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的他目睹母親被人販子殺死,多年後他找到了親人卻沒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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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代中國,人口買賣是一門浸泡在人性污水中的荒謬生意。
最近有網友扒出《今日說法》里一個慘絕人寰、情節曲折離奇的拐賣案。
1994年,時年7歲的趙永勇(現名徐揚)和弟弟跟著媽媽出門逛街,結果倆兄弟被人販子盯上。
最殘忍的是,人販子還直接把孩子的媽媽刺死,好奇跑進屋子的兩個孩子,都親眼目睹了母親被人殺害的畫面。
但世界上就是有這麼一群人,為了蠅頭小利喪盡天良,不僅偷拐孩子,還要殺母奪子,造成無數個家庭的永久傷痕……他們就是人販子。
今天,我們的「刑偵系列」就來講講那些觸目驚心的兒童拐賣案。
目睹母親被殺的小兄弟最後都怎樣了?
目睹了母親被殺的兩兄弟,沒有逃過被拐賣的命運。
他們被人販子關到樓下的房間,之後被帶到福建莆田賣給當地的農戶。
買下趙永勇的徐金池家裡很窮,趙永勇到了他家後,農活家務都要干,一不小心還會遭遇徐金池的毆打。
但是趙永勇始終記著自己的身世,還一直用寫日記的方式來防止自己忘記過去。
日記里滿滿的都是「我想回家」
這種堅持一直到他成年後,打工也不忘尋找家鄉。
當時年紀太小,趙永勇不記得自己父母的名字和地址,最後還是靠著是四川菜折耳根和臘腸想起了自己小時候經常吃,開始往四川尋找……
經過了一波三折,趙永勇終於在志願者的幫助下找到了自己的親生父親,還指認了當年殺害母親的兇手,終於沉冤得雪。
當年父親以為他們是母子三人離家出走了……
而且這位機智的哥哥還找到了弟弟趙永寬,兄弟倆一起回家見了父親。
這個結局,聽起來令人欣慰對不對?哥哥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生父和弟弟,還找到了殺害生母的兇手。
但其實,他的人生路已經全盤被改寫了。
母親被殺給他留下了終生陰影,讓他變得壓抑
他的父親早年覺得尋人無望,早已再婚,新家沒有兩兄弟的位置;而弟弟因為成長的家庭對他一直不錯,不願意改變自己的生活。
弟弟對母親被害的片段早已記憶模糊……也可能是不想記起
而且父親再娶的後母還嫌棄兄弟倆回來後,給家裡帶來了晦氣。
所以趙永勇找到了家人,可自己還是孤身一人。
如果沒人販子,也許他們一家人現在正在過著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
如果沒有被拐賣,他們的人生會是怎樣……
和趙永勇一樣,蘇嘉銘也是小時候被拐賣,長大以後尋親,卻發現「家」已經回不去了。
當年養家收養蘇嘉銘的情況有點複雜,奶奶看孩子有點可憐,以一萬五的價錢買下來,送到大女婿家,因為調皮而遭「退貨」,奶奶只好讓大兒子養著。
結果養母生了男孩之後,就很少和蘇嘉銘有交流,蘇嘉銘基本是在爺爺奶奶陪伴下長大的。
和養母形同陌路,他的弟弟妹妹也幾乎沒有叫過他哥哥
為此蘇嘉銘變得叛逆,早早輟學,沉迷遊戲機。
只有收養他的爺爺奶奶對他好,但是兩個老人的陪伴彌補不了蘇嘉銘缺失的父母愛
這種變得叛逆的情況經常在被拐兒童身上發生,《夜線》另一期節目主人公葉鋒強也是因為想找生父母而變得叛逆,十三歲就學會了抽煙喝酒。
養父只能在電話採訪里勸他:不要喝那麼多酒……
在志願者的協助下,蘇嘉銘找到了生母,同時得到一個壞消息:生父已經去世,生母早已組織了新家庭。
找到了生母,蘇嘉銘和新家庭磨合得並不好,他不習慣新家的飲食口味;而生母對兒子沒有讀書感到很失望,吐槽兒子很懶,連「人都不會做」。
而養父這邊直接把戶口撤銷了,截斷了蘇嘉銘回收養家庭的退路。
所以在蘇嘉銘看來,左右都不是家,他找到了生母,可依然是無家可歸的孩子。
而如果是被條件特別好的家庭收養了呢?
