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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大多不靠譜,真實歷史上的武將的武器究竟有多重?

一般說起古代的猛將,首先想到的基本都是他們的武器很重,但這大多都是小說和評書中的藝術誇張。並不能當真。那麼真實歷史上的武將武器究竟有多重?

《宋史》記載岳云:「雲,飛養子。年十二,從張憲戰,多得其力,軍中呼曰『贏官人』。飛征伐,未嘗不與,數立奇功,飛輒隱之。每戰,以手握兩鐵椎,重八十斤」

按南宋625克一斤來算,80斤等於現在50kg,不說能不能拿起來50kg的錘揮舞,也不說馬能不能馱的動人加錘的重量,單說物理規律,當岳雲把一把錘從一側伸出去打人的時候,這50kg的錘伸出去,從物理規律來說,重心的改變都會導致奔跑中的馬側翻。所以關於岳雲的記載雖然是《宋史》中的記載,但是岳飛岳雲的記載都並不可靠。

《岳飛傳》中描述岳飛「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按南宋625克一斤來算,300斤是187.5kg。這個重量的弓,全球歷史上沒有第二個記載,這個拉力一半都是記載中的最高極限了,岳飛再厲害他也是一個人類,比其他最強的人力量翻倍,顯然是不可能的。而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錯誤呢?

當時岳飛被處死之後,按照當時歷律,岳飛作為犯官,官方文獻刪掉很多岳飛的事迹,而且當時修史的人還是秦檜。

《宋史 秦檜傳》記載:「檜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書少監領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還,自頌檜功德凡二千餘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羔上之,皆遷秩。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曆、時政亡失已多,是後記錄皆熺筆,無復有公是非矣。」

秦檜在位時就大量的修改史書,甚至在岳飛生前,秦儈也曾各種瞞報岳飛的戰績不予記載。當時南宋史官就有記載:「自(紹興)八年冬,檜接既監修國史,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沒其實,至形於色。其間如潤略其姓名,隱匿其功狀考,殆不可一、二數。」

宋孝宗

這就導致關於岳飛史料記載被大量的刪改導致缺失,一直到紹興三十二年,宋高宗退位以後,趙昚做了孝宗皇帝。在淳熙五年,宋孝宗給岳飛平反的時候,發現根本沒有岳飛的事迹記載在錄。當時的記載是:「因博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系安危,與夫立功之實,其非常可喜之太略,雖所習聞,而國史秘內,無所考質」。大意是大家雖然都一致認為岳飛功居第一,但這都只是傳聞及眾人的回憶和印象,而在南宋官修史書中卻無法查證。

岳飛像

現在宋史中的岳飛傳是他的孫子岳珂給爺爺重新立的傳,岳珂寫了一本《鄂國金佗粹編》記載自己爺爺的生平。但是岳飛死的時候是公元1142年,而岳珂與公元1183年才出生。等岳珂長大成人,半個世紀都過去了,宋代人壽命並不高,很少有人活到70多歲。所以很多東西已經不可考了,加上孫子給爺爺立傳,去美化誇大也是正常的事情。這就導致岳飛、岳雲的記載都有所誇大,並不真實。

甚至於《宋史》中記載岳雲是岳飛的養子,這都是錯誤的。岳雲其實是岳飛的親生兒子。岳飛在投身軍伍之前,在家鄉已經與一劉氏女子成婚,先後生了岳雲和岳雷。

公元1127年,岳飛跟隨宋高宗趙構南下時,劉氏夫人留在家中,結果不久,黃河以北地區即全被金人佔領。劉氏就改嫁了別人。1130年,岳飛的部隊在宜興安頓下來之後,派人到黃河以北去尋找他的家眷,找了10多次,才找到了他的母親和兒子,把他們接到江南軍營。

既然知道劉氏已經改嫁,岳飛就在宜興另娶了一位名叫李娃的女子為妻,又生了岳霖、岳震、岳霆三個兒子。岳飛親自上表說明這件事:「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待老母,不期妻兩經改嫁,臣切骨恨之。巳差人送錢五百貫,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

這件事不僅見於《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而且在南宋的官書《高宗日曆》當中,也有記載。而岳珂編寫《鄂王行實編年》時,認為劉氏改嫁是一件不可外揚的「家醜」所以刪掉了一段事情,岳雲就變成岳飛的「養子」。這些種種謬誤,都可以直接說明《宋史》記載岳雲的八十斤大鎚其實根本不靠譜。

《明史·劉綎傳》中最後一段是這麼記載的:「綎於諸將中最驍勇。平緬寇,平羅雄,平朝鮮倭,平播酋,平倮,大小數百戰,威名震海內。綎死,舉朝大悚,邊事日難為矣。綎所用鑌鐵刀百二十斤,馬上輪轉如飛,天下稱『劉大刀』。天啟初,贈少保,世廕指揮僉事,立祠曰『表忠』。」

這段記載來看劉綎所用一百二十斤的大刀,似乎是歷史中最重的武器了,但實際上,這並不是劉綎所用的武器,這一百二十斤的大刀只是武舉舞刀項目的重刀。

《明史·姜名武傳附王來聘傳》有記載:「來聘,京師人。崇禎四年,中武會試。時帝銳意重武,舉子運百斤大刀者止來聘及徐彥琦二人。」可以看到,這只是武舉考試的一個項目,清承明制,《乾隆大清會典則例》記載:「三場馬步射後,再以八力、十力、十二力之弓,八十斤、一百斤、一百二十斤之刀,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之石,試其技勇。弓必開滿,刀必舞花,掇石必去地一尺。三項內能一二者為合式,全不及者亦不準入三場。」這隻相當於古代的杠鈴,並非實戰武器。

另外《資治通鑒》記載:「王彥章驍勇絕倫,每戰用二鐵槍,皆重百斤,一置鞍中,一在手,所向無前。」這麼來看,王彥章的兩把百斤鐵槍似乎可以算是最重的武器了,但是《資治通鑒》成書時與王彥章隔著朝代呢,記載並不可信,因為《新五代史》記載:「(王彥章)持一鐵槍,騎而馳突,奮疾如飛,而佗人莫能舉也,軍中號王鐵槍。」可以看出五代史的記載王彥章是用一把鐵槍的。

而按照《資治通鑒》成書年代來看北宋中葉一斤為640克,一把槍就重64kg,而按照《資治通鑒》的記載一把掛馬鞍上,一隻拿在手上,馬鞍一側憑空重64kg,馬也是會側翻的。如果按五代時的度量衡算,一市斤相當於660克,一百斤就是66kg。這就更重了,一側重66kg,再加上人和另一把鐵槍的重量,馬估計跑都跑不起來,會側翻的。同樣,健身過的人都能明白,健身房一米八的實心杠鈴杆子才20kg,要做到這個重量鐵槍至少也得五米六以上,騎兵根本就沒有裝備過這麼長的武器,只有步兵長槍陣才有裝備過這麼長的長槍,而且無法揮舞,只能列陣舉著。所以《資治通鑒》的記載數據完全不可能實現。

《新五代史·王敬蕘傳》中記載「敬蕘為人狀貌魁傑,而沈勇有力,善用鐵槍,重三十斤。」按照五代時一市斤660克計算,是19.8kg,也就大概相當於一根杠鈴杆子,如果做細一點,大概也能有兩米多長,這記載至少從密度計算還算比較靠譜。我覺得王敬蕘的武器作為最重的實戰武器的記載,相對最為可信。

註:本文為中華冷兵器原創,作者人渣嘯西風。本賬號系網易新聞&網易號「各有態度」簽約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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