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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時尚,數百年前的西方人都干過什麼不要命的事?

什麼樣的人可以被稱為「美」?這是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不過每個時代或者每個時期總歸因為某些原因而產生一種主流審美,也就是所謂「時尚」。

前段時間,一位網友總結了當代女孩的時尚經,很多人表示第一關就是一堵難以翻越高牆......

控制體重確實能在視覺上更加美觀(或者說符合現代審美),但一味只要求瘦瘦瘦就是在拿自己的健康做賭注了。

類似這種不合理的時尚潮流在歷史上也有許多案例,尤其是中世紀以後的歐洲社會,興起了一波又一波可笑的誇張的挑戰人類的身體極限的時尚流行

真是在用生命實踐那句「名言」:時尚就是讓自己不舒服

假髮

頭髮是女人的斗獸場

假髮的歷史非常悠久,從古埃及開始就有使用假髮的記載。但假髮成為歐洲上層社會的潮流還得追溯到17世紀的法國宮廷

禿頂的路易十三為了維持自己高貴典雅的氣質,機(wu)智(nai)地戴上了假髮。可憐的路易十四不僅繼承了他父親的王位,還繼承了他父親的脫髮,於是也假髮不離身。

路易十四

法王戴假髮的這一舉動被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經過傳播風靡歐洲。一時間假髮幾乎成為男性的必備裝飾,是社會地位的象徵。沒有一頂高品質的定做假髮都不好意思在上流社會裡交際。

當然貴族女性也佩戴假髮,不過這時假髮的時尚也就不過是在頭髮上撲點香粉、換個發色,特別點的就是在頭上像個鐘樓一樣高高豎起,還要在上面戴個保持平衡的小帽子。沒什麼大花樣。

長期以往,這種簡單平庸的髮型就不能滿足有錢又有時間的貴族女性愛美的慾望啦。

真發尚且要梳成各種別緻的髮型,佩戴精緻的髮飾,假髮怎麼可以就這樣簡單頂在頭上。

對於貴族女性來說,社交舞會不僅是重要的交際場所,也是攀比時尚穿搭的重要戰場。為了勝利,從頭到腳都要一絲不苟。而最顯眼的假髮也成為她們展示創意的舞台,比拼時尚的斗獸場

18世紀末的法國宮廷女性就把假髮時尚做到了極致。她們把假髮堆砌得有三十英尺高,不僅要配搭別緻的髮飾,還要設計特別的主題。

比如,這位夫人直接將假髮設計成了移動的梳妝台,可以隨時補妝,非常實用了。

這兩位夫人應該比較崇尚自然,一位頭上結滿了各式各樣的水果,一位則插上了不同種類的蔬菜。這麼契合的主題,適合閨蜜一起做。

還有人做成微縮的農場、時髦的戲劇、戰爭的場面......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她們不敢往頭上放的。

這其中更有一位假髮時尚的領軍人物——法國國王路易十六的皇后瑪麗.安托瓦內特

《絕代艷后》劇照

有整個法蘭西國庫的支持,這位時髦大膽的皇后盡情在髮型上展示著她的時尚天賦。

為了慶祝法國護衛艦La Belle Poule號在海戰中取得的勝利,於是她就把這艘船戴在了頭上!

在髮型設計上,上流社會的女性發揮了充分的創造力,如果她們的造型能夠被模仿,那可是一件十分驕傲的事情。

瑪麗皇后的各式造型

當然,這麼誇張的頭髮除了極度增加頸椎負擔以外,也給貴族女性的生活造成了很多麻煩。

比如,頭髮太高進不了馬車,需要拆了頂棚,有些可能連普通的門都進不去;出門時要帶一種特製的帶龍骨的帽子,用來保證精心做出的頭髮不被破壞;有些沒辦法躺著睡覺,只能坐著休息。

還有高聳的假髮碰到點燃的蠟燭,「引火上身」的事情也不在少數。這些都是美麗的代價。

鉛粉

比起死更怕丑

「膚如凝脂」是每個女性的終極夢想,而當靠自身條件無法滿足時,遮瑕粉變成了不可或缺的「救命稻草」。

不像現在的粉底有若干色號可供選擇,在古代人們對於遮瑕的唯一要求就是白!因此可以增白膚色,塗後還可以顯得皮膚光滑細膩的鉛粉成為了所有愛美人士的最佳選擇。

不僅是黃種人,具有基因優勢的白種人對美白也有著深深的執念。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繼承了母親的橄欖色皮膚,為了遮蓋這一「缺陷」,她常年在臉上塗抹一層鉛和醋混合製成的白粉,讓自己看起來「像白紙一樣白」。

伊麗莎白一世

即使這樣的妝容非常誇張也並不舒服,但終其一生女王也沒有放棄這代表自尊的「面具」。並且還在貴族中掀起了以這種妝粉塗臉的潮流。一些貴婦人為了無限接近女王的審美,日夜以鉛粉塗面。

