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是怎麼被葡萄牙分割的?回顧:《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簽定與廢除過程
作者:蘭州大學歷史系本科生、季我努學社記者團成員 許飛
欲清楚了解《中葡友好通商條約》的簽訂及其影響,必須對其來龍去脈進行簡單的梳理。乾隆至嘉慶時期,廣東等海域海盜猖獗,嚴重影響沿海人民的生活,澳門所處海域是船隻來往的重要地區,常有他國貨船在澳門海域遭搶劫。靠海貿獲取商業利益的在澳葡人受損嚴重,也影響到他們的正常生活。因而,他們多次向在粵清朝官員請求剿除海盜。但是,此時的清政府的國力已經大不如前,軍備廢弛,無力單獨剿滅行蹤飄忽不定的海盜,於是便有了聯合葡萄牙人一起打擊海盜的想法。葡萄人出於其商業考慮,也願意和清政府合作。
葡萄牙人佔據澳門
待海盜剿滅之後,葡萄牙人便乘機要求清政府給予其更多的在澳門的許可權。他們循序漸進,獲取了很多在澳利益。1845年,葡萄牙女王宣布澳門為自由港,是其野心的進一步展現。光緒十三年(1887年),中葡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於光緒十四年三月十八日(1888年4月28日)在天津互換生效。
巴黎和會會場
1919年,中國代表在巴黎和會上要求廢除不平等條約,另立新約,意義深遠。按時間推算,1928年4月28日,《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期滿。此後,北京政府和南京國民政府都致力於修訂關於澳門的條約,爭回合法主權。1928年6月15日,南京宣布北伐結束,中國南北統一。此後,國民政府發起修訂新約運動,發布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的宣言,至此,《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已不為南京政府承認。經過多方協商,1928年12月19日,中葡簽訂《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主要內容多為與關稅和治外法權相關的內容,並未提及澳門。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兩國政府之所以會這樣做,是因為當時的國際環境不允許中葡做出更進一步的協議。當然,由於中國政府一直沒有承認將澳門割讓給葡萄牙,只是允許其有在澳門的居住權,因而此後的問題便變成了中國怎樣收回澳門的問題。這一問題直到1999年才有了根本解決。
澳門回歸
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問題,是明、清政府法權觀念淡薄的產物,是曾經國力不強的產物,更是中國曾飽受凌辱的見證,歷史不容忘記。
今天,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已成國際社會共識。
中國也有足夠的能力和自信維護領土完整。
1.印光任、張汝霖:《澳門紀略》,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
2.(葡)施白蒂:《澳門編年史》(十九世紀),姚子明譯,澳門基金會,1998年。
3.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料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4.徐素琴:《晚清中葡澳門水界爭端探微》,長沙,嶽麓書社,2013年。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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