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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上真的有「人種」之分嗎?

你是不是經常聽說,中國人的體質和外國人不一樣?基因都不一樣,怎麼能老按照外國人的方式對待自己的身體呢?

種族差異是否真的存在?你可能很難在心中排除這個疑問。哈佛大學的遺傳學教授戴維·賴希(David Reich)就覺得,種族之間平均的遺傳差異不可以被忽略。

賴希最近在他《紐約時報》的專欄中認為,政治正確正在影響科學家對種族差異的研究,種族之間的基因差異不僅存在於膚色等簡單性狀,而且還涉及到對疾病的易感性等更複雜的性狀。

圖片來源:123RF

此文一經發表,引發了學術圈的軒然大波。67名來自不同領域的科學家,聯名發表公開信,很顯然想和賴希打一架。他們反駁的核心問題,其實就是——

種族差異,是不是可以用基因差異來證明?

人種的意義:絕非簡單的生物學定義

幾個世紀以來,人種一直作為極具影響力的分類,決定著人類之間的各種差別應是何種程度地重要和不重要。但是科學及科學構建的類別並非在政治真空中運作。給人群分組之所以對科學家有意義,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些分組在社會與政治上有顯著的意義——其中很重要的一點便是它們能建立並執行人種、性別與階級的等級制度

賴希在文中豎了一個稻草人靶子,即所謂的正統觀點認為「以今天的人種術語而言,在任何有意義的生物學特徵上,人類群體之間的平均的遺傳差異是微不足道的,幾乎可以忽略掉」。賴希說,這個正統觀點「否認了人類群體之間存在實質性的生理差異的可能性」,並「對所有對人類群體遺傳差異的研究表示擔憂」。

圖片來源:sparksummit.com

這個所謂的正統觀點實際上是對諸多科學家和學者的錯誤呈現,這些研究者已經展示了將「人種」作為生物學分類的科學缺陷。他們承認人類存在基於地理位置的遺傳差異,但是這樣的差異與人種的生物學定義不一致。這些差異也不能準確地映射到不斷變化的、由社會定義的種族群體上

種族差異:人的選擇而不是基因決定

面對近期對生物醫學研究人員(包括賴希自己)誤用「人種」與「人口」這些分類的批評,賴希嚴重誤解並歪曲了這些批評背後的核心考量。

例如,鐮狀細胞性貧血是一種有意義的生物學特徵。在美國,它通常(錯誤地)被認為是一種「黑人」疾病。實際上,儘管鐮狀細胞性貧血在西非和中非血統的人群中患病率很高,但它在阿拉伯半島大部分地區及地中海和印度的部分地區也有很高的患病率。

這是因為,導致鐮狀細胞性貧血的基因變異在來自瘧疾高發地區的人的後裔中更為常見,這與「人種」毫無關係。因此,由於鐮狀細胞性貧血在西非人口中更為常見便認為「黑人」這一人種劃分具有某種遺傳意義,這是完全錯誤的。

圖片來源:123RF

同樣的問題出現在賴希書中對前列腺癌的討論里。他發現西非人的後裔也許攜帶某個特定基因的某個版本的頻率更高,而它與前列腺癌的較高風險相關。但是,很多不是來自西非的人也攜帶這個基因。我們不會把其他這些人稱作一個「人種」,也不會說他們的「人種」與他們的疾病有關。某個基因變體在一群人中出現率高,並不能說明該群體是一個「人種」

人類在遺傳上是99.5%相同的。當然,由於人類的基因組有30億個鹼基對,也就是說,任何人與另一人會有1500萬個基因位點(30億的0.5%)的差別。因為有這些隨機的變異,你可以對比波士頓紅襪隊球迷和紐約洋基隊球迷的基因型,可能會發現某種基因變體在一組出現的頻率顯著高於另一組——也許甚至是賴希的研究發現的與前列腺癌相關的變體。這並不意味著紅襪隊球迷和洋基隊球迷是基因不同的人種(雖然很多人可能會這麼覺得)。

