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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供熱計量收費標準公布引市民熱議 供熱部門作出解釋

蘭州供熱計量收費標準公布引市民熱議,供熱部門作出解釋

只針對分戶計量用戶 價格並無變化

在經過兩年的暫行後,近日,蘭州市物價、建設部門對供熱計量收費標準予以正式確定。其中,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基本熱價為5.00元/月?平方米×30%×5個月=7.5元/平方米(註:30%為基本熱價的折算比例)。

該消息經媒體公布後引發市民熱議,特別是居民住宅供熱7.5元/平方米的基本熱價,引起許多用戶對熱價上漲的擔憂。

對此,蘭州市供熱服務中心一位負責人表示,基本熱價只針對分戶計量的熱用戶,且與暫行期內的標準相比並無變化。同時,集中供熱未分戶計量(即按面積收費)的用戶,熱價同樣未變,依然為5元/平方米?月。

1 供熱部門:該標準只針對計量供熱用戶與暫行期一致

蘭州市供熱服務中心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供熱計量是以集中供熱或區域供熱為前提以適應用戶熱舒適需求、增強用戶節能意識、保障供熱和用熱雙方利益為目的,通過一定的供熱調控技術、計量手段和收費政策,實現按戶計量和收費。「簡單地說,供熱計量就是按用熱量的多少收取採暖費,就是用多少熱、交多少費,它的優勢一是適應用戶的用熱需求,二是可以促進節能環保,三是能有效解決『供熱質量不穩定?收費難?供熱站經營困難?供熱質量不穩定』這一困擾供熱的頑疾。」

針對蘭州市供熱計量收費標準公布後市民的疑問和擔憂,該負責人表示,這一標準之所以引發熱議,是很多人對計量收費和按面積收費的概念沒有釐清。實際上,這一標準只針對計量供熱的用戶,特別是7.5元/平方米的基本熱價,從時間上看涵蓋了整個供暖期(5個月);而市區按面積收費的熱價為5元/平方米?月,從具體單位來看,不難發現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據該負責人介紹,在另一方面,這一正式確定的供熱計量收費標準,與兩年暫行期內的收費標準並無變化。「也就是說,這個暫定的收費標準,從兩年的試用情況來看,符合蘭州市的實際情況,因此在暫行期滿後予以正式確定。」

2 同面積房屋按計量通常比按面積所繳納暖氣費更少

針對部分網友對為什麼需要繳納基本熱費的疑惑,上述供熱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基本熱費」在國家政策層面也有明確解釋。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在《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解讀中解釋說明:「基本熱價在固定成本基礎上形成,補償設備折舊、管網維護費、管理費、薪金、退休金等形成供熱能力的費用;計量熱價在可變成本基礎上形成,補償燃料費、電費、水費等與供熱量大小成比例的可變費用。供熱成本中的固定成本與熱量消耗多少無關,如熱力站、供熱管線等的建設費用、日常維修費用等,無論用戶是否用熱都需繳納補償此部分費用的基本熱費,保證供熱單位的基本運行」。

「從兩年暫行期的實際情況來看,絕大多數計量用戶按計量繳費後,實繳熱費要低於按面積收費的繳費額。以欣欣茗園等小區為例,符合這一情況的用戶佔總業主的95%以上。」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從舉例計算中可以看出,對計量用戶來說,基礎熱費只需750元,而實際耗熱量則由計量用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暖氣開得熱就用得多,開得小就用得少……除非24小時都把暖氣溫度開得很高,一般情況下(按計量繳費)都要比按面積繳納的熱費少。」

蘭州晨報/掌上蘭州 記者師向東

兩類熱用戶熱費計算方法

該負責人向記者算了一筆賬,以100平方米的房屋來算,如果按面積收費,則整個採暖期共需繳納的熱費為:

非計量用戶需交納的熱費為:5元/平方米?月×100平方米×5月=2500元。

計量用戶需交納的熱費為:7.5元/平方米×100平方米+47.43元/吉焦×實際耗熱量×1(熱量調整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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