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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劍系列一 阿孟

執念為劍,出鞘而現,必傷其人。

——大概會是一系列的不很開心的故事。

我是阿孟,是個賣湯的。

以我從跟人們聊天的記憶來看,你可能會覺得我的名字和職業有點熟悉。的確,我的店在奈何橋邊,湯的功效十分顯著,能讓你遺忘前世所有,為迎接新生而去往下一站投胎。我的湯對我也是有效的,兔子是這樣說的。

從我有記憶的開始,我就在這裡賣湯。只是我沒有湯的配方,只有閻王知道它是怎麼煮出來的,每月他給我送來一鍋,路過的人每人一碗,喝到下一月他送來的時候,鍋就空了。不管我給人舀多舀少,它都能被喝完,發現這點後,我給兔子湯時就不再那麼小心翼翼了。

兔子,就是在那邊畫里的那隻。白毛,紅眼,長耳朵,偶爾耷拉下去能碰到它自己的尾巴。它摸著很軟,並不像一隻脊椎動物,願意的時候甚至可以蜷成一顆小白毛球。

兔子是我唯一的朋友,或者說,我記憶里的唯一的朋友。為了確定它確實不會失去記憶,第一次見面時我給它喝了三十碗湯,那時我不知道湯總是夠的,後面給人拿湯都緊張兮兮不敢多給。那天兔子跑了三百趟廁所,本來不該喝那麼多的,只是我有些懷疑,自己喝了一點,忘了前面給它灌了二十碗湯,逼著它又喝了十碗。兔子是這樣說的,我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總之,我記得的就是這樣。

兔子喝了三十碗湯後跑了三百趟廁所也沒改變它對湯的喜愛,從那天起兔子就風雨無阻地每天到我的小店來,要一碗湯吃。我忘了那是我工作的第幾年了,兔子說的應該是真的,我喝了湯,對以前毫無印象。所以對我來講,遇見兔子的那天,就是我工作的第一天。

我不喜歡每天從橋上過來的人。他們都有懊惱,有遺憾,有不舍。哪怕是最最無牽無掛的人,到我的店裡,看著我舀好的湯也只落得一聲嘆息。雖然湯不是我煮的,但閻王是個好人,看兔子的樣子,湯的味道也不錯,然而喝湯的客人們永遠不喜歡這個湯。這些人著實討厭,有些信誓旦旦說著自己的戀人是生生世世的,喝過一口湯就忘個精光,害我替聽過故事哭得慘兮兮的自己難為情。還有些說此生情債來生報的,喝過湯又氣質頹靡,估計下輩子還要去欠著,又讓我氣憤無比。即使是那些江湖人,跟我講世代流傳江湖風雲,我聽得正興起,那人說得渴了隨手一口湯,完了,我又多了個有頭無尾的故事得爛在心裡。所以,比起每天來來往往的人,我更喜歡兔子。唯一的兔子,唯一的朋友,唯一一個喝了湯還能接著上一個話題跟我聊天的存在。

說起來的話,大概十分鐘前兔子就該到了,真奇怪。那幅畫是兔子帶來的,我也不知道它怎麼用自己的爪子畫這麼個畫出來,而且跟它長得一模一樣。它說,白喝那麼多湯也不好,至少給我點什麼償還。就是它來的那天給我的,僅此一幅,畫的背後有日期,執劍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到今天,正好一百年。

欸你喝湯吧,我就看你對畫挺感興趣的。嗯。你往前走就對了。拜拜。

執劍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很擔心兔子。它昨天沒來跟我要湯喝。我心不在焉地給人舀湯,直到時鐘走到正午,兔子依然沒有出現。我猶豫再三,決定去跟閻王請個假,跟他說我要去找一隻兔子。

閻王一直都知道兔子的存在。他是全知全能的,只是他不喜歡兔子,兔子也很怕他,每個月他來的時候兔子都會躲開。這真奇怪,兔子其實膽子不小,哪只正常的膽量的兔子會同意喝下三十碗湯?不過閻王這樣的好人,每次來時都問我兔子還在不在,對它十分在意,卻每次聽見在的時候就蹙起眉頭,不甚開心的樣子。我猜是因為兔子每個月白喝他六十碗湯,可是他跟我一樣是領薪水的人,又不靠賣湯賺錢,更何況,在這個世界裡,錢根本就沒用。這樣一想,我又覺得閻王不喜歡兔子這件事十分費解了。

