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退票費,荒唐退改簽政策何時休
據有關媒體報道,原價960元的機票,起飛前退票費卻高達3000多元,將近原價的三倍。日前,民航局已責令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協同江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進行調查,江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隨後表示將約談南航、東航、中航等8家航空公司和攜程、去哪兒、飛豬等7家網上機票代理點。
其實無論是居高不下的退票費還是頗為繁瑣的退票程序,荒唐的退改政策一直飽受詬病,早在15年攜程就曾因高額退票費受到質疑,攜程方也是以套餐與單獨購買規則不同來搪塞消費者,最後不了了之。
民航總局在2004年就修改了相關規則,取消了退改簽費用的統一規定,將制定權下方至各大航空公司,航空公司終於得以根據自身需要制定各自的機票銷售策略,飛機票也從奢侈品過渡到平民化,本應為重大利好,卻在釋放改革紅利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問題。
航班作為長途型運輸工具,不經常出行的乘客恐怕很少經歷過退改簽,加上各大航空公司的政策千差萬別,平時自然無法搞清楚相關規則,等到真的需要退改簽,卻已面臨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窘境,面對各大令人乍舌的高價退票費無可奈何。
將退改規則制定權下方航空公司自然有利有弊,利在於能更好形成良好的競爭關係,促進民用航空業更好更快發展,弊在於很容易導致一系列政策失之於亂,高額退改簽費自然應運而生。但也不必一杆子打死一片,市場有其自我調節功能,回到過去的退改簽政策,只能是開歷史的倒車,沒有必要也不具有可行性,又因其關係到乘客的切身利益,制定合理的退改簽政策也是維護市場秩序的應有之義。
航空公司直銷亦或是通過攜程等中介代銷機票,最好在付款前強制消費者閱讀相關條款,充分保障乘客的知情權,也及時釐清退改簽責任。高價退票費的問題所在其實不是高,而且消費者沒有事先心理兜底,突如其來的高價自然令其措手不及。只要把知情了解權保障好了,這樣即使特殊情況下不得已的高額退票費,消費者也才能甘之若飴。
天價退票費的產生,航空公司和一些居心不良的中介難逃其咎,作為退改簽政策的最後一道防線的監管部門也重任在肩,在日常監管中更應加強巡查,對一些不合理的退改簽規則及時予以糾正,在發生退改簽爭議時做出公正合理的處理,只有這樣,構建一個繁榮而公正的航空市場才指日可待,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利益,填好高額退票費的天坑也才計日程功。
(文章首發於深圳晚報2018年5月8日 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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