洋基隊球迷(左)與紅襪隊球迷(右),兩支隊伍相殺近百年。圖片來源:ctnow.com

簡而言之,發現個體之間的遺傳差異,與有意識針對你的目的而去選擇群體、構建群體之間的遺傳差異,這是有區別的。這些群體本質上不存在於自然界中,它們是由人類的選擇而形成的。這並不是說這些群體沒有共同的生物特徵;而是說,這些群體的意義和重要性正是通過社會幹預產生的。我們需要認識到,有意義的遺傳和生物變異模式存在於人類中,它們與人種無關

賴希聲稱我們需要為不同人種的行為或健康的差異的遺傳證據做準備。他的聲稱忽略了現代遺傳學的發展軌跡。幾十年來,為了找出人種間的差異花費了數十億美元:儘管收集了數百萬人的DNA數據,寄希望於找到哪怕是最微小的差異,但大多數研究卻什麼都沒有發現

基因研究:因種族歧視而被局限和誤解

即使是「男性」與「女性」,這種賴希認為顯然具有生物學意義的分類,也有著重要的局限性。雖然這兩種類別幫助我們了解和關心許多人類,但它們阻礙了我們了解和關心這個世界上數百萬一出生就沒有明顯「性別化」的人。此外,過分強調X染色體和Y染色體在確定性別方面的重要性,讓我們忽略了涉及性的其他基因組成分

雖然聚焦在那些某種疾病高發病率的群體可能有助於研究人員發現與疾病相關的遺傳變異,但是他們也必須了解,所有對包括疾病在內的體質特徵的遺傳影響,總是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

圖片來源:123RF

例如,祖先身上的某個基因可能在先前的環境中從未導致過疾病風險,可是現在,當一個有這個基因的人暴露在有害的環境時就會導致疾病風險。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是消除環境危害,還是通過醫療干預來改變個體的生理機能(或者兩者同時進行)更為有效?

聲稱生物學上人種的存在,這種行為無助於回答與健康有關的問題,如種族歧視是如何損害以種族劃分的群體的健康的——它是如何增加疾病的風險、暴露於有害環境的風險、或是不充分和不適當的醫療保健的風險。

這並不意味著遺傳變異不重要;它很重要,但它並不遵循種族界限。歷史告訴我們,人類遺傳變異的研究可能會被誤解和歪曲——如果不考慮採樣方法和歷史背景,如果不去關注基因、環境和社會條件的相互作用,如果我們忽略社會文化分類和習慣本身塑造遺傳模式的方式。

小心使用:「種族」的定義權交該給誰

挑戰賴希的主張並非如他所說,是將頭埋入沙子一般的行為,而是制定一種更完善的方法來解決生物醫學中的人類群體分類問題。

正因為人種問題很複雜,科學家處理問題的方式更應謹慎、複雜。遺傳學家應該與他們的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的同事合作,確保他們對生物醫學研究對醫療保健產生積極影響,包括對研究對象的積極影響。

這並不是說像賴希這樣的遺傳學家永遠不應該在研究中使用分類;的確,沒有分類,他們的研究基本上不能進行。然而,他們必須要小心使用分類,要了解這些類別形成背後的社會和歷史影響,並限制它們的用途

作為參與社會與科學研究的學者,我們敦促科學家們,在科學被不恰當地被用來提出人類差異的主張時站出來。公眾不應該將給種族下定義的權力拱手相讓,讓給不了解塑造「種族」這一有誤的分類的社會背景的科學家。

與此同時,我們也鼓勵遺傳學家與他們在社會科學、人文學科和公共衛生方面的同事合作,更加慎重地考慮如何在科學研究中使用種族分類。我們可以一起進行給人類生活帶來積極影響的研究。

圖片來源:123RF

科學的道路從來不是直線行駛的,但「種族」差異是與否,大或小,都不應該成為歧視的理由。

作者:Jonathan Kahn等,原作者名單過長,見原文尾部。

翻譯:Amaranth

校對:vicko238、Ent

編輯:vicko238

編譯來源:Amaranth BuzzFeed,Opinion: How not to talk about race and genetics.

一個AI

咦,那你們的種菜優勢怎麼算?

本文來自果殼網,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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