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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八字/八字重點六親六神的各種合射徵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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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的各種合射徵象

不論八字格局的常與變,大抵總離不開「五行」和「六神」的活動運作範圍。有關五行的各項基本屬性與重要生化原理,我們已在本講義第一、二、三冊教材中陸續詳加探討過,而且在以後的第五、六冊高級課程里,還會將其進一步融入命運隱微事件的判斷技巧上。至於六神方面,則迄至目前為止,似乎猶未曾作更深入之介紹,雖然講義第十一章第二節曾概略陳述六神的構成涵義,然而僅及於皮毛常識而已,倘欲以之用於實際論命,則仍嫌膚淺不足。

六神的應用層面至為廣泛,甚且可說是突破命學境界的一道法門,所以我時常對面授班的同學們這樣說:「倘不能透徹六神所含射的徵象與概念,根本難以合乎邏輯地細究人命」,由此可見六神在命理學上的重要性。固然,研析六神之徵象需要運用到極縝密的推理概念,對於一般業餘命學者而言,恐怕是件相當煩累的功課,惟以先賢有云:「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又云:「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這兩句話的確值得任何有上進的治學者或治事者引為自勉;我也衷心期望著,各位能夠再接再厲,繼續不斷地發掘更新、更多、更有意義的六神正確概念,以落實並光大現代命學。

第一節 概念認識要說

探討六神徵象常需涉及大量之「特殊概念認識」與「邏輯概念理則」,而概念的形成,又往往源起於簡單的「對比法」和「二分法」之技巧。例如:我們欲將一班學生分為兩部分,這時便會有許多概念來影響或幫助我們的行為方法與技巧,我們既可以「人數概念」為準則,來將該班學生區別成兩部分,所以,正確之「概念」對於行為標準或思維理則的建立,具有智慧促因與成熟促因的絕對作用。宇宙中,唯有人類才擁有「概念認識」,這也是宇宙最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方,更是人類最足以自慰與自豪之處;因為,一旦沒有了「概念」就不會產生理智,一旦沒有了「理智」則人類跟本與其它禽獸、植物無異。所以,人之所以成為「人」最大的關鍵就在於我們擁有「概念認識」——即一種對於任何「感覺器官」以外的事物之思考與分辨能力;由此可知,凡是研究特殊知識領域的人,一定須設法強化這種概念認識之能力,當然命理學的研究亦不能例外。

茲為使大家研習六神徵象起見,特從命理學之角度,扼要簡介有關「概念」之基本認識:

一、概念的範圍——

概念認識是一種「不以感覺屬性為對象,並不依賴器官運作」的特殊意識,其範圍大致有以下三類:

(一)對非物之抽象概念——誰都知道什麼是福祿、壽喜、好命、壞命、吉祥、凶晦、鬼神、真理、秩序、科學、計劃、生意、忘記、純樸、驕傲、愛情、困難、憂愁、快樂;也知道什麼是因此、然後、何以、如果、原來、已經、左右上下、加減乘除、仁義道德……等等。可是,誰都無法描繪它的形狀、顏色、溫度、重量、味道,因為感覺屬性,完全無法用人體之感官察覺到。

(二)對事物之抽象概念——對於那些具有感覺屬性的事物,我們能有一種超越其感覺屬性的概念(即抽象認識)。例如用具、藥品、金屬、藝術品、建築物、哺乳動物、樹木、土地、銀行、學校……等等事物,它們都有感覺屬性(所謂「感覺屬性」就是指一切存在於物質本身內外結構中的實屬特性,而又能為人類之感覺器官所真切體察者),但當我們談論它們時,並不是針對它們的物質感覺屬性,而是指它們的整體意義和性質而言。譬如我問「用具」像什麼,就沒有人能夠回答,因為屬於用具的東西太多了,千形百態,根本令人無從答起,然而雖說它們的感覺屬性各不相同,但我們卻知道它們有一共同之意義——「可以用來做事」,這就是我們對用具之「概念」,根據這個概念,我們可以把打字機、吹風機、洗衣機、鐵槌、鋸子、鋤頭、犁耙……等等器物都含列在內。同樣的,在藥店里我們看見各種形形色色的藥品,如藥片、藥丸、藥粉、藥水、藥膏等,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意義——「能夠治病」,但是,如果我問藥品像什麼,卻沒有人能夠答得出來。

(三)對物質屬性之抽象概念——我們對於物質,不但有超越其感覺屬性之概念,甚至對於物質的「感覺屬性」本身,也有特殊之抽象概念。例如我們對「顏色」這個概念,並不是指某種單一之色澤,而是泛指七彩;同理,「味道」的概念泛指各種五味;「熱」的概念泛指火的熱、太陽的熱、地心的熱、體溫的熱等。這就是說,我們對於具體之物質,除了能用我們親身的器官看到、聽到、聞到、嘗到、摸到、觸到其各種感覺屬性(像「鐵」的黑、硬、重;香蕉的黃、軟、甜等)之外,我們還有一種超越其感覺屬性的抽象概念。有了這種概念,當我們說赤道很熟的時候,我們可以有熱的意思但卻不必同時有熟的器官感覺;化學課本寫著鉛很重,我們不必真的手裡拿鉛也可以了解鉛重的意義。

二、概念認識與感覺認識的比較——

概念認識是全面性的,超越一切物質之表象及其感覺屬性,它專指一切事物的「意義」和「性質」,且其範圍尚擴延至非物質性之對象。感覺認識則是片面性的,它只代表「某物」,並且僅代表此物之表象和特質。

例如:我看見一部汽車,我的感覺認識(即感官作用)並不直接告訴我這是部「汽車」,而只告訴我它的顏色、形狀、板金的光滑性、輪胎的彈性澀性等,我並不「器官感覺」它是部汽車,而是「意念了解」它是部汽車。根據感覺認識,我知道香蕉之屬性是黃的、軟的、甜的等,但是我的感覺器官可不知道它是食品、水葉或植物,因為食品水果植物都是概念認識,是抽象的,器官無法體會與察覺。

其它動物沒有概念認識,故猴子不能說出也無法了解香蕉是食品或植物或水果,它只能靠感覺器官告訴它此物為色黃、質軟、味甜,於是便將之吃下肚裡去。

我們的語書文字不能表達感覺認識,只能表達概念認識,譬如我們無法將身上的疼痛用語言說給別人聽,而使那人也同樣地感覺到真正如你之疼痛,但是對方卻也因你的語言訴說而體會出你的疼痛,並在腦海中顯現有關疼痛之概念。所以,動物不能學習語言和文字,因為動物沒有概念認識。

三、概念的意義——

我們對於外在之事物,在感覺上具有奇妙的「組合」與「分離」之能力——(1)組合能力:譬如當我們手裡拿著一塊鐵片時,我們可以看見其顏色,同時觸覺到它的硬度、溫度、粗細、重量,敲它又可聽見鏘鏘的聲音,這幾種單一的、不同的鐵之屬性,分別經由不同的器官門路傳達到我們的腦中,竟會產生「共合成一物」之感覺。(2)分離能力:譬如當我們聆聽某一個人在講話時。忽然旁邊又有另外一人在說話。兩個人的聲晉雖是由同樣的耳朵門路聽進去,但我們絕對不會認為聲音是出自同一個人之口。像以上這兩種器官之感覺能力,我們稱之為複合感覺;而對於「概念認識」來說,它也具有類似感覺器官的此項複合功能,茲分述如下:

①同一物質,能夠含攝很多不同的概念——例如一株人蔘,可以屬於藥物、贈品、商品、實驗品等各種概念;一幅畫盡同時可為藝術品、印刷品、紀念品、紙製品、贈品、商品等概念:五行中的水行,可以含攝智性、情慾、分泌、排泄、生殖等等概念。

②同一概念,能夠含攝各式各樣的物質——例如「用具」這個概念,就包羅打字機、洗衣襪、葉汁機、斧頭、釘子、吸塵器、鋼筆等許多不同之器物;再如「建築物」這個概念,可以包括全世界之住屋、宮殿、神廟、亭榭、軍事堡壘、萬里長城、金字塔等人造結構;又如命學中「正財」這個概念,即能含攝房屋、地產、職員、部屬、男人的妻子、女人的父親等許多不同的人物。

四、概念的分類——

概念能夠分成好幾種類別,大要歸納之,約有以下六類:(1)單義概念(2)模擬概念(3)後驗概念(4)先驗概念(5)清楚概念(6)籠統概念,茲分別條陳如下::

①單義概念——有的概念只有一種單純的意義,它往往直接代表一件事物或一類事物。例如金礦、水分、木材、火光、土壤、山羊、斑馬,飛機、總統等;又如圓形、三角形、點、錢、鈔票等都是單義概念。

②模擬概念——有的概念可以同義延伸套入不同範圍之事物,但卻分別含攝某種類似情況。例如「財」這個概念,可用之於財產、財力、財源、財政、財神、財運、財團等不同之模擬意義;又如「災」這個概念,可用之於水災、風災、火災、刀災、兵災、傷災、天災、震災、病災等不同之模擬意義;再如「甜蜜」這個概念,可用之於甜蜜的水果、甜蜜的話語、甜蜜的愛情、甜蜜的家庭等不同之模擬意義。

③後驗概念——有些概念,本是屬於自然界中早已存在之事物,而後人類透過累積之經驗,才去認識到它。例如雲、霧、風、雨、花、樹、肺、齒、星星、太陽、石頭、山海,牛馬、顏色、細茵、快樂、痛苦……等等,這些事物原來即已存在於目然界中,而為人類日後陸續所發現與認識。在命理學中,後驗概念尚可包括那些早已成為事實的一切過往際遇、命運和經驗。

④先驗概念——有些概念,本來並不存在於自然界中,乃是經由人類後天的努力,運用智能所改良或創製而來。例如所有的學術理論、一切的幾何圖形、數目公式、易經八卦、電影、電視、汽車、橋樑、武器.語言文字、衣服、宇宙飛船……等等。在命理學中,先驗概念倘可包括吾人在天賦本命以外,為了追求真善美聖之境界所作的一切努力及其成果。

⑤明確概念——吾人對某些事物的概念,有的甚為清楚,不會發生認識上的混淆。例如數目、線條、螺絲、眼鏡、稻米、丈夫、爸爸、孔子、國父等;又如命理上的十天干、十二地支、年、月、日、時、生、扶、克、泄、盜等,這些概念都非常清楚,所以稱之為明確概念。

⑥籠統概念——吾人對某些事物的概念,有的則較為含混,容易造成認識上的模糊。例如生命、引力、重力、動因、癌症、社會、國家、宇宙、價值、靈魂、鬼神等;又如命理上的陰陽、五行、六神、吉凶、禍福,否泰、得失等,這些概念都比較不明朗,所以稱之為籠統概念。科學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儘可能解析、澄清所有既存之概念,並設法創造正確合理的新概念。

五、概念的外延與內涵——

所謂概念的外延,是指能讓「某一概念」所涵蓋的一切相關事物。例如「私有財產」這個概念,其主要意義即「個人所能自由支配的物質」,故而此概念的外延便包括金錢、土地、房屋、傢具、器用、配偶、子女、有價證券等等;又如命理上的「正官」這個概念,其主要意義乃指「對個人具有適度規範力及約束性之事物」,故而此一概念的外延便包括法律、規章、責任、制度、長官、老闆、門鎖、女子之丈夫等等。

所謂概念的內涵,則是指「某一概念」本身所具備的各項主要特徵,例如「人」這個概念的內涵,是「有理性」的「動物」,以是可知,「有理性」與「動物」兩項性質,皆屬人的主要特徵,故亦為人的內涵。同理「西藥」這個概念的內涵,即「可以治病」的「化學品」,「正官」這個概念的內涵,即「與日主陰陽相見」而「克日主」的「五行」;「四柱」這個概念的內涵,即「由年月日時構成」而能夠「預測命運」的「干支八字」。

