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車沒開停在自家門口 居然被告知撞死人了要索賠幾十萬 到底怎麼回事

車沒開停在自家門口 居然被告知撞死人了要索賠幾十萬 到底怎麼回事

你見過這樣的事嗎?一般人都認為車子只有駕駛時候出了事故才需要判定責任,但有人只是把車停在家門口,結果被告知車子把人給撞死了,還被那人家屬要求索賠幾十萬,聽到這裡你們是不是也是一頭霧水。

說起事故的起因是電動車車主醉酒駕駛,機動車車主將車輛停在路邊,屬於佔用車道停車,因此最終判了機動車車主賠償電動車車主家屬10萬餘元,判決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司機臨時停車應選擇適合的地方,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停車後要開啟警示車燈,並在車尾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誌,否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因為違規停車引發交通事故,交警將會根據實際情況,如對方有無責任、亂停放與事故的關係等,來判定停車司機的責任,但通常情況下車主要承擔次要責任。這件案例告訴我們:規範停車是多麼重要,一不小心就會擔責。

此事一出,大部分網友都未車主叫屈,以為不該當賠;也有一部分網友暗示該當賠,因為把車停在了自家門口,屬於違規泊車、守法佔道;又有人回應了:假設騎著電瓶車摔死在馬路上,是不是要國家補償呢?你們怎麼看?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開始想念你了 的精彩文章:

TAG:開始想念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