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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最」 ——選自《寄自故鄉的一抔回憶》

那還是半個多世紀前我讀小學時的事兒。

就在「土改」來的地主家的一幢很平常的瓦房裡,一位剪著短髮的女老師在給我們上一堂很平常的作文講評課。

開始,她的語調很柔和。突然,柔和的聲音戛然而止,分明很嚴厲地在叫我:「到前邊來!」

我忐忑地走到黑板前。

「寫一個『最』字!」

沒等我寫完,同學們已經笑聲哄起了。我盯著「最」字茫然不知所措。又聽老師命令道:「同桌來寫!」

同桌是個女同學,她在我寫的「最」字旁又寫了一個筆跡很輕卻很工整的「最」字。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在一大橫的下面,又寫了一個「取」字。

我站在講台上聽老師批評:「七八千個常用字,每個人錯一個,再傳播開去,要不了幾年,我們五千年的漢字還有對的嗎?你沒感覺到這是有罪嗎……」

我回到座位上,沒敢坐下。老師用不依不饒的目光盯著我,宣布她的命令:「下節課我們去跳繩,你在教室一個人掃地!」

教室里空無一人,我委屈又羞臊地邊哭邊開始清掃。按規矩,那二十多條腿粗、板厚、光溜溜死沉沉的大板凳,是需要四腿朝天仰在桌子上的。我吃力地搬了七八條,便已是汗珠追淚了,只好用肚子頂著凳子頭兒,兩手扳腿往上撅。看看窗外,一個救兵也沒有,干一陣哭一陣,哭完了再干。掃地還算輕鬆,再把凳子放平擺好,早已臂麻手木了。

從此以後,不管是周一周四的日記,還是周五的作文,甚至聽寫、造句、算術作業,每寫一個字,我都留心再留心。每當遇到「最」字,更是筆隨手顫——於是便養成了容不得一個錯別字的習慣。

被罰的二十年後,我成了一名語文老師。每天擔心的,竟然是怕寫出個錯字。儘管小時侯接受的是繁體字、異體字的教育,但隨著文字改革形勢的發展,我是力求做到寫簡化字,寫規範字。我也不忌諱給人講因「最」挨罰的故事。

看看現在,社會上用字夠亂的了。真應了老師那句「七八千個常用字都弄成錯字再留給後代嗎」振聾發聵的話了。假如每個老師都像我的老師這樣,不放過一個錯字,假如每寫一個字都如大臣寫奏章那樣誠惶誠恐,我們的報紙上,還用得著設什麼「每日糾錯」「有錯就糾」「糾錯有獎」……的欄目嗎?

我那位恩師姓汪,名心潔。我想,她該是在汶河岸邊沐著陽光、安享晚年呢!該是八十高齡的矍鑠老人了吧?

1996-08lw

劉新洲:好多讀書人都有一個教訓字的經歷,即當初沒有記准而用錯,被師長或他人強行糾正,成為終生難忘的記憶。我以前習慣於把「感」「盛」這種字寫成半包圍結構,經學生指教,現在必須寫成上下結構,感覺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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