概念的外延與內涵恰成反比,外延愈大,內涵便愈小;反之,外廷意小,內涵便愈大。譬如以「正官」這個概念為例,如果我們僅將正官的內涵說成「與日主陰陽相見而克日主的五行」,那麼,其外延便包羅正官所含射的一切人象、地象、物象、心性等眾多對象;如果我們稍將正官的內涵擴大說成「與日主陰陽相見而克日主的五行,且具人象之意義」,那麼,其外延便縮小在長官、老闆、女子之丈夫等對象上;如果我們再將正官的內涵擴大說成「與日主陰陽相見而克日主的五行,且具人象中的配偶關係之意義」,那麼,其外延便又更形縮小,專指女子之丈夫了。

以上扼要為大家介紹了哲學概念之共識,目的無非在設法拉近彼此間認知上的差距,以期能在下面諸節課程里,易於溝通書中所欲傳達之訊息。從第二節開始,我們即將正式討論六神的各種含射徵象,為了方便行文起見,我特將內容歸納成「人際徵象」、「地象與物象」、「心性徵象」、三個範圍,並分三節逐次闡釋之。

※註:有關本節所論概念與邏輯之問題,詳參近賢閔明我所著「簡易哲學」近賢陳祖耀所著「理則學」以及近賢張春與和場圖全著之「心理學」等書。

第二節 六神的人際徵象

六種所含射之人象,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籠統人象」,一類為「明確人象」。

所謂籠統人象,就是指:不以當事者的性別作為與八字日主對比之依據,而乃以人類整體社會的共通階級層次為準,緣此規划出之人際關係。這類人象,通常適用於任何性別之命造。

所謂明確人象,財是指:依照當事者的性別對比於八字日主,並確實遵循陰陽克合生化原理,從而求出的親屬關係。此類人象俗稱「六親」,其適用對象須視命造本人之性別而定。

上述兩類人象,前者比鉸側重於人的性質與立場,後者比較側重於人的性別與親系;於實際論命時,二者之應用價值和使用頻率均高,可說各擅勝場,無分軒輊,這一點希望大家能予留意。

一、六神的籠統人象

一、五種社會人際型態——日主和其餘六神間,存在五種最基本的關係,即:(1)同我比我的「比劫」。(2)我生我扶的「食傷」。(3)我克我管的「財星」。《4》克我管我的「官殺」。(5)生我扶我的「印星」。如果將這五種基本關係套入社會人際層面,則可產生如下五大型態之人象,我們絕大多數的人,終其一生,經常須置身於此五大人際型態所彌蓋之立場中,幾乎無人能完全避免;此五大人際型態的構成情形,大致上是這樣的:

(1)同我比我的「此劫」型態!因為此一型態的特點乃在於「同我、比我」。故而倘從整體社會層面來看,凡是在某一時空情境中,有人「地位與我平行」或「年齡與我彷佛相近」或「輩份與我同等」或「條件與我相當」或「目標與我相近」,或[志趣與我相合],或在其它方面與我具有共相之性質和立場的人,都屬於「比劫」所含射之人象範圍。據此型態所演繹而出之人象,可為:兄弟、姊妹、朋友、同學、同事、同行、同業、同道;如將推論層面擴大,比劫甚至尚可含射同志、同族、同胞……等對象。

(2)我生我扶的「食傷」型態!因為此一型態的特點乃在於「我生、我扶」。故而倘從整體社會層面來看,凡是在某一時空情境中,有人「受我生養扶育」,或「受我支持幫助」或「受我眷顧教導」或「受我開懷袒護」或具有「我長他幼地位」,或具有「我施他受行為」或在其它方面與我之關係類似上述性質和立場的人,都屬於「食傷」所含射之人象範圍。據此型態所演繹而出之人象,可為:兒女、侄甥、晚輩、後進、學生、徒弟等;如將推論層面擴大,食傷甚至可含鰥寡、孤獨、老成、殘瘴……等對象。

(3)我克我管的「財星」型態!因為此一型態的特點乃在於「我克、我管」。故而倘從整體社會層面來看,凡是在某一時空情境中,有人「受我操縱支配」,或「受我欺凌壓迫」或「受我聘僱任用」或「受我管理教訓」或「受我規範約束」或「受我財物差遣」或在其它方面輿我之關係類似上述性質和立場的人,都屬於「財星」所含射之人象範圍。據此型態所演繹而出之人象,可為:男命的妻妾、男命的情人、員工、部屬、僕役等;如將推論層面擴大,財星甚至尚可含射臨時僱工、手下敗將、娼妓、奴隸……等等對象。

(4)克我管我的「官殺」型態!因為此一型態的特點乃在於「克我、管我」。故而倘從整體社會層面來看,凡是在某一時空情境中,有人「僱用我」、「差遣我」「鼓勵我」「規勸我」「刺激我」「支配我」「約束我」[壓迫我]「教訓我」或在其它方面與我之關係類似上述性質和立場的人,都屬於「宮殿」所含射之人象範圍。據此型態所演繹而出之人象,可為:女命的丈夫、女命的情人、執法官員、警察、上司、老闆、僱主等;如將推論層面擴大,官殺甚至尚可含射豪門仕紳、地方惡霸、軍公人員……等等對象。

(5)生我扶我的「印星」型態!因為此一型態的特點乃在於「生我、扶我」。故而倘從整體社會層面來看,凡是在某一時空情境中,有人「生育我」「教導我」「幫助我」「眷顧我」「開懷我氣「袒護我」或具有「他長我幼地位」或具有「他施我受行為」或在其它方面與我之關係類似上述性質和立場的人,都屬於「印星」所含射之人象範圍。據此型態所演繹而出之人象,可為:父母、叔伯、姑嬸、老師、長輩、教練等;如將推論層面擴大,印星甚至尚可含射神父牧師、宏法高僧、賢哲善士……等等對象。

二、籠統人象的性質分辨——通常,籠統人象均不予明確細究其所屬六神之性別,惟有時仍須從六神的性質方面稍事區別。

比肩和劫財,原則上雖然共俱「同我比我」之特點,可是兩者輿日主之間,一屬同類同氣,一屬同類異氣,它們的實質關係畢竟略有不同。這就是說,比肩與劫財二者、食神與傷官二者、正財與偏財二者、正官與七殺二者、正印與偏印二者,其間之性質多少是有一些差異的;了解此種差異,也能有功於我們進一步分辨籠統人象與日主間的對此性質。

十個六神當中,有些是具備共通性質的,像「比肩、傷官、偏財、七殺、正印.」這組六神,就比較趨於積極、活躍;而「劫財、食神、正財、正官、偏印」這組六神,則比較趨於消極、含蓄。又如:「比肩、食神、正財、正官、正印」這五正星,通常較趨於持穩、正規;而「劫財、傷官、偏財、七殺、偏印」這五偏星,則較趨於功利、偏執。因此,倘若我們必須將籠統人象硬予對比區分為二類,那麼,在所有籠統人象中,凡是其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多數傾向積極或活躍者,均可用「比肩、傷官、偏財、七殺、正印」來代表;凡是其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多數傾向消極或含蓄者,均可用「劫財、食神、正財、正官、偏印」來代表。同理,凡是其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多數傾向持穩或正規者,均可用「比肩、食神、正財、正官、正印」來代表;凡是其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多數傾向功利或偏執者,均可用「劫財、傷官、偏財、七殺,偏印」來代表。

試以[朋友]這個人象為例:我們可用「比肩」來代表那些在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呈現出較為積極或活躍或持穩或正規性質的朋友;另一方面,我們可用「劫財」來代表那些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呈現出較為消極或含蓄或功利、或偏執性強的朋友。

再以「上司」這個人象為例:我們可用「正官」來代表那些在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呈現出較為消極或含蓄或持穩或正規性質的上司.,另一方面,我們可用「七殺」來代表那些在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呈現出較為積極或活躍或功利或偏執性質的上司。

再以「員工」這個人象為例:我們可用「正財」來代表那些在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業、行業等各方面,呈現出較為消極或含蓄或持穩或正規性質的員工,另一方面,我們可用「偏財」來代表那些在心性、態度、興趣、理想、職務、行業等各方面,呈現出較為積極或括躍或功利或偏執性質的員工。

以上乃是以六神的共通性質為著眼點來區別籠統人象的性質,除此以外還有一種「陰陽對比」的看法,也常被用來分辨籠統人象,以下特分從比劫、食傷、財星、官殺、印星五類型態,簡單為大家介紹之。

(1)比劫人象的質分:由於比肩之對應於日主,乃屬陰陽一氣共類,反性互為彰顯;劫財之對應於日主,乃屬陰陽異氣共類,反性互為彰顯。是知,[比肩]可代表那些一常以近似之風格主見與我相處,或較能長期與我共相交流的兄弟、姊妹、朋友、同學、同事、同行、同業、同道等人。「劫財」則可代表那些常以不同之風格主見與我相處,或較易在緊要關頭與我對立爭執的兄弟、姊妹、朋友、同學、同事、同行、同業、同道等人。

(2)食傷人象的質分:由於食神之對應於日主,乃屬同性之泄,其泄力弱而持久或緩慢;傷官之對應於日主,乃屬異性之泄,其泄力強而短暫或快速。是知[食神」可代表那些言行較為含蓄,或態度較為乖順,或學習速度雖慢但卻較有耐力與恆心的兒女、侄甥、晚輩、後進、學生、徒弟等人。「傷官」則可代表那些言行較為急進,或態度較為桀騖,或學習速度雖快但卻較缺耐力與恆心的兒女、侄甥、晚輩、後進、學生、徒弟等人。

(3)財星人象的質分:由於正財之對應於日主,乃屬異性之盜,其盜力溫和留情而少變;偏財之對應於日主,乃屬同性之盜,其盜力激烈寡情而多變。是知[正財」可代表那些比較不勞我費心,或行事穩當中規,或乎時較容易與我溝遍的職員、部屬、僕役、僱工等人。「偏財」則可代表那些常須勞我費心,或行事勇魄難料,或平時較不易與我溝通的職員、部屬、僕役、僱工等人。

(4)官殺人象的質分:由於正官之對應於日主,乃屬異性之克,其克力溫和留情而少變;七殺之對應於日主,乃屬同性之克,其克力激烈寡情而多變。是知[正官」可代表那些對我較為放懷,或對我較為講理,或較不輕易對我苛責設限與施加重大壓力的官員、警察、上司、老闆等人。「七殺」則可代表那些對我較不放懷,或對我較不講理,或較容易對我動輒苛責設限與施加重大壓力的官員、警察、上司、老闆等人。

(5)印星人象的質分:由於正印之對應於日主,乃屬異性之生,其生力實質而盡心或較無條件;偏印之對應於日主,乃屬同性之生,其生力虛無不實質或常有條件。是知,「正印」可代表那些較能用心扶育我,或較有能力指導我,或在我需要時能夠無條件幫助我的父母、叔伯、姑嬸、師長、教練等人。「偏印」則可代表那些較少用心扶育我,或較無能力指導我,或在我需要時往往有條件地幫助我的父母、叔伯、姑嬸、師長、教練等人。

三、籠統人象之歸納成表:為方便大家查閱趕見,特再將六神所含射的籠統人象列表於下:

