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熱愛,所以堅持
大約十年前,我的高中班主任在一次家長會時跟我媽說,你們家這個孩子,聰明是聰明,就是缺乏毅力。
現在想想這也許只是一句老師讓學生加油努力的套話,但當時小小的我怎麼也想不明白這個三十不到的男人是怎麼看出十六歲的我最大的缺點的。
小時候,家裡人一直說我是「三分鐘熱度」,看上什麼都喜歡得要死,到了手裡沒多久就冷落了。
長大了,我還是一樣。
說要跑步,買了整套的運動裝備,第一天興緻勃勃,第二天興趣淡淡,第三天心情凄慘。某一天跑了5公里,完成了悅跑圈裡面的打卡,發了朋友圈,獲得了幾個贊,從此再沒穿上跑鞋。
說要健身,辦了年卡,買了背包,遊了一次泳,生理期後再也沒去。說要學古箏,買了琴,找了老師,正好懷孕了,又停下了。
這樣的事情太多,前些日子說要自己給未出生的寶寶做衣服,想買縫紉機,本著「來個人勸勸我吧」的想法諮詢了一下我的先生,終於被勸住,事實證明我的先生是對的。
我好像真的是一個不會堅持的人啊。
可是,可是,我也有一直堅持的東西啊。
和先生認識四年多,幾乎天天膩在一起,經歷買車、買房、裝修、婚禮、懷孕,有小小的爭執,但從未放棄過彼此,始終像熱戀期的男生女生,像個傻子一樣說著我愛你你愛我的濃情蜜語。
周圍家人朋友都很驚訝於我們的恩愛,問我如何做到。
答案當然是因為喜歡。
大學畢業工作近五年,在現在的團隊待了三年,孕前幾乎天天加班到九十點,遇到開會凌晨和周六日的加班也是常態,但從未想過離職,始終像剛工作時的新員工,領活幹活交活,彷彿一台不會停工的永動機。
家人問我,你就不能找個輕鬆點的工作么,反正現在的收入水平也不怎麼樣。
答案當然是因為熱愛。
因為喜歡 ,因為熱愛,所以不會疲倦。
因為喜歡,因為熱愛,所以很輕鬆地就堅持下來。
所以,小小的十六歲的我啊,你真的不是沒有毅力,你只是不喜歡。
所以,那個三分鐘熱度的我啊,你真的不是喜新厭舊,你只是不夠熱愛。
人們,不必在意,不必強迫去堅持自己不愛的事情,不必再嘲笑自己「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當遇到真正喜愛的人事物,這份堅持自然而然就完成了。如果有什麼是你必須堅持的,那就先學著去熱愛它吧,否則盲目地持續只是無謂的執著。
哪有那麼多失敗,不過是走錯方向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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