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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義務教育政府定價 其他市場調節

南都訊 廣東是民辦教育第一大省,5月7日上午,省教育廳舉行新聞發布會,權威解讀省政府最新出台的《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全省約1.52萬所民辦學校將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差別化扶持。收費方面,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其餘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民校生近700萬,佔全省三成

廣東是民辦教育第一大省,民辦教育起步早,發展快,體量大。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含幼兒園,不含培訓機構)1 .52萬所,佔全省學校總數45 .15%。在校生692.84萬人,佔全省在校生總數的31.2%。

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多輪調研、制定和修改,5月4日省政府出台《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加快建設教育強省。「這是一個影響全省民辦教育發展全局的重要文件」。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巡視員趙康表示。

下一步將制定多個配套政策

記者獲悉,下一步,省教育廳等部門將加快制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辦法》、《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等配套政策。

問答

放開非義務階段民校收費

不等於可漫天要價

南都:《實施意見》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為非營利性,原則上由政府定價,實施後價格會否下調?

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巡視員趙康:按照國家規定,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允許選擇營利性,收費原則上由政府定價。但政府定價並非意味著低價,目前可能不一定會大幅度下調。

南都:放開非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市場調節價格,比如民辦幼兒園價格會大漲嗎?有無統一限度?

趙康:放開市場不等於不管它,不等於可以漫天要價,它同時要接受物價部門、發改部門的監督,但具體「收多少錢」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進行「一校一策」,目前還沒有統一的限度。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在各地調研過程中發現,不會出現「坐地起價」的情況。在作為改革開放前沿的廣東,經過多年發展,教育市場相對成熟。政府也有很多調控方式,比如擔心出現資源不足導致的嚴重失衡,政府可以規劃資源缺乏的地方加快審批,同時通過政策鼓勵大家走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的道路。

不必太擔心幼兒園的價格猛漲,普惠性幼兒園要求價格不能過高,按相關規定要求3到5年內,必須按統一標準定價;但也不能要求民辦幼兒園的價格過低,合理的收費才能保證教師待遇、環境改善。同時政府會有調控,保證價格變動在可控範圍內。

南都:廣東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有無時間表?

趙康:《實施意見》對實現的具體路徑以及補償的具體措施,全省不搞「一刀切」,要求「一市一策」「一縣一策」「一校一策」,為各地留出空間,也鼓勵和支持各地積極探索。由於民辦學校類別、層次比較複雜,全省地域上也不平衡,其中珠三角量非常多,工作量非常大,目前暫不便省里統一做時間表。下一步將由省直機關和各級主管部門制定具體方案。

焦點

1

如何分類管理,差別化扶持?

撥地、免稅、補貼、捐資等只適用非營利學校

《實施意見》明確,對全省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現有民辦學校以2017年8月31日為基準日,進行分類登記。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實施意見》體現了分類管理,差別化扶持的原則,大力支持非營利性學校。《實施意見》注重統籌教育、財政、土地、審批、登記、日常管理等各領域的政策,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學校採取不同的扶持措施,特別是大力支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實施意見》中的優惠政策很多,其中有不少優惠政策如劃撥用地、免徵企業所得稅、財政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只適用於非營利學校。

焦點

2

民辦教育下一步怎麼收費?

義務教育原則上政府定價,其他收費全部放開

《實施意見》指出,按照市場化改革方向擴大民辦學校收費自主權。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收費,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視相關改革進程及市場競爭程度適時放開;其餘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民辦學校可以按學期或學年收費,收費項目、標準和方式應在招生報名開始前不少於30天向社會公示,不得在公示項目和標準之外收取其他費用。

也就是說《實施意見》一是明確了民辦學校的收費市場導向;二是除義務教育民辦學校之外,收費全部放開,義務教育原則上政府定價;三是對於義務教育,各地可視相關改革進程及市場競爭程度適時放開,四是要求民辦學校的收費行為,應當規範、應當做好公開、公示等工作,杜絕亂收費。

焦點

3

如何加大民辦教育的扶持力度?

縣級以上政府必須設立專項資金

趙康介紹,切實加大對民辦學校的財政扶持力度。

一是縣級以上政府必須設立專項資金。《實施意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資助民辦教育發展。這有利於督促仍未設立專項資金的地方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快進度,確保全部設立。

二是明確加大對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財政扶持力度。《實施意見》明確,要按不低於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的標準補助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對按規定可繼續向學生收取學費的,須扣除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部分。

三是明確加大對普惠性幼兒園扶持力度。要求各地切實採取措施,通過生均公用經費補貼、幼兒園教師補助等各種方式,加大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力度。

四是明確要求各地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具體措施包括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獎助學金、助學貸款、發放教師從教津貼、教師養老三方分擔機制等多個方面。

焦點

4

對舉辦民辦學校者有什麼影響?

有獲取勞動報酬、獲得補償或獎勵等「五大權利」

針對我省民辦學校的特殊性,特別是舉辦者投入較大的客觀實際,為妥善處理好現有學校的過渡,《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現有學校的過渡的實現路徑,也明確了現有學校選擇非營利在終止辦學時的補償、獎勵原則。但在具體實施上,全省也不搞「一刀切」,要求「一市一策」「一縣一策」「一校一策」,為各地留出空間,鼓勵和支持各地積極探索。

在對舉辦者的權益保護上,《實施意見》明確了保障舉辦者依法按章選擇登記類型、日常運營管理、重大事項變更、獲取勞動報酬、獲得補償或獎勵等「五大權利」。對現有民辦學校選擇非營利性辦學,其出資者在終止時可以獲得的補償或獎勵作了原則性規定,充分體現了對舉辦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補償或獎勵只適用於現有民辦學校,即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公布前經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捐資辦學的除外)。補償或獎勵考慮的因素主要有,2017年8月31日前的出資、取得合理回報情況,以及辦學效益、繼續辦學時間長短等。

焦點

5

對老師同學有什麼影響?

職稱評審、科研立項、評先評優等與公辦教師同等待遇

在對教師權益保護上,《實施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政府、學校、個人合理分擔的社會保障機制;支持各地向民辦學校教師發放從教津貼,這個主要是適用於非營利性學校;鼓勵民辦學校職工建立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提高教師退休待遇;在教師培訓上做到「三同」,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堅持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民辦學校教師的職稱評審、科研立項、評先評優等方面與公辦教師同等待遇。同時民辦學校應按時足額發放教職工的薪酬。此外,完善公辦與民辦學校教師合理流動機制,鼓勵公辦學校教師到民辦學校開展幫扶幫教。

在對學生權益的保護上,《實施意見》提出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接受資助以及評選表彰等方面享有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受教育者的同等權利。強調了民辦學校應當落實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於5%的資金用於獎勵和資助學生的規定。

采寫:南都記者 賀蓓

實習生 崔藝慧 通訊員 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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