印星:父母、叔伯、姑嬸、老師、長輩、教練、神父、師父、牧師、高僧。

官殺:女命的丈夫、女命的情人、執法官員、警察、民司、老闆、僱主。

比劫:同事、同行、同業、同道、同志、同族、同胞。

食傷:兒女、侄甥、晚輩、後進、學生、徒弟、鰥寡、孤獨、老幼、殘障者。

財星:男命的妻妾、男命的情人、員工、部屬、僕役、僱工、娼妓、奴隸。

二、六神的明確人象

(一)明確人象的求取要訣――前面所介紹的籠統人象,可說是一種此較模糊而不明確之人象概念,雖然他們也都有實體物質的感覺屬性,但當我們談論他們時,通常不是針對他們的實質感覺屬性本身,而是指他們在我們個人的某段時空情境中,所顯現的類此意義和性質而言。比如,食傷所含射的「兒女」對男命而言,並非指在血統與親繫上,長久不變易其對應關係的「兒女」而是指在某一時空中,確曾受我生養或受我扶育或受我教導或受我幫助的人,而能夠與我構成這種關係者,既可以為兒、徒弟或其它晚輩等,他們與我之間的此等「生養、扶育、教導、幫助」之關係,往往不具[永久或長期]性質,例如:當兒女成家立業以後,我們逐漸終止其生養扶育之關係;學生結業以後,我們逐漸終止其教導幫助之關係。所以說,男命食傷所含射的兒女,並不是指我們一般人所謂的那種「具有永久血統親系」上的兒女,而是指某一時空具有「他受我生扶意義和性質」的類比兒女;同理,印星所含射的「父母」,乃是指某一時空具有「我受他生扶意義和性質」的類比父母;此等生扶的狀態,是有「時空性」的,而非長久不易的。

以下要跟各位介紹的,則是六神所含射的明確人象。由前所述反證可知,明確人象雖不必長期性或永久性存在著「付出或收受」的義務,但卻存在著長期性或永久性之對應關係,而這種對應關係,又多半與血統或親系有密切之牽連;畢例來說:我們「養育兒女之行為」常有時空性,惟我們與兒女間的「父子關係」或「母子關係」則恆久不變,前者我們即稱之為「籠統人象」,後者我們即稱之為「明確人象」。

明確人象的求取,必須以命造本人的「性別」對比於八字中的「日主」並嚴格遵循「陰陽生化」及「陰陽克合」的原理,始能圓滿達成,其基本要訣有五:(1)取五行中之任意一行為太極,然後以此太極代表全體人類。(2)將太極所化生的陰、陽兩於,分別代表人類中的女人和男人,陽干含射男人,陰乾含射女人。(3)女性屬陰可直接生育子嗣,故而不論男女人類,必以生我之陰乾為母親,而以能克合母親之陽干為父親。(4)男人屬陽,必以能與之克合之陰乾為配偶;女人屬陰,必以能與之克合之陽干為配偶。(5)根據前兩項「子由陰母所生」及「夫妻陰陽克合」之法則,可以無窮演繹出男命和女命的血親從量。

(二)男命六種含射之明確人象——假設我們任取五行中的「金」行來代表全體人類(倘改取其它五行亦無不可),則「金」必化生庚、辛二干(太極化生陰陽兩儀),其中庚干屬陽,可以含射男命,辛於屬陰,可以含射女命;如今欲求出男命之明確人象,僅須以「庚」干作為與其它十干對應之重心點即可,(請各位參見下圖所示)。

我們如將前述求取明確人象的基本五要訣,拿來套入下示之陰陽對應圖中加以演繹。即可得出以下各類男命明確人象:

(1)、既然「庚」金含射男人,於是由邏輯推證,只有代表女性的陰乾「己」上才有能力直接生育本體庚金,故知,己上正印必為男命之母親。

(2)、「甲」屬陽能克合「己」,己土正印既為母親,故知甲木偏財必為母親之配偶(即父親)。

(3)、「乙」屬陰能克合「庚」,庚金既為男命本體,故知乙木正財必為男命之配偶(即妻子)。

(4)、己土正印既母親既能生育本體的辰,也能生育客體的庚,故知庚金比肩亦可含射男命之兄弟。

(5)、己土正印母親既能生育陽性的庚,也能生育陰性的辛,故知辛金劫財必可含射男命之姊妹。

(6)、乙木正財既能克合本體的庚,也能克合客體的庚,故知乙木正財尚可含射兄弟之配偶(即兄嫂或弟媳)。

(7)、「丙」屬陽能克合「辛」,辛金劫財既為姊妹,故知丙火七殺必為姊妹之配偶(即姊夫或妹婿)。

(8)、乙木正財妻子能直接生育陽火丙和陰火丁,故知丙火七殺可代表男命之兒子,丁火正官可代表男命之女兒。

(9)、正財亦含射兄嫂或弟嫂,故知正財所生之七殺尚可代表兄弟之兒子,正財所生之正官尚可代表兄弟之女兒(即侄兒或侄女)。

(10)、「辛」屬陰能克合「丙」,丙火七殺既為兒子或侄兒,故知辛金劫財尚可含射兒子或侄兒之配偶(即兒媳或侄媳)。

(11)、「壬」屬陽能克合「丁」,丁火正官既為女兒或侄女,故知壬水食神必可含射女兒或侄女之配偶(即女婿或侄婿)。

(12)、己土正印既可代表母親,也可代表母親之姊妹《即姨媽》故知能與之克合的甲木偏財尚能含射姨媽之配偶(即姨丈)。

13)、甲木偏財既可代表父親,也可代表父親之兄弟(即叔伯),故知能與克合的己上正印尚能含射叔伯之配偶(即伯母或嬸母)。

(14)、乙木正財既可代表妻子,也可代表妻子之姊妹(即姨子),故知能輿乙克合的庚金比肩尚能含射姨子之配偶(即連襟)。

15)、「癸」屬陰能直接生育「甲」,甲木偏財既屬父親,故知癸水傷官必然含射祖母。

16)、「戊」屬陽能克合「癸氣癸水傷官既為祖母,故知戊土偏印必為祖母之配偶(即祖父)。

17)、癸水傷官祖母既能生育陽性的甲,也能生育陰性的乙,故知乙木正財尚可含射父親的姊妹(即姑媽)。

(18)、「庚」屬陽能克合「乙」,乙木正財既為姑媽,故知庚金比肩尚可含射姑媽的配偶(即姑丈)。

(19)、「癸」屬陰能直接生育「乙」,乙木正財既為妻子,故知癸水傷官尚可含射妻子的母親(即岳母)。

(20)、「戊」屬陽能克合「癸」,癸水傷官既為岳母,故知戊土偏印尚可含射岳母之配偶(即岳父)。

有關男命六神所含射的各類明確人象,大致有如前述,不過,以上所條陳的二十類人象,僅止於一般男命有可能較常應用得到的親屬,其餘則略而不提。當然,如果我們有耐心續予推演下去的話,還是可以求出許多的親屬關係,譬如: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孫子、曾孫、玄孫,以及外公、外婆、妻舅、外甥等等……以至於無窮遠親;惟以論命時,這些人際關係之應用機會殊少,故不一一加以演釋。

三、女命六神含射之明確人象——假設我們仍取五行中的「金」行來代表全體人類(倘改取其它五行亦可),則「金」必同樣化生庚、辛二干,其中庚干屬陽,可以含射男命,辛干屬陰、可以含射女命;如今欲求出女命之明確人象,僅須以「辛」干作為與其它十干對應之重心點即可,(請各位參見下圖所示)。

我們如將前述求取明確人象的基本四要訣,拿來套入左示之陰陽對應圖中加以演釋,即可得出以下各類女命明確人象:

(1)、既然「辛」金含射女人,於是由選輯推證,只有代表女性的陰乾[已」土才有能力直接生育本體辛金,故知,己土偏印必為女命之母親。

92)、[甲]屬陽能克合「己」,己土偏印既為母親,故知甲木正財必為母親之配偶(即父親)。

(3)、「丙」屬陽能克合「辛」,辛金既為女命本體,故知丙火正官必為女命之配偶(即丈夫)。

(4)、己土偏印母親既能生育本體的辛,也能生育客體的辛,故知辛金比肩亦可含射女命之姐妹。

(5)、己土偏印母親既能生育陰性的辛,也能生育陽性的庚,故知庚金劫財必可含射女命之兄弟。

(6)、丙火正官既能克合本體的辛,也能克合客體的辛,故知丙火正官尚可含射姊妹之配偶(即姊夫或妹婿)。

(7)、「乙」木屬陰能克合[庚],庚金劫財既為兄弟,故知乙木偏財必為兄弟之配偶(即兄嫂或弟媳)。

(8)、女命辛金本體能直接生育陽水壬和陰水癸,故知壬水傷官可代表女命之兒子,癸水食神可代表女命之女兒。

(9)、偏財既含射兄嫂或弟媳,故知偏財所生之正官尚可代表兄弟之兒子,偏財所生之七殺尚可代表兄弟之女兒(即侄兒或侄女)。

(10)、「丁」屬陰能克合「壬」,壬水傷官既為兒子,故知丁火七殺尚可含射兒子之配偶(即兒媳)。

(11)、「戊」屬陽能克合「癸」,癸水食神既為女兒,故知戊土正印尚可含射女兒之配偶(即女婿)。

(12)、己土偏印既可代表母親,也可代表母親之姊妹(即姨媽)。故知能與之克合的甲木正財尚能含射姨媽之配偶(即姨丈)。

(13)、甲木正財既可代表父親,也可代表父親之兄弟《即叔伯》,故知能與之克合的己土偏印尚能含射叔伯之配偶《即伯母或嬸母》。

(14)、丙火正官既可代表丈夫,也可代表丈夫之兄弟(即大伯與小叔),故知能與之克合的辛金比肩尚能含射大伯或小叔之配偶(即妯娌)。

15)、「癸」屬陰能直接生育「甲」,甲木正財既屬父親,故知癸水食神必然含射祖母。己土偏印母親既能生育陰性的辛,也能生育陽性的庚,故知庚金劫財必可含射女命之兄弟。

(16)、「戊」屬陽能克合「癸」,癸水食神既為祖母,故知戊土正印尚可含射祖母之配偶(即祖父)。

(17)、癸水食神祖母既能生育陽性的甲。也能生育陰性的乙,故知乙木偏財尚可含射父親的姊妹(即姑媽)。

(18)、「庚」屬陽能克合「乙」,乙木偏財既為姑媽,故知庚金劫財尚可含射姑媽的配偶(即姑丈)。

(19)、「乙」屬陰能直接生育「丙」,丙火正官既為丈夫,故知乙木偏財尚可含射丈夫的母親(即婆婆)。

(20)、「庚」屬陽能克合「乙」,乙木偏財既為婆婆,故知庚金劫財尚可含射婆婆之配偶(即公公)。

有關女命六神所含射的各類明確人象。大致有如前述。自古以來,中國婦女的地位即較不受人重視,在女子三從四德之戒律中,尚有「出嫁從夫」及「夫死從子」的片面俗約,這種現象也充分反應在命理學上,故而,千餘年來的命界,凡論女命,皆僅著重於「夫」「子」二星,其餘人際關係則每每加以忽視,久而久之,遂導致後學者但知女命「以正官為夫,以食傷為子」兩類人象,至於女命的其它人象,則多迷糊不清,甚至盲目含射,誠然令人頭疼。我為了徹底解決這個久宕未定的問題,特不揣淺陋,逐一將女命的明確人象演繹整理出來,希望能對大家所有幫助。

四、男女明確人象的歸納成表——基於方便查閱之由,茲分別把六神所含射的男命所要明確人象,以及女命所屬明確人象,綜列成表於下:

