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公證制度小知識!
其實在美國,是沒有統一實施的公證法的。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公證法律由各州分別制定,各州通過各自的立法對本州的公證事務加以規範。公證人由各州政府,通常是州長、州務卿或者州議會根據實際需要加以任命,任期一般為四年,所以,美國的公證人數量要遠遠多於世界上的其他國家。
而美國公證人的資格取得條件是:年滿18周歲,品德良好,屬美國居民,經考試合格後,由州長負責任命。美國的公證人是私營職業人員,與英國不同的是他們按照服務勞動的付出量收取酬金。另外,律師和其他職業者也可擔任公證人,即使是任何沒有接受過法律培訓沒有法律執業經驗的人都可以申請獲得公證人資質,具體的申請條件依申請人所在州的具體規定為準。
美國的公證人僅能證明簽名屬實,除非你具有律師、房地產經紀人這樣的專業資質,否則是明文禁止提供法律意見或修改法律文件的,甚至連複印原件相符這種最簡單的證明事項也只有幾個州的公證人可以涉足,這也是防止簽名欺詐,也是美國公證唯一最重要的作用。在美國,除非有相反證據,經公證的證明需被推定為真實、明確的,但是這一假定僅僅包括確認簽字的真實性。
例如,美國公司文件拿到中國使用前,必須辦理美國認證手續。辦理美國認證流程為國際公證人公證、州政府認證、中國駐美使館認證。
下面是美國公司認證常見類型:
(1)對美國公司註冊證書的公證及使館認證。
(2)對美國公司註冊證書、董事股東名冊的公證及使館認證。
(3)對美國公司註冊證書、董事股東名冊、銀行資信證明的公證及使館認證。
(4)對美國公司註冊證書、董事股東名冊、銀行資信證明或股東決議的公證及使館認證
註:具體要辦理哪些文件的公證認證,還要根據使用部門的要求而定。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美國公證認證的流程和操作步驟,請聯繫我司!詳情以專業顧問實際答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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