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法律竟然規定罵人就要吃牢飯,卻有一類人可以免罪
文史
05-10
原標題:明朝法律竟然規定罵人就要吃牢飯,卻有一類人可以免罪
在元朝時期,國家社會風氣很差,平日里隨意出口粗鄙之言十分常見,直至明朝初期發展到了張口就來的地步,甚至有人被活活罵死。明朝政府為了扭轉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在大明律中明確規定了不能隨便辱罵別人,否則就犯了「罵詈」罪,要被關進牢房中吃幾天牢飯好好反省。然而,卻有一類人可以免除罪責,隨意辱罵,這是怎麼回事呢?
「罵詈」罪名被記錄於明朝刑律後,普通民眾對於進監獄十分恐懼,國內隨意辱罵他人的現象大大減少,社會風氣漸漸清正。然而,這條法律卻規定了一類人可以隨意謾罵,這類人就是讀書人。或許明朝政府認為讀書人素質比較高,即使罵人也不會吐露髒字,所以讀書人可以不受這條法律限制。
而且讀書人不但可以罵平常老百姓,甚至連官府都可以隨意謾罵,不會因此受到懲罰。而在明朝官吏有一種官職名為諫官,可以直接指著皇帝大聲指責,直言其過失令其改正。所以,明朝少年繼位的皇帝威信不夠,都會被一群言官痛斥。特別是15歲繼位的正德皇帝,他喜歡遊山玩水、肆意玩樂,甚至在皇宮中搞民間集市,直至後來居然在宮中開青樓,令宮女扮演風塵女子。如此荒唐的行徑自然少不了言官的口誅筆伐,幾乎每日都在被痛罵。
古人云,「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如此看來讀書人的地位在明朝地位很高。你對此有何看法?快來評論區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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