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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下224名車主,請3個月內去宜賓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否則…

高縣大小事

專註高縣,專註高縣大小事

5月4日,宜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201805號逾期未處理車輛公告》,發布了逾期未接受處理的貨車、客車、小汽車及兩輪、三輪車等224輛車輛的信息,車主要是三個月內再不前往交管部門接受處罰,車輛就會被處置啦!

請相關當事人(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或機動車來歷證明和交管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到宜賓市政務服務中心交警窗口接受處理。經公告3個月仍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對相關車輛進行處置。

把它擴散到你的圈子裡

提醒小夥伴們別錯過處理時間

來源:宜賓新聞網綜合宜賓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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