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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一顆子彈就行,為何這麼簡單的事很多法警不願意干?

中國人講究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無論是古代的劊子手,還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法警,都不願意去執行死刑。

古代的劊子手在執行死刑的時候,有很多程序,時代發展到現在,殺人就是一開槍那麼簡單,拿起槍將罪犯一槍斃命,多簡單的事,很多法警依然不願意,這又是為什麼?

其實法警執行死刑犯,遠遠不像大家想的那麼簡單。我們都知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那些殺人犯就該死。可是大家細細研究發現,這些被執行的死刑犯都有著自己的故事,他們在殺人的時候是被動的,或者有著某種說不出的苦衷。

但是當他們作為殺人犯被執行時,就如同待宰的羔羊,畢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每個人都有憐憫之心,活生生地將他們殺害,無形中會給他們留下很大的心理創傷,所以很多法警不願意去執行死刑。

法警不願意去執行槍決,與槍決的弊端有很大關係,槍決犯人的時候,死刑犯都是背對背對行刑者跪下,行刑者向其頭部或者胸部開槍;或者是面對行刑者站立,執行者向其胸部開槍。

這種方法容易是死刑犯產生恐懼心裡,被執行前可能要發生暈厥現象,有時候法警沒有擊中要害,還要再補一槍,死刑犯就要承受很大的痛苦。

其實很多法警不願執行死刑與中國的傳統有很大的關係,古人云: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可是讓一個人去殺人,在某種程度上覺得是一種造業,雖然死刑犯都犯下了不可饒恕的滔天大罪,給社會和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甚至無辜剝奪了其他人的生命,但是在中國的傳統中覺得不可輕易殺人,警察雖然是執法者,是社會正義的保護神,但是在他們的內心深處依然有這樣的想法。

更深層的原因就是社會的進步,很多國家已經不使用槍決來結束死刑犯的生命,因為在無數的法警和法律工作者希望看來,死刑犯雖然罪大惡極,不可饒恕,畢竟是一條生命,希望用更理性、更有尊嚴的死法結束他們的生命。

現在很多國家已經取消了槍決這一方法,使用安樂死等死刑方式。在我國也已經開始執行了安樂死這種死刑方式,這樣的方式是留給罪犯最後一點尊嚴,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估計在不久的將來,法警就不用害怕去執行死刑了,到時候槍決就取消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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