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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上市,不能迴避的7800萬元商標侵權訴訟

作者 | 趙麗媛

(本文版權為知產力所有,轉載請在顯著位置註明來源。)

(本文2410字,閱讀約需5分鐘)

日前,小米正式向港交所遞交了IPO招股書,這家被估值700-1000億美元的公司,不遺餘力地用了近600頁的篇幅,對其進行了全景展示。同時,也用了40餘頁對其風險因素進行了詮釋。在這40餘頁中,小米列舉了3起知識產權訴訟糾紛,一是2014年愛立信在印度訴小米專利侵權;二是2018年酷派在深圳訴小米專利侵權;三是2017年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杭州聯安)在杭州訴小米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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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立信在印度訴小米專利侵權一案,小編暫不知最新進展。不過在小米向港交所遞交IPO招股書後不久,酷派便發布公告稱,其目前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裁定小米停止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即請求法院裁定小米立即停止銷售和許諾銷售紅米Note 4X、小米6、小米Max2、小米Note3和小米5X型號手機產品。

小米涉及的專利糾紛已經在走法律程序,那麼其作為被告之一的商標侵權糾紛又有何最新進展呢?

龐大的「米」氏家族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暫且不表小米涉及的專利侵權糾紛,先來聊聊其同杭州聯安之間的商標侵權糾紛。有讀者可能會問了,小編為何偏偏揪住小米的商標糾紛「說事」,其實這不是小編刻意迴避小米的專利侵權糾紛,而是小米的商標布局做的太好了,所以只能暫以其商標糾紛說起。

小米是一個注重商標保護的公司,在成功註冊「小米」商標後,其相繼將小米的一干兄弟姐妹也籠絡門下。大米、黑米、紫米、綠米、紅米、蘭米、青米、粟米、蝦米、非米、純米、萬米、米粒、米線、米粉、美米、爆米花……籠絡了眾多親戚後,開始組建「家庭」,於是在米家概念提出後,小米還註冊了包括咱家、我們家、我家、咱們家等商標。更厲害的是,雷軍曾說過,「站在風口上,豬也能飛起來」,出於對這句話的保護,小米特意申請了「風豬」商標……這商標意識不由得為之嘆服。

也正是這一家族名稱「米家」,招致了一場商標侵權糾紛。

未曾料到遇到商標侵權糾紛

2017年,杭州聯安認為因使用與自身「MIKA米家」註冊商標相近似的「米家」商標,而將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小米通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小米科技)、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稱京東叄佰陸拾度)、杭州京東惠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稱京東惠景)、崑山京東尚信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稱京東尚信)、上海圓邁貿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下稱上海圓邁)訴至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杭州聯安認為,六被告的行為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混淆誤認,構成了商標侵權行為,應立即停止侵犯自身的商標專用權,並連帶賠償7800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小米於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發布全新的生態鏈品牌,「MIJIA」,中文名為"米家"。「米家」既是小米的生態鏈品牌,同時也是其智能硬體管理平台App的名稱。

小米在包括第9類軟體、第32類啤酒、第43類住宿等多個類別上申請註冊了「米家」字樣的商標。

但是,最早註冊在第9類網路通訊設備上的帶有「米家」字樣的商標的申請人卻是杭州聯安。

杭州聯安訴稱,小米通訊、小米科技未經許可,在攝像機、行車記錄儀、對講機、報警器等商品上使用與原告的「MIKA米家」註冊商標相近似的「米家」商標,並通過被告小米科技開設的線上小米商城、小米官方旗艦店及大陸地區線下小米之家專賣店等渠道銷售上述商品,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構成商標侵權。被告京東叄佰陸拾度在其開設的京東網銷售上述侵權商品,並分別由被告京東惠景、京東尚信、上海圓邁開具相應商品的銷售發票,上述被告應就其銷售侵權商品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被告就管轄權提出異議

被告小米在答辯期內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轄區既不屬於本案的被告所在地,也不屬於侵權行為地,本案應由小米所在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管轄。

被告北京叄佰陸拾度在答辯期內對管轄權也提出異議,他們認為本案中被告小米通訊、小米科技、京東叄佰陸拾度的住所地均在北京市,故案件管轄確定在北京市更為適宜。綜上,請求將本案移送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杭州中級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系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中原告訴稱被告京東惠景未經許可在京東網上銷售了侵害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對京東惠景提出了具體訴訟請求,提交了初步證據。因被告京東本院惠景所在地在本院轄區,固本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

標的額為7800萬元的商標侵權訴訟,相對於估值千億美元的小米而言,或許是九牛一毛,但是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小米使用「米家」商標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仍待法律認定。關於該事件後續報道,知產力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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