《尋情記》節目主人公吳少鵬,就是因為被福建開金行的家庭收養,成了「富二代」。
從小沒幹過活,各種家務都是養母包辦,一家人對他非常好
只是小時候被拐賣的記憶讓他很好奇,總想試試尋親,沒想到真的在志願者協助下找到了親生父母。
生父母是普通家庭,為了找小孩也是備受煎熬了很多年
結果問題來了,生母要求兒子留在身邊,永不分離,並且要他在當地娶媳婦。
但養父母也希望孩子回去繼承生意。
面對生母的嚎啕大哭,吳少鵬完全無法做出抉擇。在他看來,找到生父母就可以在兩家之間來往了,而生母非常介意要和人「共享」兒子。
兩家的其他孩子都是女兒,所以吳少鵬是兩家唯一的獨子……其實從這個孩子的態度已經可以猜測出來,他極大可能會回到養父母身邊
類似的情況在26歲的阿輝身上也發生了,阿輝三歲時被拐賣,他的父母找了他23年,終於在警方的幫助下找到了他。
但養父母的家庭對他很好,阿輝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是被拐賣過的,儘管最後與親生父母相認了,他也同樣無法面對撫養了自己二十三年的養父母一家……
這一切,就像吳少鵬姐姐感慨的:時間已經無法倒回去了。
人找到了但已經不是原來「親如一家」的感覺……
要不是被拐賣,他們的人生也許完全不一樣。
相信媽媽親自撫養孩子的話,一定不會讓蘇嘉銘年紀輕輕就不讀書了
一篇篇百字「尋子啟示」背後,
是一個個瀕臨破碎的家庭
如今,對於各種寥寥百字的「尋自啟示」我們都不陌生。
從A4紙到紙質刊物的一個角落,從微博到朋友圈的擴散求助,每一個「啟示」背後,都有一個為了尋找丟失孩子而瀕臨破碎的家庭。
國家一直在努力解救被拐兒童,而有的孩子卻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家了
在無數令人心碎的離散故事中,有一些故事還特別悲哀。
2014年,梁月和丈夫李山過年時發生了一些爭吵,就帶著兒子歡歡去了雲南母親家。
梁月跟母親一起去河南散散心,打算把孩子寄養給別人家一段時間。於是她找到在河南的遠方親戚劉鐵,讓劉鐵幫忙找戶人家。
但孩子剛送去幾天,梁月就想孩子了。
而劉鐵卻一直不讓她見孩子,還託人轉交了一萬塊錢給梁月,隨後便失去聯繫。
意識到事情不對的梁月立馬報了警,但是警方找劉鐵問話時,他堅持說是梁月精神有問題要陷害自己,他根本沒見過孩子。
為了找回孩子,梁月交代了更多的細節。我們這才知道,原來作為母親的梁月,也曾是拐賣的受害者。
梁月14歲時被人騙出去打工,被人販子賣給了河南的一個農民當老婆。
梁月當時的丈夫對她並不好,時不時就實施家暴。梁月給當時的丈夫生了兩個孩子之後有了行動自由,於是借著打工的機會逃出了那個地方。
這次回河南,就是想看看自己以前生的兩個孩子。
儘管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但梁月至今仍沒有從這段陰影里徹底走出來。她害怕自己的孩子被拐賣,會經歷和自己一樣的噩夢。
警方通過梁月提供的很多細節,初步認定劉鐵把梁月送來「寄養」的孩子給賣了,但此時劉鐵已經失蹤了。
再找到劉鐵已經是兩年後,這時的他也終於承認,當初是誤以為梁月不想要孩子了,就聯繫中間人6萬塊錢把孩子賣了,他託人給梁月的一萬塊錢,是其中的一份。
由於買家是中間人找的,劉鐵並不知道孩子被賣給了誰
再經過一段漫長時間的尋找,警方終於發現了一個叫亮亮的孩子,相貌特徵和梁月丟失的孩子十分相符。
歡歡很可能是在到了新家庭後被改名為「亮亮」
