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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日本對華投資14.39億,對華貿易總額達11.424億日元

季我努學社

整理出版中國近代史料,傳播歷史知識

19世紀以降的「西力東漸」過程中,孤懸海外的日本沒能逃脫列強進犯的命運。1854年,日本與美國簽訂了《日美親善條約》,這是日本歷史上與西方國家簽訂的第一條約,也是日本歷史上第一個有損於國家主權的條約。歐洲強國隨之起而效尤,與日本簽訂類似的「親善」、「通商」條約,日本被捲入西方主宰的近代國際條約體系和國際關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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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維新後,日本政府派岩倉使團出訪歐美12國,目的之一就是與西方各國協商,重新簽訂新的平等條約,以獲得法理上與西方列強的對等地位。但是,日本提出的恢復關稅自主、廢除領事裁判權等要求,均為西方國家所拒絕。日本由此意識到所謂「萬國公法」不過是強國欺壓弱小的借口。日本要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環境中得以生存、發展,就必須「富國強兵」,充實國力,以贏得國際的尊重、獲得應有的地位。

由此,日本政府開始了「內治優先」的發展戰略,大力推行有利於近代工業發展的一系列政策,以達到「富國強兵」之目的。同時,日本採取「失於俄美者,取償於鮮(朝鮮)、滿(中國東北)之地」的「補償」方針,把從西方那裡失去的從對東方侵略擴張中補償回來。甲午戰爭,日本得到了巨額賠款、大片領土,初步嘗到了「補償」方針的甜頭。日本視甲午戰爭為「雄飛」於東亞的起點,其野心不斷膨脹。而甲午戰爭後的「三國干涉」,迫使日本不得不把到嘴的肥肉吐出來,日本意識到自身國力尚不足以與列強公然競爭,需在與列強「協調」中求得日本利益的最大化。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認為這是向中國大陸發展的絕好機會。元老井上馨立即向首相大隈重信建議,這次歐洲大戰「對於日本的國運發展來說,是大正新時代之天佑。日本應舉國團結一致,享受這個難得的天佑」,與英、法、俄團結一致,確保日本的利權。外相加藤高明強調日本「一則借英要求應同盟的友誼,二則帝國可以乘次機會,清除德、意在東洋的根據地,提高國際地位。據以上兩點就是參戰的好機會」。

1914年8月23日,日本對德宣戰,隨即出兵山東,搶佔德國在山東的租借地、控制的鐵路和城市。日本還乘歐美列強忙於歐洲之際,向袁世凱政府提出了「二十一條」要求,以取得對華優勢地位。1916年12月,日本外相本野一郎提出對華方針意見書,特別提出:日本在中國「要儘力與列國保持協調,同時逐漸使列國承認我國的優越地位」,就是在與西方「協調」的策略下,取得列強對日本擴張在華利益的諒解。

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列強無暇東顧的時機,大力擴張華投資,擴大對中國的資本輸出。據統計,1919年日本對華投資為14.39億日元,比戰前增長近2倍。對華貿易總額達11.424億日元,比戰前增長2.6倍,大有獨佔中國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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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巴黎和會上,列強接受了日本關於山東問題的「特殊條款」,由於中國政府代表拒絕在和約上簽字,日本沒有取得繼承德國在山東權益「法理」依據。加之列強、特別是美國不願意坐視日本獨霸東亞,要重新規劃遠東的國際秩序。日本也需要改變因乘一次大戰、對華「二十一條」等在華急劇擴張利益所招致列強的不信任,要繼續在與列強的「協調」中謀求日本在東亞的擴張。

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戰列強無暇東顧之際,大力擴張軍備。據統計,1921年軍費開支佔國內總收入的48.7% ,海軍加緊實施「八八艦隊」計劃。為了防止日本獨佔中國利益,1921年7月,美國向英、日、法、意、中五國非正式地建議召開六國華盛頓會議。1921年11月,美、英、法、意、日、中、荷、比、葡等九國在華盛頓舉行會議。會議主要議題是限制軍備和遠東太平洋問題,通過了《關於限制海軍軍備條約》,明確規定了美、英、日、法、意五國主力艦數量和噸位,日本主力艦噸位是英美的60%。

