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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俄國人救了殲10二次

殲10作為我國自主研發且裝備部隊的第一型戰鬥機,在我國航空裝備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該機型於1987年6月完成初步設計,1998年3月實現首飛,2004年4月完成定型,前後經歷了18年漫長的歲月,目前已發展出A/B/C等型號,大量裝備于海空軍。

大家都清楚,發動機問題是我國航空工業一塊長久的心病,殲10研製之初也面臨著發動機的難題。直到20多年後,國產的渦扇10基本可用,該問題才得到解決。

1983年6月,航空工業部組織專家論證殲10發動機型號時,國內沒有任何可靠的發動機能用。由於缺乏發動機相關的關鍵技術、材料工藝、試驗條件儲備,渦扇6在研製過程中,就出現起動困難、壓氣機喘振、渦輪進口溫度高及振動大等大量的技術問題,最終該型號下馬。

渦扇10(太行)的核心機技術源自引進美國的與F100同級的航發改陸用燃氣輪機。從1978年開始預研,由於缺乏經驗和技術工藝能力,也是問題不斷,前前後後拖拉了27年,直到2005年才算定型。顯然,早期的「太行」其實並不太行,跟不上殲10的研製進度。

在這種情況下,有關部門想到了「走回頭路」—給殲10裝渦噴發動機。上世紀70年代末,我國從第三方淘了一架米格-23戰機,順便也引進了配套的兩台R-29-300型渦噴發動機。既然是渦噴,技術簡單,勉強也可以用,於是將其仿製作為殲10的動力系統,命名為渦噴15。

後來,國際形勢急劇變化,蘇聯散夥了。我國進口了蘇27系列,蘇27裝備的AL-31F/FN 是正宗的渦扇發動機,除了可靠性、壽命和美國貨有差距,其他各方面都和F110早期型號非常接近。於是,殲10修改、換裝AL-31。

一位長者曾經說過:「一個人的命運呀,既要靠自我的奮鬥,也要考慮到歷史的進程。」這句話用在殲10身上最恰當不過了,研發渦扇10靠自力更生,而引進俄國的R-29、AL-31則是結合了歷史的進程。但是,我國在發動機上的自我奮鬥比英美等國少了許多。

長期以來,我國沒有把航空發動機當做「飛機的核心」來研發,而是它把作為飛機的附屬品來發展。同時,幻想著「彎道超車」,用逆向仿製來取代真正的研製。毫不客氣地講,我國目前所有的國產航發,沒有一款具有真正的自主知識產權。從葉片、輪盤到壓氣機,再到組成發動機的核心機,最後衍生出型號驗證機,並最終成為一款裝備型號,這種完整的研發歷程我國根本就沒有經歷過。這方面的教訓實在太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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