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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期間二號漢奸,潛逃日本玩「假死」,押送回國被公審判處死刑

抗日戰爭時期,國內公認的頭號漢奸非汪精衛莫屬,在汪偽政權中的二號人物應該是陳公博,在汪偽政權任立法院院長等職,日本投降後,他潛逃日本玩起了「假死」,後被押送回國經公審判處死刑。

陳公博,1892年10月19日出生,廣東南海人,曾經就讀於北京大學,早年參加中國共產黨,是中共一大代表,爾後脫黨而去,又加入國民黨,以「左派」自詡,曾任國民黨第二次全國大會中央執委。

1938年陳公博隨汪精衛叛國投敵,成為汪偽政府中的二號人物。1944年汪精衛死後,陳公博任偽國民政府代主席、軍委會委員長、行政院長,成為一號人物,然而好景不長,第二年日本就宣布無條件投降了。

1945年8月25日陳公博與妻子李勵庄一行,乘飛機從南京秘密飛往日本,企圖躲過正義的審判,然而陳公博潛逃日本的消息,很快經過國內媒體的報道,引起全國人民的強烈抗議。

沒想到陳公博在日本竟然玩起「假死」的花招,日本同盟社突然發布一條簡短消息:陳公博近日在京都自殺受傷,送醫院搶救後不治身亡。面對這條假消息,國民黨陸軍總司令要求日本政府將陳公博押還南京。

作為戰敗國的日本連國內戰犯都無法保護,更別想保護陳公博了。日本政府出於無奈,將陳公博等漢奸從日本押回中國。陳公博在日本藏了1個多月,還是被押送到了南京軍統局臨時看守所。

為了活命,陳公博在獄中寫下兩萬餘言的《致蔣先生書》,訴說了自己往日與蔣總統許多心照不宣的默契,希望莫忘懷早年曾為「革命」共事之友誼,企圖讓蔣介石饒他一命,但蔣介石對之不予理睬。

自己寄出的信石沉大海,憑著多年沉浮宦海的經驗,陳公博知道他已走到盡頭、凶多吉少。1946年4月12日下午,江蘇省高等法院開庭,審判長孫鴻霖宣讀了判決書:陳公博通謀敵國,圖謀反抗祖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公權終身。數日後,陳公博被押往刑場,執行槍決,終年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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