當警察趕到這戶人家時,亮亮的「媽媽」聽說警察在找這個孩子,已經帶著亮亮跑到外地去了。
不過幸好養母還有良知,第二天自己帶著孩子投案。
亮亮正是梁月丟失的兒子歡歡。在派出所,養母交代了「買」歡歡的起因經過。
養母其實還有一個親生女兒,之所以會買孩子是因為生不出男孩在村裡會被人罵絕戶頭,會被人看不起。
重男輕女很可怕
歡歡到了養父母家,得到了全家人的疼愛。因為年紀小,完全忘記了梁月才是親生母親這件事。
在和親生母親梁月見面時,還哭喊著不願離開養母的家庭。
養母非法購買了歡歡固然不對,法律也讓她得到應有的懲罰。但對兩年來當親生兒子養的歡歡,割捨不了的感情卻無法被填補。
而親生母親梁月這邊,除了孩子不認自己的心痛,更多的是對自己行為的愧疚與自責。
歡歡被拐賣的時間不長,回來時也年歲尚小,很快生活就回到了正軌
同樣有著被拐賣經歷的,還有被拐兒童楊博的爺爺楊喜來。
楊喜來小時候曾被人賣掉,而且買家生了孩子之後,直接把楊喜來打出了家門。
所以5歲的孫子被拐,楊喜來非常心痛,他一路討飯、睡橋洞、幫人磨剪子,只為尋找孫子。
沒想到24年後得知孫子楊博的消息,是他犯了綁架罪被判刑十六年。
楊博要到2029年才能出獄,而楊喜來如今已是89歲高齡,老人家要活到百歲,才能親眼看到孫子出獄……
真是大寫的悲哀。
而有些喪盡天良的人,失去孩子已經夠痛苦了,還把罪惡黑手再伸向受害者。
寶驥的姐姐寶琪因為孩子被人偷了精神失常。
這部是《法制編輯部》根據真事拍的情景劇
在外面看到孩子,不管是誰家的孩子都會衝上去抱住。
但是弟弟寶驥私下就是一個人販子,跟著團伙在各個村裡偷孩子。
知道寶琪這個病後,寶驥的同夥就把姐姐也拉進了團伙里,想用姐姐的病為自己犯罪尋求便利……真是喪盡天良。
失去孩子的姐姐已經夠痛苦了,可她還要成為人販子偷孩子的「工具」,為罪惡助攻……
都說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為了利益拐賣兒童的人販子,讓無數家庭支離破碎;而為了自己,「買孩子」來養的那些家庭,又剝奪了多少家庭的幸福。
「買孩子」的人還保留著自己最後一份「善」與「良知」。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後,大都會意識到對孩子原生家庭造成的創傷,因此更加愧疚,從道德上自我譴責而完成精神的救贖。
而那些該下地獄的可惡的人販子,卻在不斷刷新「無恥」的下限。
人販子的骯髒行為,顯然已經可以算是「超越謀殺的罪惡」了。
E姐結語:
不知道閨蜜們有沒有看過電影《親愛的》。它所講的故事,有上面所有案例的影子。
影片里有為了找孩子而辭職,日思夜想的父母。
有為了找孩子而裝瘋,僅僅是想讓自己堅持下去,相信總會找到孩子的父母。
還有希望被時間漸漸磨滅,萬不得已而選擇再生一個孩子的父母……
而其實,當她選擇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時候,在當時的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下,等於間接承認了第一個孩子的死亡。
而小男孩田鵬被拐的故事尤為戳心。
田鵬的生父田文軍和生母魯曉娟,從孩子丟失第一天起便心焦如焚,通過各種方式發布尋子消息。
也和所有慌不擇路的家長一樣,為了尋找孩子的蛛絲馬跡而被耍、被騙甚至被逼上絕路。
比一些家庭幸運的是,田文軍和魯曉娟三年之後終於找到了田鵬;然而田鵬已經對他親生父母失去印象,把他們當成了掠奪自己幸福生活的「壞人」。
