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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為什麼寧可殺了妻女之後自殺,也不願被流放?

「流放」一詞,雖然不致死,從字面意思上來理解好像沒那麼嚴重。但是,其實在古代是一種僅次於死刑的刑罰。甚至,有人寧願死也不願意遭受流放之苦。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流放是一種什麼罪。流放是死刑之外,體現統治者「仁政」的一種刑罰,我國三大流放地分別是西北邊疆、嶺南地區、東北寧古塔。一個比一個荒涼,且路途遙遠。

流放可不是旅行,流放者需要步行,被押送往目的地,其間需要忍受勞累和饑寒交迫,單是這段路程就十分痛苦。雍正王朝中,雍正皇上生氣時常說的一句話「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意思就是不但要流放到寸草不生的寧古塔一帶,還要給邊關戰士當奴隸。男的世代為奴,女的世代為娼。所以,一般人聽到這句話後,寧可殺了妻女之後自殺,也不願被流放。因為流放之後,生不如死,倒不如來個痛快的。

所以,流放是一種特別殘忍的刑罰,不但要承受肉體上的折磨,還要接受精神上的折磨,更要承受相思之苦。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被流放的人,一般難以再回故土,與親人團聚,有的會在流放地當奴隸,從事體力勞動,有的則會被充軍,經常當炮灰。完全失去了活著的意義,從此便如行屍走肉一般,苟活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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