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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十周年:紀念建築、災後重建及災難預防之思

北京時間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04秒,一場震中位於四川省汶川縣的里氏震級8.0級地震使汶川、北川、綿竹等10市縣受災極重,共造成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傷,17923人失蹤,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發生的破壞力最大的地震,也是唐山大地震後傷亡最嚴重的一次地震。如今,這場災難已經過去了十年,災區也在重建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本文從紀念建築出發紀念「5·12汶川地震」十周年,並以此對「災後重建」及「災難預防」進行展開。

紀念建築之思

「5·12汶川地震」將中國唯一羌族自治縣北川的縣城夷為平地,北川遇難人員逾兩萬,經濟遭受巨大損失。地震使北川老縣城變為廢墟,北川成為了一座異地重建的縣城。在這樣的背景下,「北川新城抗震紀念園項目」旨在以紀念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為主題,項目選址位於新縣城城市中央景觀軸上,主要包括靜思園和抗震救災紀念館兩大部分,共佔地5.11公頃,其中靜思園佔地1.6公頃。「靜思園」是紀念建築與環境完美結合的佳作,其紀念性精神效果用建築形式恰到好處地深刻體現出來。設計師周愷在談到他的這個作品時表示,他不願將這個汶川抗震紀念建築做成一個高高聳起的紀念碑,而是希望讓蒙難者及祭奠者都進入一個可遐思、可回望、可從心靈上與逝者溝通的「靜界」。

紀念建築不是為了人們的物質生活或遮風避雨的需要,而是人類精神需求的產物。紀念建築能喚起人們的思念、敬仰、膜拜等心境,其建築語彙既要有個性,又要有文化脈絡和超常的尺度,無論是採用傳統風格的紀念建築,還是現代主義建築處理技巧,甚至是十分平凡的外觀形象,尋常的牆、尋常的門道、尋常的台階等,重要的是能體現紀念建築的思想內容。紀念建築需要通過某些象徵手法表現紀念主題,很多時候都能創造出較新穎的形式,是思想與藝術創造性的統一。紀念建築尤其要注重主題構思,無論是祭奠性、表彰性、歌頌性乃至記史性都要清晰有別。

如武漢的抗洪紀念塔、哈爾濱的防汛紀念塔等都是帶有明朗、蓬勃、雄壯的歌頌類紀念建築,以洪災祈禱為主導的紀念建築將是沉默且深刻、鎮靜中表現悲哀的。而唐山有座抗震紀念碑,還有一處佔地5.4公頃、用松柏環繞的抗震紀念碑廣場,高達33米的紀念碑早已成為象徵新唐山精神的標誌,成為每位造訪唐山者的必經之處,使人們在追憶中從心理反應上可搜索思縷,想像到往昔。

災後重建之思

災後重建的任務是通過採取一系列建設措施,使受阻礙地區重新建立起完整的社會架構,重新能夠承載必需的社會基本功能以及重新維持社會秩序。從災後恢復建設上看,災後重建規劃是第一要務,它是一個綜合性的規劃,涉及城市空間發展布局規劃、用地布局規劃、區域交通規劃、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乃至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等。災後重建規划具體講涉及如下原則:1.要借鑒相關法律及標準;2.要充分考慮城市總體規劃的一般性要求;3.應根據災害區域受損特點,重新審視城鄉設防標準,以免重蹈覆轍;4.要關注時效性,為未來若干年發展留有餘地,不可為快速建設而造成二次損失;5.在規劃物質性重建的同時,應將人文心理療傷的精神文化重建納入規劃之中。國內外災後重建規劃設計的實踐表明,不僅要考慮災前現狀恢復,更要立足長遠及前瞻性,為未來發展留下可靠發展空間,尤其注重規劃建設的科學性、有效性、前瞻性、文化傳承性、生態安全性、速度與質量的權重性、災後重建規劃的系統協調性等。