※男命六神所含射之明確人象

※女命六神所含射之明確人象

三、人際現象的實例演說

例一——

正財 辛卯 乙正印

庚偏財

比肩 丙申 壬七殺

戊食神

己傷官

日主 丙午 丁劫財

戊食神

食神 戊戌 丁劫財

辛正財

大運:3丁酉 13戊戌 23己亥 33庚子 43辛丑 53壬寅

本造女命,全局不見半點偏印母星,故知一生母緣淺薄。正財父星一在年干一在時支,悉遭化去,有而化無,是以難免早見丁憂父喪。

比肩姐妹星獨透月干,兄弟星分藏日時二支,雁行上有一姐下有二弟,日時午戍化火,劫財聯氣,故兩位兄弟甚為同志,長期合作共同發揚亡父遺留事業。

四柱雖缺正官夫星,實則正官長生於年支卯中,且夫官不遭刑衝剋破,所以夫妻相處尚稱有情,奈何丈夫經常因公出差遠地,終究聚少離多。

例二——

戊七殺

七殺 戊戌 辛正印

丁正財

乙傷官

正官 己未 己正官

丁正財

己傷官

日主 壬子 癸劫財

戊食神

劫財 癸卯 乙傷官

大運:3庚申 13辛酉 23壬戍 33癸亥 43甲子 53乙丑

本造男命,年月兩柱官殺透藏有力,本乃長子之命,倘不為長子,則恐刑克兄弟姊妹或刑克自身;此造上有二姊一兄,本人排行第四么位,兄姊當中無人殘天,故而本人自幼即罹患小兒麻痹症,不良於行。

四柱良須金印通關,半生多賴母愛護持。全局悉無偏財父星,益且年支早逢戍上偏財之庫,再遇未型,是以不幸早歲失枯,兄弟二人年紀猶輕,即共同攜手績父業,克紹箕襲;惟值一提者,以年遇三十,尚無姻緣。(註:此造即前造女命之么弟)。

例三——

戊傷官

正官 壬辰 乙偏印

癸七殺

七殺 癸卯 乙偏印

丁正財

癸七殺

日主 丁丑 辛偏財

己食神

乙偏印

正印 甲辰 戊傷官

癸七殺

大運:2甲辰 12乙巳 22丙午 32丁未 43戊申 53己酉

本造男命,原局官殺競透年月天干,且年月地支不見明顯比劫兄弟星,本屬長子之命事實卻列雁行第五,同時兄弟與本人均無身體刑破之象,因此,父親在世之日兄弟六人之事業無一獲大成,此外,此造以第五子之身份,長期獨力奉養父母,誠有「弟代兄位下居長位」之實,固也受年月官殺之隱動力。

四柱唯一偏財父星藏於日支丑上,當行丁未大運時,運支未土與原局丑土相衝,衝出丑中辛金偏財,此屬活性交感,故涉及偏財所含射之人或地或物或性等事象甚明,果然,於該運丁卯流年,歲運天於丁火克去因沖而動之辛金偏財。

例四——

甲劫財

正印 壬寅 丙傷官

戊正財

偏財 己酉 辛七殺

日主 乙卯 乙比肩

丁食神

正印 壬午 己偏財

大運:10庚戌 20辛亥 30壬子 40癸丑 50甲寅 60乙卯

本造男命,原局日柱與月柱天克地衝,活性交感至為激烈;大運辛亥,運干七殺與日主同性相剋,運支亥水分別與原局寅、卯相合,暗化比劫,是以,此運感應七殺星和比劫星甚然明顯;由於七殺可含射法律或治安人員,比劫可含射兄弟或朋友,所以,本造在辛亥運程中,極有可能受兄弟朋友拖累而涉及是非或官訟。

辛亥大運20歲辛酉流年,七殺星一方面由歲干克入本命。一方面由歲支沖入本命,某日和兄弟、朋友數人在外聚宴。同樂,竟至酒後亂性,輿另一夥青年發生衝突,卒告釀成命案;至21歲壬戌流年,天於水泛木漂。乙木元神已失自主能力,復逢地支戌來合卯,牽絆束縛比肩星,以是同行共伙之兄弟朋友,包括命造本人,多數被判重刑,鋃鐺入獄。

例五——

丙七殺

劫財 辛巳 庚比肩

戊偏印

辛劫財

偏印 戊戌 丁正官

戊偏印

辛劫財

日主 庚戌 丁正官

戊偏印

戊偏印

比肩庚辰 乙正財

癸傷官

本造女命,原局三重魁罡,個性堅強剛烈;夫星正官兩見於月、日雙戌,此謂「夫星夫宮疊並重現」。再逢時支辰土衝動夫宮,應防中、晚年婚姻有變。

月柱偏印母星本柱透藏得令,地支更遇兩戌一辰,母星母宮疊並重現之象甚明,故而本造乃庶出偏生。運行壬寅,運支寅木雙合原局戌土,寅中丙火殺星乘隙入命,益且運支刑出原局巳中丙火、殺星之交感至為活潑激烈,由於七殺可含射女命之情人,故而此運難免發生外遇。

壬寅大運43歲癸亥流年,歲支亥水衝出原局巳中丙火殺星合入本命年干辛金,遂於出國旅遊時,在坐機上偶遇外遇對象,隨後即涉及曖昧關係,歸國後仍時與該男子暗通款曲。其夫始終被蒙在鼓裡,此段外遇,倘延至48歲戊辰流年。兩辰衝動夫宮,既可能對婚姻構成甚大不利。

例六——

食神 丁酉 辛七殺

戊正財

正官 庚戌 辛七殺

丁食神

壬正印

日主 乙亥 甲劫財

己偏財

偏印 癸未 丁食神

乙比肩

大運:4辛亥 14壬子 24癸丑 34甲寅 44乙卯 54丙辰

本造女命,年干食神雖能剋制月上官星,惟屬惰性之克,且食神復受時干偏印活性遙抑,因此食神克官之力甚微,以是月上正官夫星與日主作合,其情尚稱真切,月柱乃代表一個人之青年階段(約18~~34歲左右),況其餘干支不見明顯正官夫星,故可知本造之姻緣最遲不超34歲。

壬子運(14~~24歲間),大運干支與原局之官星或夫宮,悉無活性交惑現象,婚期當不在此運中。癸丑運(24~~34歲間),運支恰為夫星歸庫之地,益且大運干支和原局官殺星紛呈活性交感(運中偏印引出命中官星,運支丑土,合酉、刑戌、沖未,皆感應出殺星),該運又屬青年期之最俊十年,故知其姻緣跡象甚明。

24歲庚申流年結識未來之丈夫,25歲辛酉流年,兩人情意纏綿,出雙入對;26歲壬戌流年,歲支戌土刑出運支丑庫中之夫星(正官庚金入庫於醜)合人本命日主,遂於大年初三締結秦晉之好。婚後半載即得一女,此女因於25歲辛酉年所孕,流年干支皆與本命元神同一性別,屬同性相彰之交感,故為女胎;一年二喜,可謂福祥。惟以丑運結婚,衝動時支未中己土偏財婆婆星,復刑動月支戌上長輩宮,故恐於婚後和婆婆緣份疏淡,易生誤會。

原局年、月兩柱不見比劫兄弟姊妹星,復有透藏得力之官殺佔據年月兩柱以抑制此劫之早現,故而本造排行是長女,日、時兩柱分藏比、劫,有合而無破,其下尚得二弟二妹。

例七——

戊正印

傷官 壬辰 乙偏財

癸食神

戊正印

正財 甲辰 乙偏財

癸食神

壬傷官

日主 辛亥 甲正財

甲正財

劫財 庚寅 丙正官

戊正印

大運:1乙巳 11丙午 21丁未 31戊申 41己酉 51庚戌

本造男命,原局正印母星與偏財父星雙雙並藏兩辰,且辰又恰屬二者冠帶之地,不遇刑衝破害,故知父母皆壽,其中正印母星尚迤邐長生於時柱後期之階段,當知母壽較父壽更永。

丁未大運,運干七殺與原局天干之傷官、正財、日主三者產生活性交感,運支未土乃正財之庫,並與原局地支兩辰一亥產生活性交感,所以,該運十年中,一些較為突顯的事件,大多和七殺、傷官、正財、比肩、正印、偏財、食神、偏印等六神所含射之人、地、物、性有關;其事件演發概況如下。(1)21~24歲服兵役(官殺或比劫事征)。(2)24歲乙卯年結婚成家(正財事征)。(3)24歲和27歲分別得子得女(官殺事征)。(4)26歲丁巳年受詐欺集團所騙而破財(七殺、比肩、財星並聯事征)。(5)28歲己未年再因購屋而受建商惡意騙去巨款(七殺、比肩、財星並聯事征)。(6)28歲己來年尚有喪父之痛(偏財事征)。(7)29歲庚申年因經商受朋友所害而大破財利,幾至一蹶不振(比肩、財星並聯事征)。(8)29歲庚申年棄商而從事教學工作(傷官事征)。(9)30歲辛酉年因財務而引致官訟是非(財星、官殺並聯事征)。(10)30歲辛酉年尚客串從事文化出版工作(食神事征)。(11)30歲辛酉年尚積極修建品格、信譽與名望(偏印事征)。

以上所列各件突顯事征當中,與人象有較密切關聯者,計:結婚、得子、得女、父喪、教授學生等件,茲再就人象方面予以扼要補述之:23歲甲寅年,正財妻星透藏且事入本命妻宮,故而巧識其未來之妻子。24歲乙卯年,天干乙庚合,地支寅卯辰會方,感應財星至劇,遂奉父母之命完婚。25歲丙辰年得子,此子乃24歲乙卯年所孕,流年干支皆與原命日主同性,故育成男胎之或然率較大。27歲戊午年得女,此女乃26歲丁巳年所孕,歲支巳火與原命局亥水活性交感,衝出巳中正官丙火女兒星,合入本命日主,故而育成女胎之或然率較大。28歲己未年,偏印透藏,刑動原局兩辰中的正印與偏財,而印星乃含射籠統人象中之父母,偏財含射明確人象中這父親,故此該年有喪父之痛。29歲庚申年,壬水傷官長生於申,歲中申金復與原局中兩辰相合、與亥水相穿、與寅木相衝,均呈活性交感,申中所長生之傷官,對本命造成激蕩,故而導致本命憤而改行教學。

例八——

庚劫財

正官 丙申 壬傷官

戊正印

丁七殺

正財 甲午 己偏印

日主 辛酉 辛比肩

丁酉 七殺 辛比肩

大運:7癸巳 17壬辰 27辛卯 37庚寅 47己丑 57戊子

本造女命。壬辰運19歲甲寅流年,於參加大學母校所舉辦的寒假冬令營期間,結識了同校另一科系的男學長,而該位男學長即為其七年後之婚姻對象。今查19歲流年地支寅木與原局年支申金相衝,衝出寅中丙火官星來合日主辛金,遂緣此而認識了一位可能成為其日後丈夫之異性,且由於因沖而起,故主在出外活動中相遇。

21歲丙辰流年,與日柱天地鴛鴦合,二人幾欲結離,後來因故而將婚事延緩。26歲辛酉流年,歲干之辛金彰顯日主辛金之決斷力,助合原局年干之丙火官星,歲支酉金也來刺激夫宮之酉金,姻緣天就,終於結婚成家;辛酉流年,歲支非旦感應到夫宮,同時尚感應到時支子息宮,故而因此受胎懷孕,由於流年干支和原局日主、時支同性相彰顯,設若於該年受孕。當以同屬本人性別的女胎成份居大。

