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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聯惠覆滅記:自稱交易金額3300億,為何會被定性為傳銷

特大網路傳銷團伙「雲聯惠」被摧毀。

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通報稱,5月8日,廣東省公安廳部署廣州警方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摧毀「雲聯惠」特大網路傳銷犯罪團伙,黃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動中落網。

經查,以黃某為首的該團伙成立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聯惠」),並依託該公司「雲聯商城」,以「消費全返」等為幌子,採取拉人頭、交納會費、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今年4月底,廣東一名地方官員曾對澎湃新聞記者提及,相關部門已經在布局,對雲聯惠的處理很快就會有結果。

可見的是,對雲聯惠的舉報從2014年其成立之初就不時出現,近年雲聯惠被地方監管部門查處的消息也不時曝出。

雲聯惠官網之前披露的數據稱,到2018年5月8日,雲聯惠的累計交易金額約為3300億元。今年1月,一名與雲聯惠有合作的商家在朋友圈發的數據顯示,雲聯惠稱其目前在8家銀行共有9000億存款。

廣州警方通報 微博@廣州公安 圖

廣州公安敦促雲聯惠犯罪人員一周內投案

從5月8日早上7時左右開始,雲聯惠的官網、APP全部無法打開。

5月9日再打開雲聯惠官網,其顯示的是廣州市公安局的一則通告,通告稱,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其官方網站雲聯商城www.yunlianhui.cn,簡稱:雲聯惠)黃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已被廣州市公安局立案調查。通告主要內容包括:

一,參與雲聯惠犯罪活動的人員,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的,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原則,將依法予以從寬處理。

二,雲聯惠的會員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六十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會員註冊證明材料、合同、會員的交易流水賬戶和預存款憑證等書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

即便如此,有網友曬出雲聯惠內部群的通知顯示,仍有雲聯惠成員在試圖安撫合作夥伴,稱廣東公安的摧毀行動只是「調查」,還撇清自己不是傳銷,提醒合作夥伴萬一接受警方調查要自稱消費者或商家等。

有媒體走訪發現,一些廣州以外地區的雲聯惠網點,雖然已經取下了顯眼的招牌,但依然有工作人員在辦公。當記者以投資者身份打聽公司現狀時,工作人員強調的依然是公司不會有事。

更多的投資者開始報案登記。

5月9日,澎湃新聞聯繫到湖南一位雲聯惠投資者,他不久前不顧朋友勸說,剛投了200萬進去,按照他的說法,「現在完全是懵的,腸子已經悔青」,而且他已經聯繫不上在廣州的上線。

這名投資者已經去當地派出所報案登記。

雲聯惠核心人物黃明

誰的雲聯惠

雲聯惠的運作平台公司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時間已有4年。

企查查數據顯示,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於2014年1月6日,位於廣州市海珠區宸悅路32號,註冊資本為100001萬元,其法定代表人是黃觀勇,經營範圍包括網路技術的研究、開發;商品信息諮詢服務;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科技信息諮詢服務;市場營銷策劃服務等。

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三大股東為廣東雲聯國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州泓蚨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和黃明,三者分別持股43.91%,37.27%和18.82%。

前兩大股東中,廣東雲聯國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是黃明旗下公司,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黃明。企查查數據顯示,黃明在廣東雲聯國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為99.7950%,且該公司的註冊地也在廣州市海珠區宸悅路32號。

廣州泓蚨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的第一大股東則為黃坤,其持股80%,廣東雲聯國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00%,廣州雲系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作為該投資基金管理人的廣州雲系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黃友鑫,持股75%;另一股東為黃坤,持股25%。

企查查數據顯示,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法律訴訟39條。

最近的一條相關信息是,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書(2018)湘0722財保6號,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在查處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一案,為防止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於2018年2月2日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琶洲支行賬號的存款1000萬元予以凍結,該申請獲得法院支持。

關於這次裁定,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還曾發文回應稱,這只是調查過程,並未認定其為傳銷,該公司還提醒會員「不要以訛傳訛」。

關於雲聯惠負責人黃明,外界所知的確切信息不多。

有網路上的宣傳文章稱,黃明1963年出生於廣東省廉江市雅塘鎮,1983年廣東湛江師範學院中專畢業後,分配到當地教書,期間取得律師執照。1993年下海創業,曾在佛山順德做過金融設備(驗鈔機)銷售業務,籌資開設點鈔機、驗鈔機廠,1995年後,創建以所羅門系列集群企業,並經營至今。

對於上述信息,澎湃新聞記者未能證實。

可見的是,在雲聯惠的股權版圖中,其涉及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普遍姓黃。

雲聯惠股權架構

高達十幾倍的收益率

按照廣州警方的通報,這次被摧毀的雲聯惠團伙,進行的是網路傳銷犯罪。那麼,這種模式為何能矇騙眾多投資者?

