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主要原因是什麼?結婚!
Beryl
小仙女不仙
么么噠!
據中國人離婚糾紛司法大數據統計,77.51%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請解除婚姻關係,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請解除婚姻關係佔比14.86%、位列離婚原因的第二位,此外,離婚原因還包括「失蹤」、「離家不歸」、「不良惡習」、「重婚」或者「有婚外情」等等。
上面列舉了一系列離婚的原因,但我認為都不如王爾德的一句話來得明白和扎心:什麼是離婚的主要原因?結婚。
在網上常常看到的一句關於離婚的話是:你變了,我們離婚吧。
可是,仔細想一想,真得是對方變了嗎?其實,一個人的性格、三觀在前面幾十年里早都已經定了型,如果沒有特別重大的事情發生,一個人怎麼可能徹頭徹尾地「變」呢?
扎心地說,與其說是對方變了,不如說是自己識人不清,或者是自己一直在自欺欺人,當然,更扎心的,也可能是自己太作、心裡沒點逼數、對配偶要求太高。
戀愛的時候是詩詞歌賦,情人眼裡出西施,對方什麼樣都是好:
吝嗇是會持家
嘮叨是關心啊
佔有慾是在乎
暴脾氣是性格魅力
甚至醜樣都覺得可愛
可是結婚之後就是油鹽醬醋,打破戀愛時的有情飲水飽,進入現實:
對方要給自己買買買
對方要少管束自己
對方要尊重自己的自由
對方要溫柔、和氣
對方要做家務、愛乾淨
戀愛和婚姻是不同的,戀愛是兩個人的任性和放肆,婚姻是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人之間的包容和妥協。如果說戀愛需要的是愛情的滋養,那麼婚姻需要的則是供求平衡、各取所需。正所謂,愛里無愛。
步入婚姻後,如果還有愛,那恭喜你,你很幸運;如果愛情消亡了,也沒有那麼不幸,看看你是想要婚姻,還是想要愛情,然後去追尋自己想要的,別在意別人的眼光和想法,他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蟲、懂個屁啊。
蕭伯納曾說過:想結婚的就去結婚,想單身的就維持單身,反正到最後你們都要後悔。當然啦,選擇結婚的也要做好最壞的打算——離婚,然後在婚姻中去好好地享受和體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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