辛卯大運27歲壬戌流年,歲干傷官子息星,合入原局子息柱中,歲支戍土復穿引時支子息宮,雖然一度驚動胎氣,幸喜終於順利產下一女嬰。28歲癸亥流年,農曆二月下旬再度受孕,因為此年歲支亥中所藏壬水傷官恰屬子息星,且與日主異性,故而該年之受孕、應以男胎之或然率為最高,果然,於同年農曆十二月上旬,平安地產下一男嬰。29歲甲子流年,歲支食神子息星與原局年月地支申、午發生活性交感,涉及子息事征之跡象甚明,故而三度受孕,由於歲支食神人元與日主同性,復與原命交感至深,是以此年之受孕,亦應以女胎之成份居大,果然,本造於陽歲乙丑流年,欣獲次女,且此女出生當時,其父近陪身側。

註:前述例說中多次提到受胎性別之預測法,通常均以要命八字為主要依據。惟設若夫妻二人之命造,其日主恰分屬陰、陽異性(如夫命日主為乙,妻命日主為戊;或如夫命日主為丙,妻命日主為辛……等)者,則不分夫、妻皆可適用。此外,對於夫妻二人命造中之日主均屬同性者,一般雖以妻命之八字為準,然亦有以命中子息星氣勢較強的該配偶之八字為準者。

第三節 六神的地象和物象

一、六神所含的地象——本教材開宗明義第一章即以介紹過天干、地支所象徵的方位屬性,不過那是以五行為主而劃分的地理方位,跟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文旨稍有不同。

命學上,涉及地理方位之判斷技巧大致有三:(1)以五行為主。(2)以六神為主。(3)以四柱結構為主。這三種技巧,均各有其長處與短處,請見下列比較:

(1)以五行為主的技巧:可顯示地球空間的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中央、原處等地理方位,但卻無法表達生人主體的前、後、左、右、上、下、高、低、內、外、遠、近、平行、斜向等地理方位。

(2)以六神為主的技巧:可顯示生人主體的前、後、上、下、高、低、內、外、遠、近、平行、斜向、中央等地理方位,但卻無法麥達地球空間的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原處等地理方位。

(3)以四柱結構為主的技巧:可顯示主體附近的前、後、上、下、左、右、內、外、遠,近等地方位,但卻無法表達整體空間的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高、低、平行、斜向、中央、原處等地理方位。

有關利用五行與四柱結構以判斷地理方位的技巧,後面高級課程還會陸續跟大家談到,這裡暫不論述,僅就六神之含射範圍為文探討。

由前比較得知,六神所可能顯示之地象有「前、後、上、下、高、低、內、外、遠、近、平行、斜向、中央」等十三項;本來,六神應該尚可表達「左、右」兩項方位,然事實上六神所含射的左、右方位,乃一甚難澄清之理念,因其涉及過度主觀的意識型態問題,是以不易合理確認。緣此之故,我雖於文中提出易學河圖數陣勉為闡釋,惟其主要目的,乃在激發同學們之思路,至於它的實用性,則尚有待商榷,這點希望大家能夠留意。

六神不但具有「方位感」,同時還具有一種模擬性質的「地位感」,這種地位感,我們一般都稱之為「地方」或「地區」。譬如:「學校」和「補習班」乃是行使教育功能的地方,「警察局」和「法院」乃是維持社會治安的地方,「戶政機關」和「地政機關」乃是提供人民服務的地方;又如:雲集較多商店的地方叫做「商業區」,雲集較多任務工廠叫「工業區」,文化氣息比較濃厚的地方叫做「文化區」…….等等。以下特根據六神的重要涵義,逐一介紹其類比地象:

(1)官殺的類比地象——官殺最主要的涵義不外『規範質』 、『約束性質』、『強制性質』 、『壓迫性質』 、『武力性質』及『同位性質』等。所以,凡是能對大多數人行使或發揮上述涵義性質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官殺來表示,據此原則所演繹出來的常見地象有:司法機關、警察機關、軍營團部、黑道地盤、監獄、海關、空中、陸地、樓上、屋頂、山嶽……等等場所。而其中正官代表的位階為後方、上方、最高處以及內部;『七殺』所代表的位階為後方、上方、最高處以及外部。

(2)印星的類比地象——印星最主要的涵義不外『幫助性質』 、『服務性質』、『慈善性質』、『公益性質』、『補給性質』及『輸入性質』等,所以,凡是能對大多數人行使或發揮上述涵義性質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印星來表示;據此原則所演繹出來的常見地象有各級行政機關、慈善機構、寺廟、教堂、廚房、餐廳、食品行、麵包店、農地、入口處……等等場所。而其中『正印』所代表的位階則為後方、上方、次高處以及外部;『偏印』所代表的位階為後方、上方、次高處以及內部。

(3)比劫的類比地象——比劫最主要的涵義不外『同類性質』 、『中心性質』 、『交會性質』 、『平位性質』 、『勞動性質』 、『工作性質』等,所以,凡是能對大多數人行使或發揮上述涵義性質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比劫來表示,據此原則所演繹出來的常見地象有工業區、工廠、辦公室、工地、社團中心、十字路口、圓環、車站、機場、平台、起居室……等等場所。而其中『比肩』代表的位階則為中心、中間、平地以及外部,『劫財』所代表的位階為中心、中間、平地以及內部

(4)食傷的類比地象——食傷最主要的涵義不外『教授性質』 、『指導性質』 、『人化性質』 、『藝術性質』 、『表演性質』及『輸放性質』等。所以,凡是能對大多數人行使或發揮上述涵義性質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食傷來表示據此原則所演繹出來的常見地象有教育機關、學校、補習班、訓練所、運動場、報社、出版社、書局、藝廊、歌廳、電視台、廁所、出口處……等等場所。而其中『食神』所代表的位階則為前方、下方、次低處以及內部;『傷官』所代表的位階為前方、下方、次低處以及外部。

(5)財星的類比地象——財星最主要的涵義不外『酬償性質』 、『財利性質』 、『交易性質』 、『器用性質』 、『物慾性質』及『低位性質』等。所以,凡是能對大多數人行使或發揮上述涵義性質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財星來表示,據此原則所演繹出來的常見地象有商業區、商店、市場、百貨公司、金融機構、房地產公司、舞廳、酒家、餐館、地下室、山谷……等等場所,其中『正財』所代表的位階則為前方、下方、最低處以及內部;『偏財』所代表的位階為:前方、下方、最低處以及外部。

三、地象與物象的實例演說——有關六神所含射的地象與物象,己詳為介紹如上,這些一概念、對於我們判斷命運事征方面,有很大的幫助,希望大家能夠多加領會熟習;茲再針對六神的地象與物象,舉出數例予以重點演說:

例一

正財 丁酉 辛 正印

己 正官

正財 丁未 丁 正財

乙 傷官

甲 食神

日主 壬寅 丙 偏財

戊 七殺

戊 七殺

食神 甲辰 乙 傷官

癸 劫財

大運:4戊申 14己酉 24 庚戌 34辛亥 44壬子 54癸丑

本造女命,原局代表「前方」的食傷、財星,五行屬木火;代表「後方」的官殺、印星,五行屬土金。所以本造一生較為重要的居處環境,其前方常存在木、火之特徵,其後方則常存在土、金之特徵。事實上,本造童年之祖居即坐西朝東,而且宅前面對著數樓高大之竹林,宅後則是一片靂谷用之空地。

迨至少年時期,祖輩又在老屋對面竹林之地點上,另建新宅,此宅乃坐東朝西,與舊厝相對,而所對之舊厝,實日據時代竹造之房舍;此外,新宅的後方,恰亦為別戶農親之大穀場。

其後出嫁于歸,夫家宅第屬於三合院式,屋向竟亦坐西朝東。夫家附近則悉為農田與空地。婚後隨夫外出他鄉創業,曾播遷多次,而每遇有居住較久的房宅,其前方必常見與木、火屬性相關之徵象,其後方常見與土、金屬性相關之徵象。(註:討論方位問題往往須配合五行屬性與四柱結構,詳情容留高級課程再進一步之例證)

己酉大運22歲戊午年,正財合入本命夫宮及月支寅、未之中,與夫星、夫宮同時交感,並且暗化財星,故而夫妻二人合訂大廈套房數間。與建年余,至25歲庚申流年,歲干與原局食神活性交感,歲支與原局日支相衝。此年事涉食神、偏財、七殺、偏印、比肩,遂發生建商捲款潛逃。惡意毀約之詐欺事故,損失不謂不重。

30歲丙寅流年,與大運產生活性交感,導出財星之事象,故而該年以其本人名義購買一部豪華轎車;尤有甚者,原局財星屬火,丙寅流年火行亦透藏得力,購車時聞復在夏季火行當旺之令,於是,當轎車讓其自由挑選顏色時.此造毫不猶豫即指定紅色車系。

例二——

癸 食神

比肩 辛丑 己 偏印

辛 比肩

正印 戊戌 戊 正印

辛 比肩

丁 七殺

日主 辛巳 丙 正官

庚 劫財

戊 正印

傷官 壬辰 戊 正印

乙 偏財

癸 食神

大運 3丁酉 13丙申 23 乙未 33甲午 43癸巳 53壬辰

本造男命,原局月柱與時柱天克地衝,年柱辛丑所透藏的日主外廷氣息,遂遭窒塞而無法順利接續至日柱或安全抵達至時柱;像這樣的情形,我們便稱時柱有將比肩阻絕於月柱之外而使元神氣息斷續之作用,類此作用常可視之為一種凶厄隱伏之兆。

23歲癸亥流年正行交脫運程,大運丙申上下纏合日柱辛巳,大運乙未復與年柱辛丑天克地衝,四柱分崩析離,元神嚴重逸散,於是便在該年發生嚴重車禍,經送醫開刀急救後,不幸競成植物人,亦云世間慘事。車禍之所以發生,乃因本造快速行車當時,突自右前方之叉路中冒出一部黑色轎車,以致追撞引禍;而觀癸亥流年,太歲之干支六神「食神、傷官、正財」與原局時柱之干支六神「傷官、偏財、食神」,皆含射前方或右方之地象,且其中的食傷亦代表知能,財星亦代表車輛,水行亦代表黑色,故而難免因車禍而喪失知能;造化之弄人,無巧於此。

例三——

正印 辛巳 丙 偏財

庚 偏印

戊 七殺

偏印 庚寅 甲 食神

丙 偏財

己 正官

日主 壬辰 戊 七殺

乙 傷官

癸 劫財

七殺 戊申 庚 偏印

壬 比肩

戊 七殺

大運 4己丑 14戊子 24丁亥 34丙戌 44乙酉 55甲申

本造男命,乃國內某黨政顯要之妻弟(即小舅子)

丙戌大運40歲庚申流年,遠行美國,借住於其外甥(即前提該顯要之子)的閑置別墅中,某日自外返回別墅時,遭旅美台灣獨立聯盟份子預設於大門內之彈藥炸死;據聞此一事件純系誤殺,歹徒之對象實非此造本人。

今觀丙戍大運,與原局日柱天克地衝,交感至劇,且該段運程又屬火上燥烈之時空(丙屬烈火,戌屬燥土),庚申流年一方面衝出原局寅中丙火,一方面再刑出原局巳中丙火,火星四射,終不免遭逢火厄,亦云慘矣!複查流年庚申所屬之印星含射建築物之入口處,而相衝之「辰、戌」所屬七殺本氣也含射暴徒或暴力因素,自然蘊釀出類似以上之情境與事件。