事實上,國內外對每一次巨災的重建規劃中,都要升騰起對災害本身的新認知,因為當下的災情大多數時候並不為人類的意志所「左右」,一次次巨災暴露了人們在綜合減災應對能力上的脆弱性,它要求我們在省思災難歷史時,必須輔以當代分析之思,把握住防災減災的趨勢。作為人類最古老的勁敵,自然災害一直如影隨形地糾纏著每位在地球上生存的人,我們有必要在考驗中歷經從對災難的無知,到以為不再無知,到認識到自己尚屬無知的各個階段。「5·12汶川地震」所帶來的警示改變著人們的生活,綜合系統觀、智慧安全城市建設對策等都在推進之中,但是不少城市在規劃設計中尚未將安全減災視為「紅線」,缺少恐懼與憂患意識,無視自然規律、掩飾事故真相,彷彿一切從未發生過、一切都不必敬畏,這樣的「健忘」令人深感失望。

災難預防之思

樹立對城市複雜巨災的風險應對之策。1976年的「7·28唐山大地震」是較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教訓更為深刻的「模板」,因為彼時的唐山是座對地震基本「不設防的城市」。歷史地看待「7·28唐山大地震」災情,就要發問:為什麼在32年後的「5·12汶川地震」中,中國仍要付出巨大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抗災能力的提升未趕上災難降臨的速度?這也不禁讓我們自問:當下一次災難降臨時,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我們是否有認知城市巨災複雜性、多誘發性的準備?城市防災是否還會因罕見而無備?

常態的綜合減災觀念下的「災情觀」旨在強化災害風險源普查,摸清「風險存量」,從而真正做到「情況明、底數清」,重在遏制「風險增量」,使綜合災情的城市風險指數有效服務於城市安全運行的控制。災後重建要避免「更高、更快、更弱」,即重建工程的選址不要越來越高,重建決策速度不要太快,重建選址地質條件不能更脆弱。

確立區域性綜合減災能力建設之策。20世紀90年代末,時任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曾斷言「防禦不僅比災後救助更人道,而且代價更低」。強震本身可能並非災難,重要的在於它發生在是否有防禦能力的城市——1983年智利瓦爾帕索市發生7.8級地震,僅死亡150人,但1976年同樣震級與人口的唐山卻毀於一旦;1988年蘇聯亞美尼亞共和國的6.9級地震,致列寧納坎市80%建築被毀,2.5萬人死亡,而1989年美國舊金山的7.1級地震,僅死亡63人。可見,完善城市綜合防禦巨災規劃與能力設計作用巨大。

唐山、汶川震後,我國正在不斷推進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小區劃等研究,城市抗震設防也有了系列法規,它們是用「毀城」的代價換來的。無論是京津冀一體化,還是中國數個城市群超大規模經濟實力的發展,乃至「一帶一路」倡議,都面臨區域性自然災害與人為災難相疊加的釀災風險。所以加強中國城市群乃至國際化的跨域綜合應對巨災規劃研究很有必要,其意在使大型工程建設經得起大自然的考驗。

制定預防文化為先的人文關懷教育之策。聯合國「國際減災戰略」聯盟倡導「以防為先」,中國古語中也有「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應告誡各級管理者儘可能有應對大災的準備,常態的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離不開災難文化與危機傳播。災難文化不僅是理論,更是一種經驗的總結,它包括人們所掌握的防災知識;對災情的認知能力;災害發生後的行為與心理反應;國家與城市建起的防災機制與法制乃至管理者的應對態度等。

筆者認為,應對災情最好的辦法是防患於未然,這適用於城市管理者及人民群眾各個層面。與之相對的是必須反對某些管理者「防災不盡心、救災出大力,反而有績效」的惡劣做法,這是「安全文化建設」尤應審視的「頑疾」。「5·12汶川地震」考量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在敬畏自然的前提下,要在全社會逐步建立「以德馭業」的倫理道德救援機制。

「5·12汶川地震」給我們的最大遺產是,國家已在不同社會層面開展了防災文化教育與建設。但這種災害教育未達到《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中提及的綜合減災、應對全災種的防災安全教育要求,此外國家也只有安全生產領域職業安全的安全文化綱要,遠未上升到全社會的安全生活領域。

(作者系中國文物學會20世紀建築遺產委員會副會長)

原標題:災後重建的紀念建築審視——紀念「5·12汶川地震」十周年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劉淼 排版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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