但不管怎麼說,閻王始終是個好人,日常對我還算關心,從不缺我吃穿,也沒忘過給我的工資——雖然我也沒花過,但是知道自己有一筆錢還是相當令人愉快的。

閻王殿的大殿有點陰寒,牛頭馬面出門去了,黑白無常看了我一眼就把我放進了內間。內間暖和得多,牆燈都是暖色調,估計閻王跟我一樣覺得大殿太冷了,可惜大殿的裝潢不歸他管。上神說,閻王殿要是看起來溫馨暖和的話,作惡的人就不怕下地獄了。可其實閻王殿也不是地獄啊,地獄在隔壁,不歸閻王管,也不歸上神管。閻王殿只做審判之用,那些命不該絕的人到此申訴,由閻王判決是否能夠放回去。但自我有記憶以來,我只聽過一個幾百年前一隻猴子來鬧過的故事,真正發生的審判,我倒是從沒親眼見過。

閻王在電腦上玩吃雞,我靠近看了一眼覺得頭暈就退開了。等了半小時,閻王才笑著抬起頭,跟我說他成功吃雞,問我有什麼事。

我說我想請個假,去找兔子。閻王不笑了,他又蹙眉了。但是,他說好,你去吧,但只有一天,記得帶錢。

其實我也不知道去哪裡能找到兔子,總之不應該是橋邊了,它不可能在橋邊還不去店裡喝碗湯的。那會在哪裡?閻王叫我帶錢,難道兔子一直是活在人間的?

可能是吧,反正我也無處可找。那就去人間看看吧。

人間很繁華,人聲鼎沸,在這邊的酒樓里的飯菜吃完不會忘記任何事情,你可以跟別人邊吃邊聊。我背著兔子的肖像畫,邊走邊問他們,請問是否見過這隻兔子?

閻王以前好像說過,不同於上神的一天是人間一年,冥界一天,是人間的一個月,以防在一天內審判結果是命不該絕的冤魂,沒法回到自己的肉身。不過在現在好像這個時間也沒什麼用了,沒人申訴,假設有了,人也大多是火葬了,勝訴了也沒有肉身可以回去。閻王說他給上神交了申請,時間要麼縮短,要麼延長,別弄個不一樣的太難記。但是上神們的一套程序太難走了,閻王也不知道現在他的申請遞交到哪裡去了。

人間里的人大多不太熱情。他們很奇怪我為什麼要找一隻兔子,在他們眼裡,每隻兔子都一樣,沒有自己重要,丟了就丟了。熱情的部分人,帶我去了動物園,養殖場,寵物店。我找了又找,嘗試跟它們說話,卻得不到回應,人們對我的舉動很是奇怪,覺得我應該去看看醫生,因為兔子不會說話。

可是兔子怎麼可能不會說話了呢。熱情的人們有時十分關心我的情況,他們問我,是很重要的兔子嗎?我說是。他們說,那麼重要的話,怎麼會弄丟了呢?然後我就不知道該作何回應了。他們又說,可能已經死了吧,你換隻兔子養不就好了?

我在人間尋找了一個月,我害怕時間在我不知道的時候被縮短,心存僥倖地希望它沒有改動,也懷抱著已經延長的希望,回去冥界一趟。冥界的天很黑,看來時間是沒有變的。有點慶幸,有點可惜。

店裡的燈亮著,說起來,難道是閻王自己在送湯嗎,我不在的時候?推門進去,我把畫放在桌上,在舀湯的,是一個男人,他懷裡抱著一隻兔子,我的兔子。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作畫為生的女子。她是個天賦異稟的畫者,畫什麼都惟妙惟肖,而她畫得最好的,就是兔子。看過她的兔子的人,此生再見到活的兔子,都會疑心那是她的畫,或者是否從她的畫里蹦出來的。

兔子說,它就是從畫里蹦出來的,它給我的那幅畫,裡面應該有兩隻兔子,一對孿生兔。

它是她送他的禮物。那年他去從軍,她想跟隨,畫了這幅畫。那是她最後一幅畫。自從她認識他,就成了最普通的女子之一,世俗說,女子披衣作人婦,就不該拋頭露面,還做這買賣。她每日穿行於家務雜事之中,也無暇作畫。可那天他要走了,她是女子,只能在家等待。想著木蘭辭,她畫了那幅畫,她也想化作男兒身,陪他去打仗。