日本沒有實現主力艦為英美主力艦噸位70%的願望。但是,這個比例對日本來說,已經相當高。英國的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而美國也需將艦隊分別布置在兩個大洋,只有日本的戰艦集中在東亞。

正如日本全權代表加藤友三郎所言:「日本實行八八艦隊計劃確實有財政上的困難」,這個比例與日本財政狀況相適應的。條約只限制了主力艦和航空母艦的總噸位,並沒有從根本上列強在太平洋地區霸權的爭奪。

華盛頓會議通過了關於中國問題的《九國公約》,列強在「尊重中國主權和獨立以及領土和行政之完整」的名義下,取得在中國平等的機會,否定了日本獨佔中國利益的亞洲「門羅主義」。華盛頓會議還討論了山東問題。在國際干涉下日本與中國簽訂了《解決山東懸案條約》,中國付給日本5340.6141萬金馬克相等價的國庫券,日本將膠濟鐵路移交中國。規定中方選任日籍車務會計各一人,日本軍隊撤出山東。山東問題實際是在有利於日本的條件下解決。

華盛頓會議確立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東亞國際新秩序,有學者認為「經過第一次世界大戰,遠東外交格局發生了巨大變化,各國在華盛頓會議上努力重新定義相互關係。在美國的主導下,舊秩序崩潰,以『經濟外交』為基礎的促進調整諸權益的新時代到來」,華盛頓體系由此確立。也有人認為華盛頓體系並不是什麼新秩序,而是繼續承襲過去的劃分勢力範圍外交,日本在這個體系內繼續推進大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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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在中國有「獨大」之勢,與列強在華擴張產生齷齪,美國主導的華盛頓會議,就是要阻止日本在大陸的擴張,所確立的「門戶開放」政策,規定了遠東新的國際秩序,日本的活動被限制在華盛頓體系內。列強將日本納入華盛頓體系,企圖以此阻擋日本「獨霸」中國的夢想。而日本也意識到自身國力的局限,繼續採取與西方列強「協調」的政策,在華盛頓體系的框架下,擴大在華利益。逐步推進大陸政策。以後的事實證明,儘管日本20世紀二三十年代內閣頻繁更迭,但是,其實行大陸政策的總體方針並沒有改變,日本在中國大陸的勢力不斷擴張。

1924年6月,原日本駐美大使幣原喜重郎任外相,開啟了日本近代史上的「幣原外交」時代。幣原被認為是「協調外交」的代表。他認為:日本外交的根本是維護和增進在東亞的正當權益,「同時尊重各國的正當權益」,與列強「協調」中獲得最大的權益。

幣原的「協調外交」也被軍部視為「軟弱外交」,軍部更傾向於以強硬的手段奪取在中國的利益。幣原喜重郎強調:外交本無強硬與軟弱的之分。田中內閣曾經出兵山東,是積極的政策還是消極的政策?可以視出兵為積極,但是什麼利益都沒有得到,以失敗告終。到底是消極政策還是積極政策呢?」「協調」並不是軟弱,而是在「協調」中,保證日本的在華利益,尤其是「滿蒙」的特殊利益。其實,幣原喜重郎一方面標榜「協調」外交,一方面對內積極「協調」軍方在中國的軍事行動,以軍事為後盾實現外交上的「協調」。

例如:在第二次直奉戰爭中,軍方秘密支持張作霖以維護日本在華利益,幣原在外交上配合軍方的行動。正如中國學者指出的,幣原「很好地利用了軍方的活動,在『不干涉』的名義下達到了干涉中國內政,維護其『滿蒙權益』的目標」,這個分析可謂一針見血。

需要指出的是,日本在高唱「協調」外交時,一直在尋求突破列強的制約,更加積極地向大陸擴張。1927年4月田中義一擔任日本首相兼陸相後,推行強硬的對華政策,東方會議討論的《對華政策綱領》,核心就是要獨佔日本在滿蒙的「特殊權益」。田中內閣時期,日本外交漸趨強硬。但是,它還是在華盛頓體系框架內推行大陸政策,還沒有到公開拋棄華盛頓體系的地步。

編輯 |張茹 別畢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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