例四——

七殺 辛丑 己 偏財

癸 偏印

辛 七殺

食神 丁酉 庚 正官

辛 七殺

日主 乙丑 己 偏財

癸 偏印

辛 七殺

傷官 丙子 癸 偏印

大運 4戊戌 14己亥 24庚子 34辛丑 44壬寅 54癸卯

本造女命,原局代表前方之食傷、財,五行屬火土,代表後方之官殺、印,五行屬金水,故其一生較為重要或較為重要或較為長期之居處環境,前方常見與火、土屬性有關之徵象,後方則常見與金、水屬性有關之徵象;此外,由於日主乙木元神虛浮天干,命中七殺透藏得令,也將影響本人潛意識,於可能范國內,每選擇地勢較高之處所居住或作息。

事實上,此造童年乃生長於彰化郊區,老家對面不遠處即為學校之操場,且門前左斜方及右斜方均各有一根電殘桿;宅後則有一家汽車板金修理廠,該修理廠後方約五十公尺處尚有一條排水圳。目前(25歲當時),本造因職業關係,賃居台北某大廈公寓四樓,而該大廈斜對面恰有一家金融機構及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大廈後方的鄰街則有一家派出所及某區之戶政事務所。

再觀原局,財殺兩強,一得令一得勢,時支偏印亦獨旺於一隅,由於財星可含射車輛等供人享用之交通工具,官殺可含射警衛性質或管理性質之職務,印星可含射安全、舒適、服務等之特點,故而本造自專科學校畢業以後,便長期任職於鐵路局,在高級列車上從事服務旅客兼播音之工作。

例五——

比肩 庚寅 甲 偏財

丙 七殺

戊 偏印

傷官 癸未 已 正印

丁 正官

乙 正財

日主 庚午 丁 正官

己 正印

正印 己卯 乙 正財

大運 3甲申 13乙酉 23丙戍 33丁亥 43戊子 53己丑

本造男命,於丁亥大運中的37歲丙寅流年,歲干丙火七殺與原局天干兩庚一己同時構成活性交感,歲支寅木亦與大運、原局之亥、午同時構成活性交感,此年必較多突顯事象當可預知。

今試舉出丙寅一年中所發生的幾件要事:甲午月,購買一台冷氣機,此乃因原局庚金衝出流月天干之甲木合入時干己土,甲屬財星,故與交易行為有關,然而所買該台冷氣機,使用不到一月即數度故障,幾至與店家引起糾紛,此又因流年與流月皆涉及[木生火]之形態,火再去可日主庚金,庚金又去可流月天干甲木,原局月干癸水又回克歲、運天干之內丁火,原局時干偏印又反克癸水傷官,如是形成連環相剋,難免引致交易不順,類此現象當延續至丁酉八月份以後,火神氣息明顯收欽之時為止。

是故,乙未月再行購買一部中古轎車,亦常發生毛病,與車商鬧得甚不愉快;丙申月,與駕車外出洽事時,連續兩次因交通達規事件而遭警察取締罰款,此乃由於丙申月殺星出頭克入原命雙庚,地支申金又來沖寅,損及寅中財星,而七殺可含射警察,財星可含射汽車和金錢,庚金比肩可含射本身,所以難免因自己之疏忽而違規破財。

丁酉八月,攜眷駕車旅遊,不幸於十字路口遭側方來車撞及,非但車輛受損,家人亦負傷,大破財利,嗣後尚因該次車禍而引生官訟,至感無趣,這是因為丁酉月官星出頭,輿原局傷官活性交感,而該年時空復落於丁亥運程內,運干正官發出電磁波催激「傷官沖官」之事象。

至己亥十月,際遇始漸歸平靜;流月天干己土衝出原局月干癸水傷宮,由於商業上之需要而寄出數封國外信函,此即傷官所含射之文書徵象,惟因接下之庚子、辛丑兩月,皆不見甲木或乙木引回傷官,也未遇戊土招回傷宮,故該年終難期望獲得國外回晉。

例六——

傷官 丙辰 戊 正財

乙 比肩

癸 偏印

正印 壬辰 戊 正財

乙 比肩

癸 偏印

日主 乙卯 乙 比肩

傷官 丙戌 戊 正財

辛 七殺

丁 食神

大運 l癸己 11甲午 21乙未 31丙申 41丁酉 51戊戍

本造男命,11歲丙寅流年,丙火傷官透藏,而傷官可含射教育用品;該年庚子月,庚金正官可含射鑰匙、容器等物。由於流年丙火傷官克制流月庚金正官,所以本造上學用的書包,便於庚子月發生鎖扣損壞之情形,而鎖扣損壞後之書包,仍繼續使用至翌年(丁卯年)之癸卯月,始由其母予以修理復原,考其原因,實乃癸卯月之癸水偏印反制丁卯年之丁火食神,使當初造成靈壞鎖事故之主角——「火星」,得遭有效之偃息,其氣遂止

例七——

七殺 己丑 己 七殺

癸 比肩

辛 偏印

正財 丙子 壬 劫財

癸 比肩

日主 癸未 己 殺七

丁 偏財

乙 食神

比肩 癸亥 壬 劫財

甲 傷官

大運 5乙亥 15甲戌 25癸酉 35壬申 45辛未 55庚午

本造男命,37歲歷歷十二月(因已過多至,故流年需以翌年丙寅論之),平時均停放於自家店面前的馬路邊之韓國寶馬牌轎車,竟然遭小偷竊走,嗣後始終未能尋回。考其原故,實乃因流年丙寡,財星透藏,而財星可含射轎車;大運壬申,劫財透藏,而劫財可含射宵小;今流年丙寅遭大運天克地衝,衝去火神財星,故難免發生轎車失竊之懊惱事件。再觀原局天干輿地支,均不見強而有力的辛金以合住丙火。由此遂知其所失竊之轎車。終難尋回。

第四節 六神的心性徵象

宇宙中最神奇而又最令人不解的,大概要算是人的心性了,自古以來,即有許多先賢聖哲不斷嘗試著剖析人類心性的問題,然而卻都一直未能獲致令人滿意之結果。

在近代心理學尚未充分發達以前,古賢研究人的心性,大體均從簡易二分法著手,也就是把人的精神本質硬性區分為「善」、「惡」兩端來加以討論,其中較具代表性的學說約有如下五派:

(一)孟子的人性本善論——此派學說認為人的心性乃是先天本善的,在人類的天賦中,存在著一股絕對超善的傾向;所以孟子說過這樣一句名言:「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又說:「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懼側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側隱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側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孟子由此而肯定人性本善之論點。

(二)荀子的人性本惡論——此派學說認為人的心性乃是先天本惡的,人類必須經由後天不斷的努力。才能逐漸顯出善性;所以荀子說:「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又說:「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儀然後治」,又說:「君子之與小人,其性一也。今將以禮儀積偽為人之性邪?然則有曷貴堯禹,曷貴君子矣哉!凡所貴堯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偽,偽起而生禮儀」,荀子由此而肯定人性本惡之論點。

(三)告子的性無所謂善惡論——此派學說認為人的心性實在無所謂善與不善,它就好像柳樹一樣,水源在哪裡,它就往那裡生長;所以告子說:「性猶杷柳,義猶柯卷,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杷柳為柯卷」又說:「性猶湍水也,決壟呆方則束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氣告子由此肯定人性無所善惡之論點。

(四)揚雄的善惡共存論——此派學說認為人的心性乃是善惡相混而共存的,凡人有心修善。則久而必成其善,凡人有心修惡,則久而必成其惡;所以揚雄說:「人之性也善惡混,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其惡則為惡人」,揚雄由此肯定人性既有善根亦有惡根之論點。

(五)王充的人性三品論——此派學說綜合了孟子、苟子及揚雄這三家之見解,認為人可分為三品,上品之人其性本善。中品之人其性善惡相兼,下品之人其性本惡;所以王充說:「實者,人性有善有惡,猶人才有高有下也::余固以孟軻盲人性善者,中人以上者也;苟卿盲人性惡者。中人以下者也;揚雄言人性善惡混者.中人也」,王充由此肯定人性分為偏善、中庸、偏惡三品流之論點。

看完以上所提各家論說,我們當知歷來諸賢對於人性之觀點是多麼地不一致了。事實上,人類的心性確受許多因素所影響。而其發展表現方式更是令人難以想像之複雜;據近代心理學家研究的結果,人性之發展,必與遺傳、生理、家庭、種族、社會、文化等因素有著極為密切之關係.且其表現於外者,也非僅止於喜、怒、哀、懼、愛、惡、欲而已。諸如這些,委實不是以簡單的「善」、「惡」二分法則就能有效度量的。所以.近代學者,遂不得不將心理學的門類,依各種不同層面細分為:生理心理學、比較心理學、差異心理學、發展心理畢、動機心理學、學習心理學、心理計量學、知覺心理學、人格心理學、變態心理學、社會心理學以及應用用心理學等十餘類專門科目,予以個別之探索研究,可見有開心性之間題,誠非單純。

本講義因格於主題和篇幅。無法有系統地從現代科學的角度詳為剖析心性之間題,僅能就純粹命理哲學的立場來加以探討,不過。以命理學的方式研究人的心性t有時往往反較其它學術方法貼切而實際。

一、六神含射之單一心性

(一)人類的五大天性——不分任何種族、國籍與膚色,只要是人類,便具有下述五種天賦之基本心性(以下簡稱天性或本性),其間的差異不在於此等天性之有無,而在於此等天性發展之模式與程度。這五種天賦心性即:(1)追求獨立人格及合群團居之性。(2)追求廣泛知識及生存技能之性。(3)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質享用之性。(4)追求自我超越及強勢地位之性。(5)追求社會倫理及公共道德之性。

人類具有如上五種基本天性,乃是早經公認的事實,而且這五種天性,似乎有隨著人類身心之成熟度而逐漸累進發展的現象。絕大多數的人,在童年至少年此一階段中,他的第一種天性表現得最為凸顯強烈,而其餘四種天性則呈適度發展,所以我們稱此階段為「幼年成長期」;在幼年至青年此一階段中,第二種天性表現得最為凸顯強烈,而其餘四種天性則呈適度發展,所以我們稱此階段為「少年學習期」,在少年至中年此一階段中,第三種天性表現得最為凸顯強烈。而其餘四種天性則星適度發展,所以我們稱此階段為「青年立業期」,在青年至晚年此一階段中。第四種天性表現得最為凸顯強烈。而其餘四種天性則星適度發展,所以我們稱此階段為「中年立功期」,在中年至老年此一階段中,第五種天性表現得最為凸顯強烈,而其餘四種天性則適度發展,所以我們稱此階段為「晚年立德期」很巧的是。前述的人類五大天性,恰可用命理上的六神來加以套入演繹:

1、比劫﹏﹏可以代表人類追求獨立人格及合群團居之性。

2、食傷﹏﹏可以代表人類追求廣泛知識及生存技能之性。

3、財星﹏﹏可以代表人類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質享用之性。

4、官殺﹏﹏可以代表人類追求啟我超越及強勢地位之性。

5、印星﹏﹏可以代表人類追求社會倫理及公共道德之性。

每一個正常之人,或多或少均有以上所述五種先天心性,然而這些心性是否得能獲致實質之發展,則又需賴後天氣運之有效配合才行;凡人都有渴求大量財富與高超地位的天生本性,但卻未必人人皆能充分達成這個心愿,由此可知,人的性情和其內在「意識型態」有密切關係,惟與其外在「成就高低」並無直接而顯著之關係。

倘後天運程配合不當。那麼,縱使八字原局中「比劫」氣勢甚旺者,亦未必真有超乎常人的自立能力和良好的群眾基礎;不過,這種人的潛意識裡,大多隱伏著較為強烈的獨立性以及接觸群眾的渴望。

倘後天運程配合不當,那麼,縱使八字原局中「食傷」氣勢甚旺者,亦未必真有令人側目的學習能力和豐富的知識才藝;不過,這種人的潛意識裡,大多隱伏著較為強烈的表現欲以及追求知能的渴望。