但他走了,帶著畫,卻留她一人等著。

死神和他之間,她先等到了死神。黑白無常到來的時候,她還沒有聽見前方捷訊,皇帝賜婚的消息。所以她到閻王殿,敲響了申訴的大鼓。

閻王說,她命數已盡。她不服,說要等一個人,不肯喝下孟婆湯。閻王蹙眉,她體內突然金光一閃,跳出一隻兔子,閻王看了一眼兔子,答應讓她接管孟婆的工作,直到那人到冥界。孟婆老了,就讓她休息一段時間吧。

她等到的,是挽著公主的他,身披甲胄,英勇無比,公主一身大紅嫁衣,笑魘如花。人死的時候,靈魂是他一生中記憶最深的場景內的模樣。她記得跟黑白無常走時,她穿著與他初遇時的長白裙,手裡還有她的畫具。

她看他,他眼裡有些波動,鬆開公主的手臂,他喝下湯,身上的一切化為虛無時,一幅一隻兔子的畫從他身上掉了出來,一點點消散,那是她的畫。

公主看他變成單純的靈體狀態往前去投胎,彷彿突然鬆懈下來。她遞給公主一碗湯,公主抬頭看她,說,你知道嗎,那是對他最重要的一幅畫。後來,後來被我藏起來了。我知道那會叫他想她,可你看,他死了也記得那畫,哪怕跟他共生死的人是我。公主嘆息著把湯喝盡,離開了。

她記得,把畫交給他時,她說,既然不讓他去,那若他敢把畫丟了,哪怕死了她也不會再認他了。

他帶著畫來的,可她也沒認他。幻想中的嫉妒遮住了她的眼,她看不到真相,後悔讓她日夜不安,懷中的兔子毛髮愈加鮮亮。

她去人間找到了畫帶回冥界,懇求閻王讓她繼續留在冥界。在人間,也許他們會再遇,也許不會。但在冥界,他生生世世,都再繞不過她了。

閻王考慮了很久,告訴她,她要成為阿孟,必須喝下孟婆湯,忘記所有,若執念尚存,她就可以成為阿孟。

她喝了,兔子也喝了。她忘了,可是兔子沒有忘記。閻王對她說,你是阿孟,工作是在奈何橋邊為人們舀湯。她說好,就由牛頭馬面帶著去了奈何橋。

兔子沒有走,閻王看著它,蹙起眉頭,對它說,好了,你也走吧。孟婆老了,是時候退休了。

兔子撿起她帶回來的畫,也走了。

那是執劍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男人抱著兔子,兔子飛進我的體內。他看看我,然後對我說這是他第一次看見會說話的兔子,以及,我給他的感覺有些熟悉,讓他想起他的家。

我坐下來,在桌子邊,問他能不能講講他這一生的故事。他說好,然後就開始講。

他講了一年。閻王在這一年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趕走擁有記憶的我,甚至在我份額的食物之外加了一份他的食物。

執劍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男人結束了他的故事。他的這一生過得很好,她想,知道這件事大概就夠了吧。

他說,能跟一隻兔子(自從兔子飛進我體內後他一直認為我是兔子成精)這樣分享自己的過去真是太不容易了,謝謝你聽我講完這麼無趣的故事。

不,很有趣。對我來講,你的一切都很有意思。這樣想著,我卻不敢說。聽他講他的一生,那些故事留在記憶里,就彷彿真的跟他一起走過一樣。

他起身伸了個懶腰,說,我也要去迎接新的生活才行。

他看著我舀的湯,笑著對我說,閻王平時飯菜這樣好吃,想來他做的湯味道一定也不錯,可惜喝完我也忘了它是什麼滋味了。

他笑著喝了湯,然後大步走了。

阿孟,你見過他了,還要再繼續等嗎?閻王來了。

等。我說,雖然沒有在人間與他共伴的機會,但也不會失去他的人生,這樣就很好。

閻王遞給我一碗湯,我喝了下去。

我眼前的男人對我說,我的工作是在奈何橋邊舀湯。我說好,然後被兩個人帶往了另一個地方。

這是執劍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的店裡來了一隻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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