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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早在唐朝就已經出現了

「槍手」自唐朝開始出現,直至清末科舉考試結束,一千多年來,從來就沒有斷絕過。可歷史上最幸運的「槍手」當數唐朝詩人溫庭筠。有人說,溫庭筠學富五車,才高八斗,卻屢試不第,是他「士行塵雜,不修邊幅」。

溫庭筠雖然長相奇醜,但青睞他的青樓楚館佳人卻不少,「鬢雲欲度香腮雪」,他的《菩薩蠻》寫的儘是和他相見的女粉絲的種種儀態,但說他屢試不第是因為他的風流,就有點牽強了。試問,古代的才子誰不風流,又有幾個人是因為風流被科舉制度拒之門外的?

在考場上從不打草稿,下筆如有神,叉八次手就能寫一篇八韻律賦的「溫八叉」,為什麼考了一輩子都沒有考中進士呢?這就與他的「槍手」身份有關了。

在唐朝,「槍手」是不違法的,因此唐朝有「入試非正身,十有三四;赴官非正身,十有二三」之說。據《唐書》記載,唐宣宗大中十二年(858年)的那場科考,久負盛名的槍手溫庭筠受到了闈場官員的特殊優待,把他的座位安排在主考辦門口,由考官直接監視。考試中,只見溫庭筠文不加點,奮筆疾書,不大一會兒就交卷出場了。考官暗中歡喜,自以為得計,事後才知道,「私占授者已八人」,溫庭筠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順利地幫八人完成了試卷,「槍手」技藝出神入化,創下了做「槍手」的最高紀錄。想想看,主考官能不惱羞成怒嗎?不但不會錄取他,還奏請上司,將屢「為鄰生假手」的溫庭筠逐出京城。

這才是溫庭筠屢試不第的真正原因。

雖然從五代時期就對「槍手」有了法律制度,但「槍手」之風並沒有消減多少。明清時期的「槍手」還提供了「一條龍」的代考服務。他們從縣試開始,府試、院試都由一人包辦,江湖上稱「一炷香」。因為古代科舉時間都很長,一般都不止一天,而「一炷香」就是喻示槍手考試時間非常短,一炷香的工夫就夠了。

儘管清朝對「槍手」的處理、懲罰程度已經到了空前絕後的地步,但這些人依然我行我素,頂風作案。有的人為了金錢,有的人為了親友,有的人為了義氣,不惜以身試法。

清雍正年間規定:「代筆之槍手……其雇請代筆之人,發煙瘴地方充軍;知情保結之廩生……杖一百。」這是因為清代考試製度規定,考生在考試前必須由廩生做擔保人,證明該考生沒有冒籍、頂替、假捏姓名等,一旦出現作弊,都得連坐,擔保的人也要受到懲罰。

到了乾隆年間,對「槍手」的處罰已經非常嚴厲,廣西發生的葉道和找槍手曹文藻為岑照代考事件,在《大清高宗純(乾隆)皇帝實錄》中,數次提到這個案件:「令孫士毅(巡撫)將此案要犯,派委託員,迅速解京申辦,現在諒已起解。著傳諭沿途各督撫,接奉此旨,即派委大員與葉道和解到之處,不拘何地,傳旨將該犯處斬。具摺覆奏。其案內岑照、曹文藻、曾興、並應行智訊犯證,仍遵照前旨妥速解京,交部申辦。沿途嚴密防範,毋致有疏虞自戕等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葉道和被立斬後,家產被抄,岑照後來被判死刑不說,他的父親還被罰白銀五萬兩。槍手曹文藻也沒有溫庭筠幸運,被判了個秋後處斬。由此可見,乾隆皇帝對「槍手」也是深惡痛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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