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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公共利益與用戶隱私的博弈

伴隨著社交媒體在社會生活中的廣泛應用,社交媒體用戶隱私保護問題成為當前研究熱點議題之一。人們在享受社交媒體帶來的信息便利和言論權利的同時,個人信息的泄露也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隱私問題凸顯

今年4月,因數百萬用戶的個人數據被數據挖掘公司利用,社交媒體巨頭Facebook公司不得不向公眾道歉,以試圖修復其聲譽。即便如此,仍有數百萬用戶註銷了自己的賬號。加上近年來屢屢發生的「假新聞」事件,這家社交媒體似乎已進入多事之秋。其實,全球各地的社交媒體都無法完全杜絕個人隱私泄露事件的發生。隨著用戶隱私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的不斷提升,社交媒體服務提供商只能通過不斷改進技術手段,為用戶提供更全面的保護和服務。

但這並不能阻止越來越多的人們出於隱私保護而選擇放棄使用社交媒體。據美國哈里斯互動公司的民意調查顯示,在受訪的美國成年網民中,約66%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擔心像Facebook這樣的社交平台上的隱私問題。超過1/3的受訪者對像Instagram這樣的照片分享平台上的隱私問題表示憂心忡忡;約1/4的受訪者擔憂像Twitter這樣的微博的安全性。另外,在55—64歲的受訪者中,約1/3的人表示不相信社交媒體網站,僅1%的人表示信任,65歲及以上群體的信任度同樣如此;在35—54歲的受訪者中,約24%的人表示不相信社交網站,6%表示信任;35歲以下受訪者是唯一一組信任(16%)比例超過不信任 (12%)的群體,但也僅高出4%。

社交媒體利弊參半

澳大利亞堪培拉大學教授布魯斯·阿諾德(Bruce Arnold)認為,社交媒體並不能完全消除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之間的界限,相反它應該引發我們的反思,至少,一味地譴責或喝彩都是片面的。阿諾德表示,私人和公眾之間的紅線逐漸變得模糊,人們的權利意識不斷增強,而社交媒體恰好為人們提供了使用公眾權利的機會。鑒於此,政府、公司和個人都不能再逃避監督。從這個角度講,社交媒體的出現有其積極意義。

澳大利亞莫納什大學法學教授莎拉·約瑟夫(Sarah Joseph)表示,雖然社交媒體的應用帶來了很多問題,但目前就斷言大數據搜集與隱私權保護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似乎為時尚早。一方面,她表示,在某種程度上,社交媒體給人類帶來了諸多好處。另外,採用互聯網和大數據分析技術的社交媒體的應用,也使人們能夠從社交媒體上得到更多精神慰藉,因為社交媒體上的相關個性化程序可能比親友更能了解用戶的個性特徵。

另一方面,約瑟夫認為,我們必須重視社交媒體的負面影響。她表示,聯合國最近一項研究發現,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可以通過演算法,對用戶搜索產生誤導。社交媒體可以成為一種「激進工具」,其對人類情緒的鼓動會讓人們喪失更深入的理性思考。甚至有人戲稱,社交媒體用戶如果獲得300個贊,其對人的鼓舞甚至超過配偶的讚譽。

約瑟夫認為,目前社交媒體的商業模式存在巨大漏洞,侵犯隱私等行為已經被嵌入到一些社交媒體的商業模式之中。這種模式曾在起步階段賦予社交媒體強大的數據搜集和分析能力,推動社交媒體迅速發展,並推出了一系列產品。但這些商業模式的運行,也離不開眾多私人參與者。另一個嚴重問題是「假新聞」的傳播。錯誤信息的傳播,同樣是對人類權利的一種侵犯。比如在政治領域,對數以百萬計的選民來說,受到精準社交媒體信息的影響是一回事,受到惡意虛假信息影響和操縱則是另一回事。虛假信息的大規模傳播會扭曲公眾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相關研究也已證明社交媒體是如何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武器化」的。「令人沮喪的事實可能是,人性往往被虛假故事吸引,而不是那些平凡的、真實的故事,這是因為虛假新聞滿足了人們預先設定的偏見和慾望。如今,社交媒體使得虛假新聞的野火蔓延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阿諾德還提出了幾個問題來讓人們思考。比如,如何限制服務運營商對數據的處置權?個人隱私數據是否應該受到政府的監控?如果出於公共服務目的,社交媒體和政府是否有權共享個體從未公開過的信息?這些問題,單純依靠社交媒體的技術改進無法解決,需要社會各層面進行更深入探討。但毋庸置疑的是,必須嚴肅對待那些從社交媒體平台中湧現出來的商業模式,社交媒體應該與社會各階層重新連接起來,而不是淪為數字時代科技寡頭的商業奴隸。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宗悅 排版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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