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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魏救趙的「黃雀」-秦

該系列為《血戰天下》連載(作者:醉罷君山)有需要的可以自己購買原著。

龐涓一生與孫臏有過三次明爭暗鬥。第一次我們已經知道是龐涓使詐,陷害師兄,導致孫臏被砍了雙腿,這一局算是龐涓以卑鄙手段勝出;第二次即是桂陵之戰,孫臏布下連環局,最終誘使龐涓掉進陷阱,全軍覆沒,身陷囹圄。兩人之間還有一次最後的決戰,這後文再說。

那麼既然龐涓都被孫臏俘虜了,又怎麼能脫身呢?史書上沒有寫清楚,但這應該與齊軍遭遇到的襄陵之敗有直接的關聯。田忌在桂陵之戰完勝魏軍後,糾集宋、衛軍隊包圍距離大梁城約七十公里外的襄陵。魏惠王不得不動用外交,他以大哥的身份指示韓國出兵參戰。公元前352年,韓國兵團捲入戰爭,對齊、宋、衛聯軍實施夾擊。齊國遠征軍儘管取得桂陵之役的勝利,但自身的損失也不小,而對新銳的韓國兵團,無法抵擋,在襄陵被韓國軍隊擊退。此役的結果,在《竹書紀年》中有簡單記錄:「(魏惠)王以韓師敗諸侯師於襄陵。」齊國遠征軍陷入被動之中。齊威王考慮到遠征軍在魏國境內作戰時間已久,戰鬥力下降,決定與魏國和談。齊國請楚國大夫景捨出面,向魏惠王提出休戰的請求。景舍就是楚國兵團的總司令,他趁魏趙、魏齊打得不可開交時,出兵佔領魏國的睢[suī]水流域部分地區,儘管只是小打小鬧,也足以令魏惠王心煩意亂。魏惠王也不想樹敵過多,遂同意齊國的求和,齊魏之戰結束,同時應該也與楚國停戰。可以推測,魏國大將龐涓應該是在這個時侯被齊人釋放,這或許是魏惠王同意結束戰爭的條件之一。儘管龐涓在桂陵之戰中表現糟糕,魏惠王並沒有對他失去信心,很快他又復出,在軍界的地位並沒有因此而動搖。

我在前文中說過,齊國所實施「圍魏救趙」的策略,其實只是為了「弱魏弱趙」,並非真心實意要拯救趙國。當趙成侯明白這一點時,他就要為趙國的命運而另謀出路了。齊國人是靠不住的,楚國人也是靠不住的,那要靠誰呢?只能靠自己了。在邯鄲城丟失後,趙成侯仍然與魏惠王周旋,堅持抗戰,趙國並沒有投降。然而,一個危險的局面又出現了。

公元前351年,就在齊、宋、衛與魏、韓五國兵力纏鬥於襄陵時,秦國商鞅率領大軍再次對魏國的西線發起兇悍的進攻,目標是魏國的舊都安邑城。自從魏惠王遷都後,魏國在兵力的配置上是東重西輕,精銳部隊全集中於東線,在西線面對秦國人一波接一波的進攻,已是難以抵擋。此時的秦國儘管還未能完全攻佔河西,但黃河西岸重要渡口繁龐、少梁城均落入其手,這使得秦軍可以輕而易舉地進攻魏國的河東。商鞅兵團渡過黃河,直撲安邑,魏惠王無力派出強有力的部隊解安邑之圍,在秦人的圍困下,這座魏國的舊都終於舉白旗投降。秦國人的黑手伸向河東,魏國在河西的地盤岌岌可危,越發勢單力孤。為此,魏國加大了河西的防守力度,擴建長城防線,南起鄭縣(今陝西華縣),越過渭水,沿著洛水東岸修築長城。攻取魏國的固陽,同時進攻趙國的[lìn]地。

註:河西之地,指戰國時代陝西東部的洛水與黃河相夾的一片狹長地區,由於位於黃河西岸,所以被人稱為 【 河西】 。在偌大的河西之地上,有 【 少梁 】 、 【 陰晉 】 、 【 鄭 】 等多個重要城池。秦王希望通過控制河西,為進駐中原、稱霸天下做好準備,而它的「鄰居」魏國,則想佔據河西來鉗制秦國的發展。因此,秦魏二國不可避免地在河西一帶上演了一次次血肉紛飛的慘烈戰爭。魏、秦在此發生的戰爭,稱為「河西之戰」,大規模戰役共四次。

面對秦國人無休止的進攻,魏惠王與趙成侯都意識到,魏、趙兩國這樣消耗下去,最終只能是秦國人的盤中餐罷了。必須要一攬子解決魏、趙問題。魏惠王拋出一個方案,魏國將把邯鄲城歸還給趙國,同時趙國與魏國結盟,實際上是屈居魏國之下。對於這一個方案,趙成侯無法拒絕,因為他已經不能把國家的希望寄托在齊國、楚國身上,也無法在兩條戰線上同時與魏國、秦國開戰。這樣,魏惠王與趙成侯達成和解,魏趙戰爭結束。

從公元前354年到352年,三年時間裡,列國陷入混戰之中,這些戰爭的焦點是魏國圍攻邯鄲城。捲入這場國際混戰的國家有魏國、趙國、韓國、齊國、楚國、宋國、衛國以及秦國,主要又可以分為三大戰場:北線戰場以魏國的勝利而告終,攻破趙國首都邯鄲城;東線戰場齊國桂陵之役中重創魏軍,但韓國的參戰使魏國穩住了陣腳;西線戰場則是魏國的一片潰敗,秦國奪少梁、取安邑。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 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 公孫賈 。」明日,秦人 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參考白話文】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在國都集市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有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二百兩銀子。百姓對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一千兩銀子」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一千兩銀子,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後頒布了那法令。

變法令頒布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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