事實是,田鵬的養母李紅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養了養父拐來的田鵬。
同樣被李紅琴收養的,還有個曾經是棄嬰的女孩吉芳。
田鵬被親生父母找回之後,因為「非法領養」,吉芳被送到了福利院,院方準備讓吉芳徹底與李紅琴斷絕聯繫。
這對於尚且年幼的吉芳來說,無疑是把她的母親硬生生從生活里剝離。
最無辜的小孩子,往往是受到創傷最大的角色……
而真心實意對兩個孩子好的養母李紅琴,更是遭受著精神與身體的雙重摺磨。
一邊是「失去」了兩個孩子的母親,明明知道孩子在哪裡,卻因為「不合法」而無法與其中任意一個延續親子關係。
另一邊,又因為是「人販子的老婆」而像過街老鼠一樣,受到所有人的唾罵。
《親愛的》不是為了煽情憑空捏造出來的故事,它不僅真實發生過,而且也正發生在世界的每一個地方。
李紅琴的人物原型高永俠和住在福利院的「女兒」粵粵。高永俠把丈夫「偷來」和「撿來」的一雙兒女視如己出撫養了6年。除了最後「沒有生育能力」的李紅琴懷孕的前因後果,故事的其他內容,幾乎和人物原型的經歷一模一樣。
其實,如果關注過法制節目中婦女兒童的「售價」,你會發現女嬰「只需」數千元人民幣,男嬰才能上萬。這個數額還不是人販子獨佔的,他們的「產業鏈」中,拐賣的、運輸的,最終售賣的都是不同地區的不同人。
賣一個孩子,可能負責運輸的人才得數百元,而且這個生意要「走起量」來也不現實,光想想就令人髮指。
泯滅人性,造成家庭的永痕創傷,毀掉孩子和婦女的一生……只為了牟利,但這個經濟利益低到荒謬可笑。
而這種罪惡的土壤,是糟粕的思想。
民眾在觀念里覺得,自己沒有男孩,用什麼手段得到一個都是合乎情理的。民眾也在觀念里覺得,娶不到媳婦,買一個沒什麼毛病。
所以「最美鄉村教師」郜艷敏的故事,很多時候只被截取了所謂大愛無疆的部分。
所以會發生整個村子為了買媳婦對抗警察的事件。因為他們覺得這些事是合理的,至少是「合情」的。
甚至,一部分人販子面對警察和鏡頭,覺得自己販賣女人和孩子,滿足村民的願望是「做善事」。
這也是最難的地方——推動這些糟粕思想的消亡。
如果說有什麼捷徑,那大概就是暴力機關強制力存在的意義。
入刑以矯枉,重典以求正。
這不是法律的內在需求,它的合理性在於對民眾思想轉變的作用。
如果對買賣雙方的行為都能夠做到頂格處罰,而不是像過去二十年普遍存在的那樣,對買主教育了事,撕裂家庭與人心的悲劇會少太多。
最後,E姐的法律專業小助手二大仙來為大家科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里的拐賣兒童罪條例:
收養孩子也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條例,不要一不小心成了犯罪分子的幫凶。
作為監護人,家長也要時時刻刻看好孩子,不要因為一時疏忽,遺憾一輩子。
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小天使,願每一位小天使都能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快樂、幸福地成長
微信號:ilovemi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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