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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學校周邊文具店幫學生代購手機 店家賺昧心錢

金山中學對面的這家文具店,門口掛著「代購」的牌子

店內角落堆了不少快遞,店主說這些都是幫學生代購的

台海網5月4日訊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如今網購越來越普及,誰知,福州一些學校周邊的文具店,竟也盯上這一「商機」,開始做起「網上代購」業務,而且純屬給家長和學校添亂。福州市民黃先生日前就為此頭痛,因為不讓讀初中的女兒用智能手機,結果她卻通過學校旁邊的文具店,一口氣代購了5部智能手機用來玩遊戲。

記者調查發現,福州一些學校旁邊的文具店,確實悄悄做起「智能手機」代購業務,並向學生收取5%~10%的服務費。家長為此質疑,許多學生都未成年,還沒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店家這樣隨意代購,會誤導學生規避家校的教育督導,會加重學生攀比心態,學校周邊店不能「什麼錢都賺」。

店家代購手機,學生沉迷遊戲

黃先生說,女兒小麗(化名)今年正在福州金山中學念初三,由於要備戰中考,家人就沒有為孩子準備智能手機,怕她玩遊戲耽誤學業。「偶然看到她拿著智能手機玩,後來才知道,是學校附近的文具店幫她代購的」。

黃先生說,家人不讓小麗上網,結果孩子拿了壓歲錢和零花錢,不知道從哪弄來了智能手機,還偷偷玩遊戲,他此前已經連續沒收了4部手機。就在幾天前,他發現女兒居然又拿了一部紅米的智能手機在玩,他一再追問後,得知原來女兒拿了家中600多元買菜的錢,直接到學校附近店裡,找店主網上代購了手機,而且此前幾部手機都是通過類似代購買的。

黃先生非常驚訝,他說沒想到文具店居然搞起了代購,而且小麗還未成年,這樣隨意幫孩子買大幾百元的商品,而且是會影響孩子學習的智能手機,很不應該。

「代購」招牌醒目,店內堆滿包裹

2日,記者來到金山中學附近的這家文具店,從外觀看,這家店與普通文具店並無不同,但櫃檯上放著一塊「代購」的牌子,而店內還堆著一小堆包裹,看起來都是學生用品。

記者詢問店主幫小麗代購手機一事,他也爽快承認,稱當時也是看小麗年紀不小了,而且學生有手機挺正常的,就沒多想,在網上幫她買了一部600多元的紅米手機,收了30元的服務費。

說起「代購」服務,店主說,由於學校沒有存放包裹的地方,他們就幫助學生從網上代買商品,主要是學習和生活用品,然後收取商品價格5%的費用,作為服務費。這次小麗買的是手機,他也就沒多想,事後小麗家長找過來,他才覺得手機價格有點高,且會影響孩子學習,確實有些不妥,已同意退款。

家長管得嚴就找文具店代購

隨後,記者在金山中學和江南水都中學等幾所中學附近走訪,發現許多文具店都有類似的代購業務,都是擺塊提示牌,店主稱都是收取代購商品價格5%~10%的費用作為服務費,而有些店一天就會收到大幾十個包裹。

記者從一些中學生處了解到,之所以會選擇來這裡代購,主要是因為部分學生住校,而學校沒有地方收包裹,而且,有一些包裹「不方便」寄到家裡。另外一些學生則稱,家裡管得比較嚴,不讓隨便網購,因此偷偷到店裡代購心儀商品。

對此,許多家長表示擔心。家長陳先生說,現在孩子的壓歲錢加上零花錢其實並不少,這樣隨意通過文具店網購,不僅家長無法監控到孩子如何消費,而且容易讓孩子養成花錢大手大腳的毛病,甚至買一些遊戲機耽誤學業,希望有關部門及時監管。

代購手機屬超範圍經營,將查處

「文具店通常是以售賣學慣用品為主,這樣代購涉嫌超範圍經營。」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員介紹,文具店需要根據營業執照註明的經營範圍銷售商品,幫助學生在網上代購一些文具是允許的。但代購像手機這類不在經營範圍內的商品,再收取服務費,已經涉嫌超範圍經營,而且一旦出現商品問題糾紛很難調解,發現該行為將查處。

福建國富律師事務所的魏寶律師也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需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隨意幫未成年人代購手機之類大額貴重物品,交易或被撤銷,店主也要承擔風險。

原文鏈接:http://www.dnkb.com.cn/archive/info/20180504/093153316697678_1.shtml

原文標題:福州學校周邊文具店幫學生代購手機 店家賺昧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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