倘後天運程配合不當。那麼,縱使八爭原局中「財星」氣勢甚旺者,亦未必真有異常優秀的理財能力和盈裕的金錢財富;不過,這種人的潛意識裡,大多隱伏著較為強烈的物質觀以及擁有財富的渴望。

倘後天運程配合不當,那麼,縱使八字原局中「官殺」氣勢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冠絕群倫的領導能力和高超的社會地位;不過,這種人的潛意識裡,大多隱伏著較為強烈的責任感以及服膺原則的渴望。

倘後天運程配合不當。那麼,縱使八字原局中「印星」氣勢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堅毅不輟的修持能力和出名的德善行為;不過,這種人的潛意識裡,大多隱伏著較為強烈的同情心以及冀圓和平的渴望。

(二)六神的單一心性——所謂六神的單義心性,就是指各組六神與日主之間的單純對應關係而言,而由此類單純對應關係所呈現之心性,又須視各組六神氣勢之強弱來決定其得當與不得當之程度,以下逐一說明之:

1、比劫的單一心性——由於主觀因素與客觀因素之差別,比劫與日主間的對應關係大致可分為兩個方面:①它和日主處於平行、平等、對流、對立以及公平競爭之地位。②它能將日主之氣勢有效地強化、增益、延伸、彰顯以及鞏固。根據這兩種關係,我們可知,當一個人的八字中遇見不弱之比劫時,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項心性中之一項甚或多項:

(1)對等觀念很濃厚,不管於己或於人,總認為某一方付出有多少,另一方應相對的作多少之付出。

(2)競業心很強,常尋找適當的人或事物為假想之競爭對象或克服標的。

(3)自主意識較為鮮明,多數時間偏信自己的見解與能力,不容易受他人之影響或左右。

(4)自尊心比一般人強烈,較無法容忍他人任意之規諫、批評、恥笑、差辱與攻汗。

但是,設若比劫的氣勢過度強旺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苛薄寡情』的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妒忌好強』的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泥頑固執』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孤高冷僻』之習性。

反之,設若比劫的氣勢過度衰頹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不知節制』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散漫小心』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游移不定』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自尤自卑』之習性。

2、食傷的單一心性——由於主、客觀因素之差別,食傷與日主的對應關係也分兩方面:①對日主元神而言,它乃受日元所生之物,亦即食傷能泄化日主。②對比劫而言,它乃受比劫所生之物,亦即食傷能泄化比劫。根據這兩種關係,我們可知,當一個人的八字中遇見不弱之食傷時,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項心性中之一項甚或多項:

(1)感性較一般人強烈,容易對本身有興趣之事物融入特殊情感。

(2)思路比一般人寬廣或深邃,往往能想人所不曾想者,言人所不敢言者。

(3)表現欲較高,每想將自身的獨到知識或技能充分顯揚於外,公之大眾。

(4)誘發性甚佳,常能輕易導引自己或他人進入某些預期之境況中。

但是設若食傷的氣勢過度強旺的話,則上述第l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感情用事』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空幻浮誇』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演變成『狂傲任性』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嬌柔惑眾』之習性。

反之,設若食傷的氣勢過度衰頹的話,則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冷漠寡情』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現實自閉』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鄉愿愚味』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呆板無趣』之習性。

3、財星的單一心性——由於主、客觀因素之差別,財星與日主間的對應關係也分兩方面。對日主元神而言,它乃受日元所克之物,亦即財星能盜損日主。對比劫而言,它乃受比劫所克之物,亦即財星能盜損比劫。根據這兩種關係,我們可知,當一個人的八字中遇見不弱之財星時,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項心性中之一項甚或多項:

(1)支配欲心很強,每每設法運用他人它事或它物以助自己達到預期目的。

(2)佔有慾很強,對於本身所感興趣之事物,每有鍥而不捨的追求動力。

(3)物質觀念濃,常以有形之金錢價值作為衡量周圍人事物之標準。

(4)酬賞意識鮮明,喜歡以實質利益作為本身行事之前提或承允他人效勞之代價。

但是,設若財星的氣勢過度強旺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好逸惡勞』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蠻橫專制』之習性,上述第3小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媚上輕下』之習性,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疏義離恩』之習性。

反之,設若財星的氣勢過度衰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苟且偷安」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蠻不在乎』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輕忽財物』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草率隨便』之習性。

4、官殺的單一心性——由於主、客觀因素之差別,官殺與日主間的對應關係也分兩方面:①對日主元而言,它乃克制日元之物,亦即日主能盜損官殺。②對比劫而言,它乃克制比劫之物,亦即比劫能盜損官殺。根據這兩種關係,我們可知,當一個人的八字中遇見不弱之官殺時,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項心性中之一項甚或多項:

(1)自律性與警覺性甚佳,常能以各種辦法適當約束、警惕、鞭策自己或他人之言行。

(2)服從性比一般人高,對於合理之法律俗規,有較大之容忍度與奉行傾向。

(3)責任心很強,容易適應較一般人為多的工作負荷與壓力。

(4)理性觀念凸顯,尤其對於人事方面,常能發揮特殊之管理效率。

但是,設若官殺的氣勢過度強旺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膽小狐疑』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優柔寡斷』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自甘奴役』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變態凌虐』之習性。

反之,設若官殺的氣勢過度衰頹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自由放任』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恣意不拘』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逃避責任』的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姑息養奸』的習性。

5、印星的單一心性——由於主、客觀因素的差別,印星與日主間的對應關係也分兩方面:①對日主元神而言,它乃生助日元之物,亦即日主能泄化印星;②對比劫而言,它乃生助比劫之物,亦即比劫能泄化印星。根據這兩種關係,我們可知,當二個人的八字中遇見不弱之印星時,此人必然具有如上各項心性中的一項甚或多項:

(1)榮譽感較強,喜歡樹立美好之形象,並期望獲致社會公信及大眾之讚許。

(2)信託心較高,往往能將重要事務信託於他人管理執行,同時也能受他人之信託。

(3)傳統心較濃厚,對於優良倫理道德習尚的維護,常有一股超然之使命感。

(4)服務助人意識鮮明,深具同情心.能較一般人樂於奉獻犧牲並扶危救急。

但是,設若印星的氣勢進度強旺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虛榮粉飾』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怠惰依賴』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食古不化』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心腸太軟』之習性。

反之,設若印星的氣勢過度衰頹的話.,則上述第1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自以為是』之習性。上述第2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倔強剛愎』之習性;上述第3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喜新厭舊』之習性,上述第4項心態將有可能演變成『斤斤計較』之習性。

二、六神含射之複合心性

所謂六神的複合心性。就是指每一種六神與其它六神互相對應後所顯示之心理行為或性情特徵,這種複合心性,大多涉及人的行為態度和事象之聯結關係,因此是最不容易解釋得清楚的一類心性。

為了使大家易於明白起見。我打算將此一課題分成「同我」、「泄我」「我克」、「克我」以及「生我」五大部分,逐一區段陳述,庶免造成行文糾葛的紊亂情形。在尚未正式討論主要課題以前,我們不妨再一次對六神間的「生、克、同、泄」等關係,建立更深一層的概念認識。

所謂「同我」,在一般情況下,實有「強化我、充實我、彰顯我或同類互相對比」的意思,這股同力如果適切的話,能使主體的質能趨於平衡、穩定、正常。但是,倘主體的正、負二面(亦即正星與偏星雙方)。正方的氣勢太弱而負方的氣勢太旺時(例如正官弱極,七殺旺極),正方無法有效平衡負方,此際再遇偏星來加強負方,負方必因過度膨脹其單方面氣勢,而不容易保持客觀之立場,這就好比調皮的學生交上好玩的朋友。必然更加調皮好玩。時間一久,便可能荒廢其正常課業之進修。反之,當主體的正方氣勢太旺而負方氣勢太弱的時候(例如正官旺極,七殺弱極),負方無法有效平衡正方,此際再遇正星來加強正方,也必使正方因過度膨脹其單方面氣勢,而導致失衡的情形發生,遣就好比文靜的的畢生交上內向的朋友,必然更加內向文靜,時間一久。便可能影響其正常人格的發展。

所謂「泄我」,在一般情況下,實有「疏通我、導引我、顯露我或消耗我、拖累我」的意思,這股泄力如果適切的話,能使我泄者的質能發揮到極致。但是,倘受泄者氣勢太弱而泄者氣勢太旺時(例如官殺弱極,財星旺極),將使受泄者的內涵甚快耗散而呈空虛狀態,或暫失其原有之活潑作用.這就好比在小池塘上開了一條大河道,池塘里的水很快便會幹涸掉,當然魚蝦也難以生存其中了。反之,當受泄者氣勢太旺而泄者氣勢太弱的時候(例如官殺旺極。財星弱極),受泄者則又很可能窒礙了泄者質能的正常運作,遣就好此在大海邊開了一條很小的溝渠,不消多久,該條溝渠便很可能遭沙石珊貝或海草雜碎淤積阻塞,形成癱瘓。

所謂「我克」,在一般情況下,實有「外物為我所操縱、掌握、開發或運用、磨損」的意思,遣股克力如果適切的話,能使受克者的質能發揮到極致。但是,倘受克者氣勢太弱而克者氣勢太旺時(例如食傷旺極。印星弱極),受克者的質能很快便被磨損殆盡而呈空虛狀態,或暫失其原有之作用。逭就好比一隻筆操縱在多產的作家手上,由於使用頻仍,當然該筆之磨損速度便很快。反之,當受克者氣勢太旺而克者氣勢太弱的時候(例如食傷弱極,印星旺極),克者則又令人有不自量力之感。其後果當然是倍覺疲累了。這就好比一個才疏學淺的人想要完成許多曠世巨作。其終必神消形勞概可預見。

所謂「克我」在一般情況下,實有「我遭到外力所操縱,掌握、開發或運用、磨損」的意思,這股克力如果適切的話,能使我本身的質能發揮到極致。但是,倘若我的氣勢太弱而克我者的氣勢太旺時。則我本身的質能將遭大量之損用而呈空虛狀態。或暫失其原有的自主作用,遣就好比一個體質贏弱的人,每天再受遇份繁重的生活壓力折磨.當然容易累倒或病倒。反之,當克我者的氣勢太弱而我本身的氣勢太旺的時候,則克我者便會有力不從心甚或疲於奔命之感,遣就好比用一個能力差勁的主管去領導一群能力甚強的部屬。往往難以達到預期之優良續效。

以上扼要介紹了六神間的「同我」、「泄我」、「我克」、「克我」、「生我」等關係之六大概念,這些概念,非常有助於我們對六神所屬複合心性之了解。由於「生我」及「泄我」的關係類屬於同一範圍,故可合併討論之,而「我克」及「克我」的關係也類屬同一範圍。亦可合併討論之,因此,以下之內容將歸納成:(一)同我、比我的複合心性型態。(二)生我、泄我的複合心性型態。(三)我克、克我的複合心性型態,並分從這三大方面逐次說明之:

壹——同我比我的複合心性形態

(一)比肩同劫財——比肩和劫財乃屬同類,實為一體之兩面,不過,由於二者正、反立場不同,故雙方的性能也在同中顯出相異之處、其主要相異處大致有如下幾點:

①比肩乃與日主同類又同性之物,故可含射日主正面之性格。此類性格,容易表現於外在生活或公開性的言行中。劫財乃與日主同類卻異性之物,故可含射日主反面之性格,此類性格,大多表現於內心世界或私生活中。