隨著時間推移,這一美妝時尚不僅沒有被取代,反而愈演愈烈,從王室到平民,不管男女老少都會施粉。

《蓬帕杜夫人》布歇

尤其是19世紀浪漫主義盛行的年代,人們對柔弱之美有特殊的偏愛,於是都會將臉塗成蒼白無血色的膚色,以獲得病態美的效果。

塗脂抹粉本身並沒有錯,哪怕妝容再誇張,每個人對自己的臉都有自主權。只可惜他們塗的都是含鉛的粉

鉛可是一種有毒的重金屬,雖然它可以抑制皮膚中的黑色素生成,在短時間內提亮膚色,但是常年累月地使用,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導致皮膚重金屬中毒。

長期使用鉛粉會使人的皮膚潰爛、口腔惡臭、牙齒枯黃受損,導致面容受損,有的甚至因此喪命。

早期使用的人可能並不清楚危害,但出現越來越多病例的時候,就有醫生提出警告,然而收效甚微。

《索菲夫人》讓·馬克·納蒂埃

為了美麗,女士們對那些明顯的證據視而不見,即使以犧牲自己的健康為代價,也在不能阻止她們塗粉的步伐。All for white!

束腰

殘忍的美麗

雖然時尚總是在變化,不過在某一方面的審美,這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人們貌似很一致,那就是細腰

為了保持纖細的身材,不吃不喝把自己餓死的大有人在。即使這樣,還有人不夠滿意怎麼辦?穿上束腰

起源於16世紀歐洲宮廷的束腰在文藝復興300多年間一直是女性重要的服飾配件。它從乳房以下緊緊勒到胃部,不僅能把腰勒細,還可以使胸部看上去更豐滿。一舉兩得。

為了達到最佳效果,穿束腰衣的時候,需要別人在背後儘力勒緊束帶,確定達到極限之後,打上死結。

在當時的歐洲,腰圍究竟多大才算正常呢?

不同時期歐洲宮廷訂立的標準會略不一樣。最嚴苛時期標準是十三英寸(33.03cm)伊麗莎白一世統治時期,標準被放鬆到十八(45.72cm)到二十(50.8cm)英寸。

但民間有一個傳統的腰圍標準——一個女孩應該能用她的雙手環握其腰部

這種對美病態的追求嚴重摧殘了女性身體健康,不僅使骨骼嚴重變形,也使內髒髮生了位移,致使那個時代的女性懷孕後很容易流產。歐洲也曾發生多起因束腰致死的事件。

它已經不僅是一種美麗的工具,還是一種致命的刑具。

感謝現代內衣的出現,最終結束了這種殘忍的美麗。

尖頭鞋

身份決定長度

你以為上圖中誇張的尖頭鞋是戲劇舞台上的滑稽服裝?no~no~no,這可是中世紀男性最愛的鞋款,日常穿戴時髦的標誌,同時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徵。

這種尖頭鞋名為波蘭那(poulaine),據說始於當時波蘭首都克拉科夫城,所以法國人稱為波蘭那,英國人又把它稱克拉科夫(crakows)。

鞋子很窄,緊緊裹著腳。長長的鞋尖部分須用鯨鬚、羊毛或苔蘚支撐。因過長,妨礙行走,所以,當時流行把鞋尖向上彎曲,用金屬鏈把鞋尖栓回到膝下或腳踝處。

雖然這種鞋一看就很不實用,但是莫名受到中世紀男性的歡迎。尤其在14世紀末,對波蘭那的狂熱席捲了整個歐洲,各個階層都以穿這種不方便行走的鞋子為榮。

鞋尖也是要越長越好,有些人的鞋尖甚至長達一米。管它能不能走路,必須先在外型上壓制對方。不得不說,男性在服裝造型上的攀比心理有時候比女性還要強。

尖頭鞋在視覺上能有效拉伸腿的長度,使人看起來更高。看看中世紀的油畫,emmmmm......有些紳士確實很需要。

雖然追求時尚是每個人的自由,但是作為上層階級總歸是比下層人民多了一些先天優勢。英國曾頒布法令,對鞋尖的長度做出了明文規定:

平民鞋尖長不能超過6英寸(約15cm);地主不準超過12英寸(約37.5cm);貴族不準超過24英寸(約61cm);王室則無限制。

61厘米長的鞋子要怎麼走路?想想畫面也是有點美。可惜當時沒有攝影機記錄下那些紳士們行走的「瀟洒英姿」。

從鞋型來看,這樣的鞋子穿起來也不會太舒服,當時拇囊炎和錘狀腳趾的病發率一定不低......

以上這些曾經的時尚現在看來實在荒唐可笑,不知道當代女孩的時尚經會不會成為若干年人們的另一個笑柄。

追求美是一種自由,是一種權利。但如果這種追求凌駕於健康之上,凌駕於生命之上。那麼還是三思而後行吧。

希望每個姑娘都是健康快樂的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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