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年前,明朝頒布一條法令,光棍們喜不自勝,女性卻叫苦連天
明朝時期,朝廷和佛教較上了勁。
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頒布法令:民二十以上者,不許為僧。出家人講究修身養性,不與人為惡,甚至於有點兒逆來順受,僧人們並不會影響朱元璋的政權,朱元璋為何限制百姓出家呢?
原因很簡單,明初承元末亂世,戶口凋零,地廣人稀,朝廷需要增加人戶,開墾荒地,增加財政收入。百姓的出家,無疑減少了朝廷控制的人丁數量,也就意味著納稅人數的減少,也不利於明朝人口的增長,朱元璋自然禁止二十歲以上的百姓為僧。二十歲已經成年,正是勞作、婚配的大好時光,出家豈不浪費?
在限制男人出家的同時,朱元璋又對女性出家設置高標準,男人是二十歲以上不許出家,女人則恰好相反: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
這是為什麼呢?有不靠譜的解釋說,這是為了防止女性擾亂佛門清靜之地,四十歲以上那方面要求降低,才准許出家。其實,這和限制男子二十以上出家原因一樣,也是為了加速明朝人口的增長。40歲以下的婦女,還具有生育能力,而出家人又不能結婚生子,所以必須禁止這個年齡階層的女性出家。40歲以上,在明朝基本處於絕育狀態,則任其所為。
後來,朝廷發現40歲以上的婦女,也有的還能生育,不能生育也能充當家庭勞力,有利於朝廷開荒增加財政收入。於是,朱元璋的接班人建文帝又下一道法令:女性59歲以上才可以出家。
不過,隨著明朝人口的增長,明中期後,這樣的法令便漸漸不適用,許多青年男女違法出家。那時,明朝的土地與人口已成均衡狀態,朝廷也不再需要更多的人口耕種,反而日益兼并的土地形勢更讓人擔憂,所以,對青年男女違法出家也見怪不怪,睜隻眼閉眼。
當然,隨著事情的漸漸發展,朝廷又開始干涉佛教。原來,隨著女性人口的大量出家,男女均衡之勢被打破,社會上出現一大批光棍兒。而與此同時,隨著社會風氣的腐化,也漸漸侵染佛門清靜之地,出家人違背清規戒律與人私通的情況數見不鮮。
據史料記載:又南京尼,淫污之俗,視別省為尤劇。尼外假清修,內實淫恣。蒼蠅不叮無縫蛋,出家人自己不潔身自好,放蕩子弟也不會尊重佛門,為了尋求刺激,他們居然:竊伏庵院,誘婦女禮佛,潛通姦宿者。
既然這些尼姑不守清規戒律,又何必出家?萬曆年間,朝廷有位名叫周儒的京官巡視江南,了解當地佛門風氣後,上奏朝廷,頒布了一條「駭人聽聞」的法令:以衡量准其肥瘠……每斤依照豬肉價錢賣給鰥夫。也就是說,將尼姑按豬肉價賣給光棍兒做老婆。反正當尼姑也是被人那個,何不讓光棍兒那個,解決光棍兒的問題,也算是為社會做貢獻。
這樣的法令一經頒布,光棍兒無疑喜不自勝。但女性卻叫苦連天。即便不是尼姑,也物傷其類。是啊,人家當尼姑,就算不守其規戒律,自然社會輿論管束,哪輪得到你橫加干涉?


※明朝小吏被縣官辭退後,幹了件事轟動天下,連皇帝也對他刮目相看
※他於同治年間出生,活了122年後,開始等死,但等了23年還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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