②比肩與日主二者有平等互換之功用,故比肩有時可權充日主,而日主乃所有六神之對應中心主體,也就是說,日主能與外界公開產生各種關係,因此,比肩可含射日主主動參與外界事務的心態,劫財則可含射日主被動參與外界事務之心態。

③凡八字中,比肩和劫財二者力量強而相當的人,不但能夠積极參与外界事務,而且也擁有豐富的內心世界,其待人接物較不偏袒,少生嚴重後果,故常能表現持平之作風。

④倘以比劫形容一個人的『身心』 ,那麼,比肩可以含射外在的生理機能,劫財可以含射內在的心理機能,是故,凡八字中比肩的力量強於劫財甚多者,有比較重視一個人的行為表現或勞力運作之傾向,凡八字中劫財的力量強於比肩甚多者,有比較重視一個人的精神表現或心機運作之傾向。

⑤比肩的力量強於劫財甚多者,較為喜歡結交與自己的事業相關,或其行為、活動與自己相近朋友,亦即可以共伙的朋友;劫財的力量強於比肩甚多者,較為喜歡結交與自己的事業無亘接關聯,但其私生活習性、觀念與自己容易溝通的朋友,亦即可以共心的朋友。所以說,比肩強者易於合群而不易交心,劫財強者易於交心而不容易合群。

⑥凡八字中,比劫氣勢不弱者,其共通心性為對等觀念濃厚、競賽心很強、自主意識鮮明、自尊心較一般人強烈(請參六神的單一心性)。此時,設若比肩強於劫財,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實際行為方式來表現,設若劫財強於比肩,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傾向於以心理理念方式來表現。

(二)食神同傷官——食神和傷官乃屬同類,實為一體之兩面,不過,由於二者正、反立場不同,故雙方的性能也在同中顯出相異之處,其主要相異處大致有如下幾點:

①食神能以同性關係泄化日主,而同性之泄,屬無情之泄,其力不盡泄,故知食神乃表示:日主對知識概念的吸收擴展和技能才藝的學習應用方面,具有溫和、遲緩、細緻、狹義、靜態、穩定、保守、持久、耐力、長程等之特質。傷官能以異性關係泄化日王,而異性之泄,為有情之泄,其力必盡泄,故知傷官乃表示:日主對知識概念的吸收擴展和技能才藝的學習應用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廣義、動態、多羹、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質。

②食傷既然代表知識概念和技能才藝,故凡是一切屬於知識與技能範疇之事物,像各種學術科系、表演工作及各行各業之技術等,其中具有『溫和、遲緩、細緻……』等等特質者,食神對之均呈現較高之潛力傾向或意識傾向;其中『激越,快速、粗大……』等等特質者,傷官對之均呈現較高之潛力傾向或意識傾向。

③凡八字中,食神和傷官二者力量強而相當的人,往往動靜適常、可粗可比較,這種人不但具有保守的思想,同時也兼具新潮的觀念,他(她)們對於知識與技能的學習運用,常能維持平衡穩定之揮發效率。

④對各種學術科系而言,凡八字中食神強於傷官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靜態文章學科之趨勢,譬如語文、哲學、史地、政治、法律、經濟、企管,及其它以一論一為主研究宗旨的學科。凡八字中傷官強於食神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動態技術學科之趨勢,譬如:物理、化學、醫學、工程、交通、機械、農業、食品,及其它以『實用』為主要研究宗旨的學科。

⑤對各種行業技術而言,凡八字中食神強於傷官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柔雅細緻等特質之趨勢,譬如繪畫、音樂、文藝、插花、縫紉、設計、代書、內科醫生……等等。凡八字中傷官強於食神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激動活躍等特質之趨勢,譬如體育、舞蹈、武藝、特技、歌唱、勞工、律師、外科醫生……等等。

⑥凡八字中,食傷氣勢不弱者、其共同心性為感性較為強烈、思域較為深廣、表現欲較高、誘惑性較佳。(請參六神的單一心性)。此時,設若食神強於傷官,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項和第一種特質之方式來表現:設若傷官強於食神,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實際行為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項第二種符質之方式來表現。

(三)正財同偏財——正財和偏財乃屬同類,實為一體之兩面,不過,由於二者正、反立場不同,故雙方的性能也在同中顯出相異之處,其主要相異處大致有如下幾點:

①正財乃日主以異性關係所克之物,而異性之克,屬有情之克,其力不盡克,故知正財乃表示:日主對生財工具的操縱管理和物質享受的追求創造方面,具有溫和、遲緩、細緻、狹義、靜態、穩定、保守、持久、耐力、長程等之特質。偏財乃日主以同性關係所克之物,而同性之克,屬無情之克;其力必盡克,故知偏財乃表示日主對生財工具的操縱管理和物質享用的追求創造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廣義、動態、多變、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質。

②財星既然代表生財工具和物質享用,故凡是一切屬於資財與器用范曜之事物。像職業、事業、金錢、薪資、利潤、動產、不動產等,其中具有『靜態、穩定、保守……』等等特質者,正財對之均呈現較一局之潛力傾向一劓意識傾向其中具有『動態、多變、新潮……』等等特質者,偏財對之均呈現較高之潛力傾向或意識傾向。

③凡八字中,正財和偏財二者力量強而相當的人,對於財星所屬的人、財、物,不但能夠感情與理智並重,同時也能良心與利益心齊驅,這種人之管理部屬員工,往往恩威並濟,且其追求財富的方式,亦多攻守相宜。

④對各種生財工具而言,凡八字中正財強於偏財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和平持穩性能之趨勢,譬如:乖巧的員工、內向的下屬、醫療儀器、辦公桌椅、收款機、稱秤、紙、筆、尺、鏡,及其它以『平穩』為主要生財作用的工具。凡八字中偏財強於正財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風險粗曠性能之趨勢,譬如:偏激的員工、外向的部屬、主產機器、運輸車輛、電鑽、刀、剪、斧、鋸、針,及其它以『魄力』為主要生財作用的工具。

⑤對各種事業職務而言,凡八字中正財強於偏財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安逸內聚等特質之趨勢。譬如:土地交易、房屋買賣、門市生意、百貨業、零售業、保險業、服務業,以及公司機關的內勤職務……等等。凡八字中偏財強於正財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機動外發等特質之趨勢,譬如貿易商、汽車商、製造業、批發業、建築業、工程業,以及公司機關的外勤職務……等等。

⑥凡八字中,財星氣勢不弱者,其共通心性為支配欲強烈、佔有慾旺盛、物質觀念濃郁、酬賞意識鮮明(請參六神的單一心性)。此時,設若正財強於偏財,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1種持質方式來表現;設若偏財強於正財,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實際行為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項第二種特質方式來表現。

(四)正官同七殺——正官和七殺乃屬同類,實為一體之兩面,不過,由於二者正、反立場不同,故雙方的性能也在同中顯出相異之處.其主要相異處大致有如下幾點:

①正官能以異性關係克制日主,而異性之克,屬有情之克,其力不盡克,故知正官乃表示日主對自我身心的約束控制和職權地位的建設拓展方面,具有溫和、遲緩、細緻、狹義、靜態、穩定、保守、持久、耐力、長程等之恃質,七殺能以同性關係克制日主。而同性之克,屬無情之克,其力必盡克,故知七殺乃表示日主對自我身心的約束控制和職權地位的建設拓展方面,具有激越、迅速、壯大、廣義、動態、多變、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質。

②官殺既然代表制我能力和職權地位,故凡是一切屬於法規與權威範疇之事物,像上司、長官、老闆、法律、規章、契約,以及工作責任、家庭責任、社會責任等,其中具有「狹義、持久、耐力……」等等特質者,正官對之均呈現較高之潛力傾向或意識傾向:某甲具有「廣義、急促、魄力……」等等特質者,七殺對之均呈現較高之潛力傾向或意識傾向。

③凡八字中,正官和七殺二者力量強而相當的人,往往文武兼資,能屈能伸,這種人不但懂得如何約束惕勵自己,同時也懂得如何管理控制群眾。他(她)們對於職位和權勢的行使,常能維持允執厥中、剛柔適合的原則。

④對自我之約束力而言,凡八字中正官強於七殺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和緩持久等特質之趨勢,譬如:造當調整活動、遵循法令習俗、選擇座右銘、訂立長程漸進式的理想目標等。凡八字中七殺強於正官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激烈短效特質之趨勢,譬如強迫禁制物慾、勞力折磨多心、拚命勞動工作、訂立短程急促式的理想目標等。

⑤對外在之約束力而言,凡八字中正官強於七殺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順服溫和性的外力規範之趨勢,譬如他人善意之忠告、上司合理之命令、長輩關懷之訓誨……等等。凡八字中七殺強於正官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順服強制性外力親范之趨勢,譬如長官嚴厲之懲罰、地方惡霸之凌迫、政府硬性之規定、軍警無情之鎮壓……等等

⑥凡八字中,官殺氣勢不弱者,其共通心性為:自律性與警覺性甚佳、服從性較高、責任心很強,理性觀念凸顯(請參六神的單一心性)。此時,設若正官強於七殺,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⑤項第一種特質之方式來表現;設若七殺強於正官,則上列各項心態將傾向於以實際行為或以前述第定項第二種特質之方式來表現。

(五)偏印同正印——正印和偏印乃屬同類,實屬一體之兩面,不過,由於二者正、反立場不同,故雙方的性能也在同中顯出相異之處,其主要相異處大致有如下幾點:

①偏印能以同性關係生助日主,而同性之生,其力不盡生,故知偏印乃表示日主對公益名善的修持推行和倫理道德的維護髮揚方面,具有溫和、遲緩、細緻、狹義、穩定、保守、持久、耐力、長程等之特質,正印能以異性關係生助日主,而異性之生,屬有情之生,其力必盡生,故知正印乃表示日主對公益名善的修持推行和倫理道德的維護髮揚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廣義、動態、多變、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質。

②印星既然代表公益名善和倫理道德,故凡是一切屬於倫常與德善範疇之產物,像宗教信仰、善行善舉、三綱五常、四維八德、修心養性等,其中具有『溫和、狹義、保守……』等特質者,偏印對之均呈現較高之潛力傾向或意識傾向;其中具有『激越、廣義、開明……』等特質者,正印對之均表現較明顯之潛力傾向或意識傾向。

③凡八字中,偏印和正印二者力量強而相當的人,時常擁有適度的宗教信仰,然卻並不迷信,有適度的倫理道德觀念,然卻並不守舊,這種人大多能夠敬老尊賢,重視名譽,有信心承傳優良道統,也有勇氣修正不良傳統。

④對公益名善之修持而言,凡八字中正印強於偏印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採用直接具體方法之趨勢,譬如:造橋鋪路、領養孤兒、參加勞軍、舉辦義演、投身義工、參加義警等。凡八宇中偏印強於正印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採用間接、象徵性的募捐、孝順父母、教育晚輩等。

⑤對倫理道德之責任實踐而言,凡八字中正印強於偏印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採用由外而內的實踐趨勢,譬如:仁人而後自仁、信人而後自信、立人而後自立、助人而後自助、愛國而後愛家…….等等。幾八字中偏印強於正印甚多者,有比較傾向於採用由內而外的實踐趨勢,譬如:自仁而後仁人、自信而後信人、自立而後立人、自助而後助人、愛家而後愛國……等等。

⑥凡八字中,印星氣勢不弱者,其共道心性為榮譽感較強、信託性很高、同情心很重、傳統觀念濃厚、服務意識鮮明(請參六神的單一心性)。此時,設若偏印強於正印,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一種特質之方式來表現;設若正印強於偏印,則上列各項心態將較為傾向於以實際行為方式或以前述第1項第二種特質之方式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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