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前哨戰——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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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彩禮都是中國男方家庭的難言之隱,男女雙方,情投意合本來是件很好的事,可一談到錢,感情的味道,就不一樣了。
彩禮在古代分為兩部分,彩其實是財的化音,所以彩禮其實就是財跟禮。
古代中國,男方若相中女方,會請媒婆做媒,然後上門提親,送一些牛羊,絹布,糧食……作為聘禮。而女方呢,那時沒有嫁妝一說,一般是做一些刺繡,女紅,玉佩……做為回禮,以示有意。
後來,才逐步變化為直接拿錢。
各地章法,規矩不一,但總的來講可分為:
什麼萬里挑一,萬紫千紅,三金,一動一不動……
其實結婚本是件美好而神聖的事情,拿聘禮也是傳統習俗之一。
但我覺得,這應該算是陋習之一吧!
好多女方父母認為,只有彩禮拿的越多,才能證明我女兒越有身價,越值錢,嫁過去以後,對方才會珍惜……
現在要你一點錢,都拿不出,那我女兒過去後,豈不是要跟著受窮,受苦?
首先一點啊,我覺得這是在物化女性,以金錢來衡量一個人,本身這樣的父母,潛意識裡還是覺得男尊女卑。這是對女性的不尊重,侮辱……
其次,當婚姻變得用金錢和物質來衡量時,那之前的感情就會變味,是對愛情的否定。
多少小情侶本來感情不錯,最後因為這事而分開的人,不在少數。
我有一個姨,結婚的時候,她的父母向男方家要了一筆數額不小的錢,而且產權證上要寫女方的名字,那時我姨父剛買完房,正在裝修,確實壓力挺大的,這方態度強硬,想著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不能白給啊(又是物化女性)!
怎麼辦呢?沒辦法,只好加了名字,然後東拼西湊的把錢借到,送了過去。最後,才把婚給結了。
這邊錢一到手,就裝進自己的腰包。
然後就是,我姨嫁過去之後,就開始還債,既然結婚了,那這就是夫妻共同債務,未結的裝修款,每個月的房貸,以及當初借的彩禮錢……小兩口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其實我這邊插一句話啊。
根據現在婚姻法的規定,婚前財產和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是有區別的,即便產權證上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只要男方能證明,房產屬於婚前自己購買,離婚時,就不能算作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想用這買個保險,是不成立的。
你住進去了,你的名字加上去了,這房子跟您啊,還是沒什麼關係。
有些女孩子會說,我要是什麼都不要,那他以後變心了怎麼辦?我的權益怎麼去保障?
我想問一句,你怎麼知道一定是他變心呢?怎麼不會是你自己變心,出軌呢?那他的權益又怎麼保障?帶了綠帽子,還要承受經濟上的損失?真是精神,身體雙重打擊啊!
當然了,有一部分父母是打算,先多拿點彩禮,看看誠意,等結婚後,再慢慢補貼他們。
這錢還是他們的,只不過先在我這裡放一下。
聽上去,無可厚非,似乎還有點道理。
只不過,這不過是玩一個心理遊戲而已。
拿男方的錢,去補貼男方,自己還留下一個,通情達理的好名聲。
實際上,自己一分錢都不用掏,用別人的錢來給自己立牌坊。明顯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好多夫妻,結婚前男方費勁心思,拚命維護,討好,歷盡千辛終於娶得人歸。(許多女孩子覺得,只有我沒那麼容易被你追到,你才會珍惜我)
好嘛,結婚後,洗衣做飯,大小事物任你去做,而且你還不能有半句怨言。
為什麼?
為什麼結婚後,他不再像以前那麼愛我?
他是不是變心了?
其實,他沒變心。
只不過,因為老子當初,付出了那麼多,裝了那麼久孫子,給了那麼多彩禮……
……
現在該你償還了吧!
而此刻的你該怎麼辦?
爭吵?冷戰?離婚?
即便他把你哄回來,認錯……
相信我,這樣的情況一定還會發生。
所以,只有婚前平等了,婚後才會平等……
對於女孩子而言,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自立,自強。
《歡樂頌》大家都看過吧!
安迪如果結婚,她會要求對方的產權證加自己的名字嗎?如果是樊勝美呢?她就會要求加。
所以,如果你有了安迪那份自信,自強,你就會有安全感。你就不會覺得,我嫁給你,我害怕虧了,會沒有安全感。因而需要彩禮來證明我的身價。
多麼荒唐啊!安全感居然來自別人,而自己的身價居然要用彩禮來證明。否則,一旦離婚,我就是個賠錢貨,不值錢。
所以我要在此之前,撈一筆。這樣我才放心,才安心……
所以,姐妹們,打鐵還需自身硬。自身強大,他還會不敢對你好?
即便哪天這個男人對我不好,一腳踢開……
為什麼?因為我有資本,我強大啊。
我的強大不是你賜予的,它來自我本身……
夫妻之間,在於和睦,理解,和信任。
我今生認定你了,白菜蘿蔔,山珍海味,我都不懼。
貧窮富貴,生老病死,我都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能否和你廝守這一生,能否快樂,能否互相陪伴而不離不棄……
縱觀整個人類史,雄性和雌性能互相結合,在於繁衍和愛。
當然動物學的本身,就是雄性越強大,擁有的資源越多,它就能擁有更多的配偶和食物支配權。
但人類屬於高等動物,之所以能統治地球,不是我們因為強大,厲害(老虎,獅子……都比我們強大)。是因為我們具有思想,有智慧,有感情……
所以,我們不能退化。
簡化婚禮,濃化感情。才是王道!
有一句話想送給各位。
西方人,結婚的時候,牧師都會宣讀一段話:
…………(這一段,想必大家都知道)
我們之所以能結為夫妻,是因為我們是這人世間最親近的人(上帝已為我們而安排)。
互相扶持,互相擁有;無論好或壞,貧窮或富貴,快樂或憂鬱,疾病或衰老,我們都將在一起,直到永遠,除了死亡將我們分開。
(我好像跑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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