目前網上能找到的雲聯惠網路商學院教學視頻《返還原理》內容顯示,雲聯惠的運作模式是,消費1元等於100個白積分。假設某消費者在該平台消費了100元,這100元將會以10000個白積分的形式存在,只有超過10000個白積分後才會轉換成紅積分,紅積分=現金價值。

根據規則,雲聯惠每天返還的額度是在總額的基礎上減去已返還的金額,再乘以萬分之五左右。

也就是說,每天返還的金額會越來越少,返還的期限會變長。粗略計算,以10000元消費為例,5年返60%,10年返84%,需要25年才能返99%,最後的1%無法返還。

通俗理解,假如將雲聯惠的返利看作一個金融產品,5年的收益就是60%,10年就是84%。

而對商家來說,則需要向平台繳納一定金額的傭金——每筆交易額的16%,不過之後平台也會以每天0.05%左右的比例進行返還。

在更多雲聯惠合作夥伴的線下宣講中,給出的收益回報承諾更高。

澎湃新聞記者在另一起調查中,曾參加過一個公司的產品推介會,該公司推介的一個產品就是雲聯惠的消費卡,按照講師的說法,該產品的收益率甚至高達十幾倍。

以投資10萬為例,該種消費卡每個月可以獲得雲聯惠10萬元的消費積分,1年可以獲得120萬元的消費機會,到了年底這10萬元本金還能退還消費者,照此算,該款產品的收益率可以達到一年13倍。

「雲聯惠」合作方線下活動現場

涉嫌非法集資

問題是假定雲聯惠是個金融產品,那麼雲聯惠的收益來自哪裡呢?

根據視頻的說法,主要通過現金流、大數據、廣告費、上市等方式賺錢。

但這些說法並不靠譜。

以上市為例,此前雲聯惠對外宣布,其通過收購美國環球電商城在美國「上市」。根據云聯惠官網消息,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在廣州雲系股權出資有限公司的教導與協助下,於2015年12月15日正式完結對美國環球電商城(上市代碼OTCBB:WMAL)的收買,並與2015年12月21日向美國證監會正式提交股權改變布告。

OTCBB是美國股票交易市場OTC Markets的簡稱,OTC指場外交易市場,是指為達不到上市條件的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平台,這和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完全是兩個概念。

雲聯惠此前被廣東省有關部門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也是基於此事。有業內人士告訴澎湃新聞,當時雲聯惠為了所謂上市對外融資,融過兩輪,從1個億融到10億,再從10億融到100億,中間手續很多有問題,後來有關部門查了後認為,融資過程存在問題,有涉嫌非法集資的可能。

對此,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關於《防範「消費返利(註冊領返利紅包)」風險謹防利益受損》的公告就提到,一些第三方平台打著「創業」「創新」的旗號,以「購物返利」「消費等於賺錢」「你消費我還錢」為噱頭,承諾高額返消費款、加盟費等,以此吸引消費者、商家投入資金。

雲聯惠合作方網路宣傳內容

為何會被定性為傳銷

雲聯惠從最初的涉嫌非法集資如何到涉嫌傳銷的呢?

前述廣東某地方政府人士稱,如果以涉嫌非法集資罪名來查處雲聯惠,是比較困難的。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說,在《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沒有出來前,政府相關部門是沒有處置權的,比如現在打非辦是掛在金融辦下面,這個部門現在工作更多是在宣傳上,沒有行政管理權。而公安部門也只有接到辦案後才能查處,像這種旁氏騙局在前期是沒人報案,沒人受到損失,等受到損失的時候已經晚了。

「雲聯惠本質上就是拉人頭,是典型的傳銷案例,完全可以以傳銷罪名來查處。」上述政府人士稱。

據了解,雲聯惠共有三級:免費的普通會員、交99.9元的普通商家會員(金鑽)和交999元的創業商家會員(鉑鑽)。會員級別越高,享受的許可權越高。比起免費會員,金鑽會員和鉑鑽會員除了享受消費積分返還,還有推薦權(發展下線)即每推薦一個人就能拿到一筆提成。

如果被推薦人是消費者,推薦人可以獲得消費金額的5%;如果被推薦人是商家,推薦人可獲得銷售金額的2.5%。

此前中國反傳銷第一人李旭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借舊還新讓雲聯惠持續進賬,但是細水管進寬水管出,資金鏈早晚會斷裂。雲聯惠用規則延緩崩盤的速度,從靜態來說是龐氏騙局;從動態來看,其通過招加盟商拉人頭髮展下線,涉嫌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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