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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革命元勛被殺,孫中山為何不為其報仇反而替袁世凱說話

1912年8月16日凌晨,湖北革命軍政府軍令部副部長、武昌首義功臣之一的張振武在北京被秘密處決。張振武之死,被稱為民國成立以來第一樁違法殺人血案。

為何稱違法?

因為此事未經過任何審判手續。

為何引起關注?

這是大總統袁世凱下令,卻是應副總統黎元洪之請。

正副總統帶頭違法,這個民國還有救嗎?

有何後續影響?

沒有。不僅立憲派不關心,連同盟會都沒放在心上。某種程度上來說,張振武成為了政治犧牲品。

革命元勛張振武被殺,沒能享受「宋教仁式」待遇

張振武到底犯了何罪?這還要從武昌起義那天說起。首義成功,革命黨一時找不到有威望的領導人,就推選協統黎元洪為都督。沒想到黎元洪堅決推辭。耿直的張振武當時就放言:「此人既然不肯贊成革命又不受同志抬舉,不如斬首示眾以揚革命軍聲威。」於是,二人結怨。革命黨與北洋軍在武昌激烈交戰,黎元洪出走葛店。張振武再次主張另選賢能,雙方矛盾加劇。

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袁世凱邀請首義諸傑到北京做官。黎元洪順勢推薦張振武,去掉眼中釘。沒想到,張振武到北京後轉了一圈,不滿意只當顧問,又回到湖北。黎元洪急忙給袁世凱發電報,請他再次邀請張振武到北京,「委以重任」。當張振武帶領原班人馬二度赴京後,黎元洪一不做二不休,次日直接給袁世凱發電報,借袁世凱之手除掉張振武。罪名是:「怙權結黨,桀驁自恣。赴滬購槍,吞蝕巨款……」就是說,張振武組織小團體,無法無天,利用去上海購買槍支的機會貪污巨款。

如此大罪,只要證據確鑿,固然當殺。不過此事本是違法案件,只需交付司法程序審判即可,何須副總統以行政命令定罪?

黎元洪

袁世凱何等精明,一眼看穿這招「借刀殺人」。可是他也討厭這批革命黨,決定將計就計,密令心腹段芝貴親自處置。15日晚,張振武設宴款待北方軍政要員散席返回時被逮捕,次日凌晨與湖北將校團團長方維一起被秘密處決。袁世凱不想背殺功臣這口鍋,在宣布張振武罪狀時,順手把黎元洪的密電捅出來,一時間輿論大嘩,把黎元洪搞得焦頭爛額。

為何張振武案沒有像其後的宋教仁案那樣在社會上引起轟動效應,甚至引發國民黨與北洋軍閥翻臉的二次革命?根源在於「妥協」二字。

張振武是武昌首義的功臣,但在黨內地位並不高,自然無法像宋教仁被殺那樣引起劇烈反彈。張、方被殺,一開始確實引起了政壇震動。以張伯烈為首的共和黨議員動議彈劾政府。袁世凱施展各種手段才將其擱置。在同盟會內部,圍繞法律解決還是武力解決也引起激烈爭論。袁世凱使出了一個高招:邀請孫中山、黃興和黎元洪這三位「共和巨頭」北上,「共商國是」,以取得政治主動權。

面對袁世凱拋來的繡球,孫中山非常渴望。從定都爭論開始,雙方一直矛盾不斷。北洋軍閥有強大軍力,處於優勢地位。自6月唐紹儀內閣垮台後,袁世凱與同盟會的矛盾基本公開。孫中山非常珍惜來之不易的政治局面,不想與袁世凱徹底決裂,冒險北上,溝通南北感情,融合黨見。只是鑒於形勢複雜,留黃興在上海。孫中山到京後,受到袁世凱熱情款待,雙方感覺很好,進入政治「蜜月期」。在這種情況下,張振武的死顯得微不足道。

一開始,別人詢問孫中山對張案的看法,孫中山表示「予並未深悉,不敢妄加評斷,亦不能干預。」幾天後,參議院開會,準備彈劾政府。孫中山急忙赴參議院,公開對張振武案進行明確表態:「張、方一案,政府純以軍事從事,故取敏捷。至彈劾一說,大可不必,蓋於事實毫無補救,徒費良好時光耳。」也就是說,張振武有罪,袁世凱和黎元洪不依法律審判,只是法律手續履行不當,不要再浪費時間了。可以感知,孫中山與袁世凱之間已經達成某種妥協。

孫中山與革命領袖

知名作家陶菊隱評論說:「(張振武案)同盟會本身沒有決心和勇氣對袁、黎進行堅決鬥爭,表現出了虎頭蛇尾的態度。」

張振武案的最大受益者還是袁世凱。既打擊了革命黨,又離間了黎元洪與同盟會的關係,使其不得不向袁世凱靠攏。其後,黎元洪支持袁世凱鎮壓「二次革命」,支持袁世凱解散國會,支持袁世凱破壞《臨時約法》,甚至與袁世凱結成兒女親家,被牢牢綁在了袁世凱的戰車上。

參考書目:

1、《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海南出版社,2006年

2、《孫中山年譜長編》,中華書局,1991年

3、《孫中山力勸取消彈劾案》,大公報,19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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