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科技 > 電影宣發行業亂象叢生:虛報宣發費成業內潛規則

電影宣發行業亂象叢生:虛報宣發費成業內潛規則

既有《後來的我們》退票風波,又有導演丁晟怒懟光線傳媒,質問《英雄本色2018》3700萬元宣發費用的去向,此前還有《米花之味》片方與大象點映就創意抄襲一來一去的嘴仗。電影宣發行業獲得空前關注,竟是由於各種糾紛和醜聞。內地電影產業正處於野蠻生長的階段,宣發環節難免存在一些灰色操作,問題的集中爆發,或許預示著改變的開始。

虛報宣發費成業內潛規則

「現在的電影宣發真是一團亂,乙方公司收了服務費還要收策劃費、稿費、媒體公關費,同時又要在渠道上掙錢。1000萬元的預算真正能有300萬元花到刀刃上,就算是良心公司了。」某影視製作公司的宣傳主管木先生說,自己早就想對宣發界的亂象吐槽了。

一般來說,很多影片還在製作階段時就已經開始做宣發。大導演大明星的熱門影片,宣發公司擠破了頭爭發行權;一些冷門的文藝小片,則到處找發行方。宣發費用通常由片方支付,也有發行方墊資發行,最後從票房中扣除。從事電影發行工作的林強(化名)透露,宣發費用包括影院的陣地物料、硬碟、票補、主創路演費用、發布會費用、媒體費用、線上推廣費等,即使最後要給片方報賬,但這裡面的「操作空間」也非常大,很多片方沒辦法完全把控這些錢花在哪兒了,究竟花了多少。

「比如我說我找了500個影評人,這些人發條微博多少錢、發條朋友圈多少錢、公眾號文章頭條多少錢、二條多少錢,你能核對么?你怎麼知道這個影評人究竟多少粉絲,點擊量多少,報價應該多少?除了幾個大V,還有很多中小號的影評人,根本不可能一個一個查。」林強說。

「宣發公司還會找片方收所謂的服務費,比如一個月50萬元,就是收集一下媒體發稿情況的匯總,沒有什麼具體的東西。一些線上物料,比如一張海報圖、一條微博文案、一個動圖……這些都是每條300塊錢。但他們還要收每個月2萬塊錢的電影官微運營費,這不就是重複收費嗎?」木先生說,宣發公司在執行過程中虛報費用並從中牟利,已經是業內心知肚明的潛規則,出於人情世故等因素的考量,片方也不會追問宣發方到底把錢花在了哪些地方。「片方會根據經驗和影片體量估算出大概的宣發費用,如果影片最後票房達到了相應效果,也就不追究了,如果票房不好,就容易與宣發起糾紛。」木先生說,像《英雄本色2018》支付給光線傳媒3700多萬元宣發費,但最後該片票房連宣發成本都沒掙回來,片方肯定很不滿。

雇網路水軍刷分很常見

在執行影片宣發過程中,宣發公司的各種手段也讓人大開眼界。「偷票房」在如今數據實時聯網後已經比較少見,取而代之的是光明正大地利用票補爭奪上映前三天排片。作為電影上映時的常用操作,雇「水軍」為電影刷分、增加關注度則是宣發手段里最有代表性的一種。

幾個月前,記者曾加入一個名為「豆瓣水軍2組」的微信群。介紹任務時,群主說:「我會發任務,比如之前的《芳華》,你只要給五分,然後寫個評論,把截圖發我,我就給你發錢,一般一個1到2元。」當記者對電影刷分表現出驚訝時,群主淡然來了句:「你以為呢,基本上國產電影都會刷分。」至於評論怎麼寫,群主表示,有時候有文案,「水軍」只需複製粘貼即可,「一般也就二十幾個字左右」。

QQ上的水軍群很多,一些規模大的「水軍」群,人數高達數千人。進群門檻很低,只要回答「兼職還是放單」即可。進群後,記者發現,「水軍」的任務各種各樣,從早到晚都有任務可接。管理員發布的任務,涉及軟體包括豆瓣、知乎、貓眼、淘票票、微信、微博、大眾點評、快手、今日頭條等,任務類型也五花八門。比如,沒上映的電影,可以在貓眼上點「想看」,點一個0.5元;已經上映的,可以點「看過」和「5星」,點一個0.5元。還有給評論點贊的,放單的人連發四個豆瓣評論鏈接,給這四個評論點贊,就能拿到0.8元。

「水軍」都是即時結賬。放單人在接到「水軍」截圖後,立刻以紅包的方式進行了結算,在這些任務中最少的一毛,最多的五毛錢。對於想不勞而獲的人來說,一天點幾百個贊就能收穫一筆錢。電影從業者林先生說:「雇『水軍』不像其他宣發支出,它開不了發票,只能宣發方說花了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行業需自律,法規需細化

「丁晟跟光線的這檔事給國內的製片公司提了個醒,至少公司內得有懂宣發的人。」木先生建議,製片公司可以組建自己的宣發團隊,「五六個人一年的開支充其量不過一百多萬元,宣發費用走實報實銷的路線,領導想什麼時候查賬就什麼時候查。」即使片方將宣發外包給其他公司,也可以派出自己的人員進行全程監督。

星際影業總經理伍凱航從片方的角度認為,如果片方多些對電影宣發環節的了解,就可以提高各方在合作時的效率,避免可能出現的糾紛,「作為投資方本身要足夠了解宣發,這樣就能對發行方做出一些規限,或者至少宣發方採用的手段能夠取得片方的同意」。當然,她也認為影視宣發應該首先加強行業自律,未來逐步走向規範化、成熟化,只有這樣,才會有更多行業和更多人才願意接觸影視行業,與之合作,「如果這一行一直是灰色、不透明的,可能會有很多人敬而遠之」。

針對丁晟與光線的糾紛,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鄭小強分析,這一事件首先應該看雙方簽訂的合同上有關權利義務的約定,如果有明確約定,就看雙方是否按照合同履行;如果沒有,雙方打上法庭,就得各拿出相關證據,靠法官根據現有法律法規、行業慣例等來具體判斷。他預測,隨著文化影視產業的發展,今後可能會有更多的發行投資糾紛出現,這也給相關的立法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影視產業不大,而且是新興產業,這方面的法規本來就少,也不會規定得很細。主管部門可以出台更細化的相關法規,解決一些目前已經比較常態化的問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新語NT 的精彩文章:

抖音瑟瑟發抖:用戶並不需要兩個「快手」
《戰神》三天銷量超310萬套 成為PS4最暢銷遊戲

TAG:新語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