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你喜歡的東西我買不起。」
文 | 如花
前段時間,我的讀者群掀起了一波相親話題的談論會,緣由是一位騰訊閱讀簽約撰稿人的讀者面臨著被家裡人相親的困擾,在群里諮詢我們如何拒絕相親的對象。
當然,今天講的可不是相親這件事,而是相親話題下的引發的思考。
群里有位讀者朋友談到自己曾經的戀愛史。
剛畢業那會,他自己在三四線城市發展,工作不穩定,月入才四千,當時他前女友說跟他結婚至少要十萬禮金才可以結婚。
對他說等他什麼時候月入六千就可以考慮跟他結婚了,(只有我覺得月入六千很容易嗎...應該月入一萬呀,因為加上稅前稅後生活支出,六千真的不多)可能女孩覺得當時的他連六千都做不到吧,於是他想著創業是最快賺夠錢的方式,但是他創業失敗了,女孩也跟他分手了。也再沒有後文結婚的事發生了。
可能戲劇性的是,這位讀者朋友並沒有在失敗的感情里一蹶不振,反而在跟女朋友分手後人生開掛了,出書、月入六七千,成了主編,還跟好友開了餐廳。可以說在長沙算得上小資生活了。
「有的人就是只有等你變得更好了,你才有配得上她的感覺一樣。」
「失戀不用報復任何人,只要我過得比她更好就行了。」
這是他說的話。可能有多少人跟他一樣也說過同樣的話。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也是撰稿人經常碼字的原因,容易比常人感性敏感並愛洞察。因為在我看來他這只是在用一種很不成熟的方式泄憤。
泄憤你瞧不上我,泄憤你不配擁有可以變得更好的我。
今日你敢對我愛答不理,明日我就讓你高攀不起。
有多少人因為前任變得更好。
你嫌我胖,好,我去減肥。每天5公里加3000個引體向上。
你嫌我窮,好,那我就去掙錢,掙錢能夠養得起你。不用再糾結一瓶葡萄酒價格的標籤是99還是9999。
你嫌我不夠有才華,那我就買書大量閱讀,寫情書給你,學吉他也只彈給你一個人聽。
可能最後還是不合時宜,兩個相愛的人還是分開了。
我們總是怪自己遇人不淑,怎麼當時就喜歡上了他(她),他(她)有什麼好的,可能會卯足了勁讓自己變得更好更優秀,而這所有的原因,就是為了給前任扇一個漂亮的耳光。
可能你自己沒發現,其實你的前任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你並改變你,讓你變得優秀上進。讓你變得比以前更好。
當然我們在戀愛的時候,沒有很強的意識,覺得自己優秀還是差勁都沒很大的關係,因為你知道她不會離開。可是當她真的離開的時候你才意識到她徹底從你的生活里消失了,原因就是她瞧不上你。
男人骨子裡的征服欲在告訴自己:好,你瞧不上我,我偏偏證明給你看,你當時選擇放棄我現在會有多後悔。就是因為前任的瞧不上和賭氣,讓自己成為了更好的人。
「對不起,你喜歡的東西我買不起。」
「對不起,你喜歡的東西我買得起,但是不想給你買。」
她可能並不是不愛你,而是在你身上見不到一點光只有灰暗。
」十萬的禮金你付不起,你覺得要求太高了,LV的包包你買不起,只有買件淘寶線頭刺眼的打折貨。」
不是不愛,而是你們的愛情不值錢。
一個女人在你身上所有的青春可能連十萬都不值得。
你不配那麼多的禮金,你很廉價,我也不想自己太累去實現它。
你的要求太高了,我愛不起你。
結婚不僅選的是伴侶,而是一種生活態度,她在你身上看不到你對家庭的責任、上進。跟你在一起感到不安和不確定。
請原諒每個人都有私心,每個人都想自己可以過得舒服一點,得到的更多一點,然後自己可以少辛苦一點,我們都是這樣的人,請你允許(他)她也是。
如果你還愛著她(他),請你學會善意成全她(他)。
如果你做不到愛她(他),就請你學會成全自己。
只要你自己是春光明媚的,走到哪都會鳥語花香清風自來。
謝謝前任教會讓我變得更好的人。
前任你好,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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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如花
在路上youth
一個大三的工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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