守中,有設計之嫌的文本結構和技術性線條,已被「剛柔相摩、陰陽想盪」的自如生髮的筆墨運動所取代。特別是70年代中期往後的作品更是遊離於率真與天趣之中。林散之無疑是個智者,他能批判性的從傳統中汲取與創造想宜的力量,又能自覺地從傳統中抽身而出,從而使他的藝術生命得以向可能的世界自由綻放!

在此值得一提的有兩位人物,對林散之天真爛漫「剛柔相摩、陰陽相盪」之大草的成功起著關鍵性的作用。這兩位人物一是黃賓虹,一是王鐸。

林散之的書法歷程粗略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30歲之前的對傳統書法文本的形質體察期;30歲後拜黃賓虹為師至上世紀60年代中期階段,這一階段是林散之深悟中國水墨精神的體察期和外師造化的實踐期;60年代中期至上世紀70年代初是沉浸於王覺斯為代表的明清之際草書大家的轉軌變型期;上世紀70年代初至80年代末的晚年,是他書法藝術的成熟期。

黃賓虹對林散之的影響,貫徹了林散之的一生,由於林散之對黃賓虹的頂禮膜拜,林散之30歲至上世紀60年代中期,他的書畫基本是黃賓虹的衣缽和藝術語境。黃賓虹是中國山水畫的集大成者。林散之在黃賓虹身上深刻領悟了筆墨在中國傳統書畫上所表現的生機,他成功地將黃賓虹的「五筆七墨」之法移植到他的大草作品中,因而使「林草」的線條有別於前人,且具有豐富而神秘的色彩。林散之悟性過人,在眾多明清之際的大家中,林散之在書法轉軌思變階段,獨具慧眼最鍾情的書法大家卻是王鐸。這裡再提一下王鐸,明清之際,是草書大家輩出的時代,然明清之際諸家多於長箋巨幅振筆疾書,但求痛快淋漓,缺少蘊藉之致,草書易犯率滑尖刻、拖沓之病。林迴避了這些不足,林散之在王鐸那裡逗留的時間應該是很長的。林散之「以王覺斯為友」的說法,應是肺腑之言。原因大概是王鐸是追慕晉人風骨的。王鐸雖是二臣,但在改朝換代的歷史更替中,他的生命意識宕盪,他與黃庭堅相比,書法文本層面豐富,靈性充沛,他個人書寫的情性較之歷代大家都更具奇險。反常易變的特性且有所不羈,使他的線條似乎總帶有某種不確定的力量。王鐸的書法常有越出習俗的意外轉換,也反映了他內心對既定秩序的懷疑和不認同。王鐸嘗試用大團的漲墨調節書寫空間和節奏。他力圖將大塊的墨團浸潤,與枯筆的互動相映,這種滿紙煙雲,別開生面的形式效應無疑使林散之產生了共鳴。「林草」在這些方面吸取了王鐸的豐富營養,直至與王鐸神會而歸。

基於這種說法,林散之由於對黃賓虹和王鐸藝術精神的把握,使他的草書更具詩情畫意般的光彩和天真爛漫的意味。林散之摯友邵子退的詩說得很形象:「先生作書如作畫,春蛇入草秋藤墜,先生作畫如作書,鐵畫銀針筆不枯。」趙朴初居士詩云:「散翁當代稱三絕,書法尤矜屋漏痕,老筆淋漓臻至善,每從實處見虛靈」,「風雨瀟瀟驚筆落,精神躍躍看花開」。這些都是對林先生詩情畫意,天真爛漫的書法的形象描繪。

把林散之放在書法歷史長河中闡釋,不難看出,林散之在秉承「魏晉之魂」的精神層面上,在繼承傳統上,在書法意境和書寫表現技巧上,都成功地拓展出了一個廣闊的空間,林散之在前人面前有了新的創造和發揮,因而林散之的名字應該是彪炳千秋的里程碑式的人物!

三、作為傳統文人,林散之平實人生使他成就了「道德」和「文章」兩個方面。

傳統文人在追求「文章」事業的同時也是十分講究自身的「道德」修持的。作為一種道德的修持,林散之在做人方面崇尚的是與書法本真精神相一致的大「道」大「德」。他說「搞藝術是為了做學人,學做人。」「做學人,其目的在於運用和利人」。「做學人還是為了做真人。」從林散之這些筆談中,我們不難看出,林散之求藝和做人都是求的一個「真」。由於林散之秉持的是大「道」大「德」,因而他面對爭名於朝,爭利於市的市井現象始終能以淡泊自甘的生活態度置之。他「笑把浮名讓世人」,平生習慣地過著「寫罷倚南窗,無言空默默」式的平民生活。他與世不爭的大德人品,表現的是道家「無為和守靜」,而他所追求的是能與古人爭一席之地的「實」,這是他處世的「真」的一面。晚年的林散之,身名海內外,他曾是江蘇省書協名譽主席,南京書畫院院長,全國政協委員,但在林身上看不到一點「僚氣」和「霸氣」。他無償創作的作品數以萬計流落民間,為了「利人」他甚至能樂意為鄉民子女進廠求工作作書,民間藏有大量林先生的作品,人們昵稱林散之是「林半噸」,但他也從不介意,樂在其中。林先生對委身攀附於權力的勢利小人鄙之為不齒,他的謙遜、重情、仗義在民間有口皆碑。在日偽時期,他以自己在地方上的名譽,槍下救人;在國難當頭的時日,他痛心疾首,以文人特有的表達方式,寫下了多首憂國憂民的感傷之詩。在面臨洪水泛濫之時,他身為圩董,公而忘私,捨生忘死,帶領鄉民開展自救。他平生沉默寡言不打妄語。這些都是他平生持守的「大道」「大德」的自然流露,沒有一點為了某種政治需要和個人利益而故弄玄虛,招搖撞市。他的品行和他的書法一樣「貨真價實」。林散之是個非學院派成長起來的書法大師,當有關部門請他申報技術職務時,問其何等學歷有何成就時,他誠實地寫下了「餘一生寫字畫畫,其實一概不是!」的大實話。他身為江蘇省書協名譽主席,招他去開會,他竟然認為怎麼會有書協?竟然不知自己是書協的名譽主席。林散之這方面的「呆」,恰是他童真、率真的天性流露。

南京的杜方平挽林散之的對聯「名利置度外,草聖仍平民」是對林先生人生的很好概括。林散之用他的言行和他亘古耀今的絕藝向世人昭示:他不愧為真正意義上的「德藝雙馨」的藝術家,不愧於中國當代書法上的一塊豐碑!

來源:辛庸書院

浦口發布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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